◎“你这样,只会让我这辈子都无法对你放手。”◎
莉齐眼角微蹙:“你怎么不说话?”
他顿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我在等你说完。”
他的声音听上去毫无异样,她就不疑有他,快活地继续说了下去:“那你有得等了,我还有好多话没说呢!”
“你说,我听着。”
“罗伯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她没注意到他垂在一侧的手攥成了拳头,想趁着这股吐露真情的劲儿,一口气说完心中的想法,“那时的我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觉得他人好,就喜欢上了。
“后来,我到一所贵族女子学校去读书了。那所学校的老师都是魔鬼,不准我们跟男孩说话,也不准我们跟男孩见面,除非有女教师陪同。表演节目的时候,我因为要演罗密欧,剪了短发,有了好多小女友,她们可爱极了,教会了我很多自娱自乐的手段——好像跑题了。”
“说下去。”
“你爱听这个?”她诧异地望了他一眼,“但是我已经说完啦。其实我认真想过,我为什么会那么渴望别人的恭维——你不许笑我,”事实上,他面容僵冷,完全做不出笑影,“我妈妈是中国人,爸爸是北方人,我既没有纯粹的血统,也没有高尚的性格,无论去哪儿都招人笑话。可是,多奇怪呀!那些人既看不起我,又想跟我跳舞。我也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是一群傻瓜,又难以拒绝他们的邀舞。人真奇怪,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她也不需要他说话,她的表白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我这辈子真正喜欢的人可能就两个——不对,三个。一个是罗伯特,一个是‘朱丽叶’,我在学校的女友,她是个好女孩,现在应该已经嫁人了,或者跟别的女孩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她说,“最后一个,是你。”
“我?”
“是呀。”起初,她还有点儿发抖,有点儿想哭,但越说越快活,真情流露才能体会到的快活,“喜欢的人还能凑出来三个,但我真正爱上的人——只有你。亲爱的,我爱你。我从来没有这么爱一个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人,光是想想都有些害怕。”
“怕什么?”
她不满地看了他一眼。他嘲讽罗伯特的时候,言辞冷锐,令人难以招架,现在却像个傻子似的,只会重复她最后一句话。她撇撇嘴,懒得跟他计较——就当他高兴傻了吧!
“噢,你不懂,”她掏出手帕,擤了擤鼻子,“爱上一个人,便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并把锁链的另一端交给了对方,而喜欢一个人,是不用戴上锁链的。我可以喜欢很多人,不用对他们负责,也不用对他们忠诚,甚至可以又讨厌又喜欢一个人,但显然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爱人。”
擤完鼻子,她不知道把手帕往哪里放,他拿了过去,又递给她一条干净的手帕。
“只有你会这么体贴!”她甜甜地撒了个娇,却没有得到他的回应。他垂着长长的眼睫毛,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久,他的视线回到了她的身上,声音冷淡而生硬:“既然爱我让你这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莉齐迷茫地望着他,没明白他的意思,还以为他在说一个拐弯抹角的笑话,几秒钟后,她忽然反应过来他话音里的讽刺意味,竖起了眉毛:“你觉得我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噢,我恨不得抽你一巴掌——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爱上我,”他冷冷地说道,“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这是你自己说的。”
她攥紧两拳,竭力使自己不要像被掏了蛋的鸵鸟,可还是像鸵鸟似的暴怒起来:“我那样一番真挚的表白,你就听见了这个?你真是世界上最蠢、最蠢的蠢货!”
埃里克垂下头,撑住额头,急切而狂乱地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确是个蠢货。”他自嘲地说,呼吸仍有些急乱,“你说爱我,我本该说‘我也爱你’,然后什么都不想,像小偷接受不义之财一般,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份爱。可是,莉齐,你要是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或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敢接受这笔巨款了。”
“小偷?不义之财?”她生气地说,“你一定要把我们的感情形容得那么不堪吗?”
“不堪的只有我。”他说。
“胡说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你不堪!”她越说越生气,眼中闪着炽亮的怒火,“相反,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那么聪明,那么冷静,博闻强识,不管学什么都一点就通,而我至今法语还说得磕磕绊绊。我们差距那么大,你却从没有说过我笨,不管我问什么,都很有耐心地解答,从不故意说一些难懂的话,显摆自己的学识。很多男人都喜欢显摆自己的学问,你却没有这个毛病。你也从不靠贬低女人,来彰显自己的强大——这是一个很可贵的品质,但大多数男人都不想要这个品质,他们觉得,只要女人足够柔弱,足够娇嫩,无时无刻都需要男人的保护就行了,并不需要正视她们的价值。天知道,我多么鄙夷这样的男人!”
她说完了,眼巴巴地望着他,希望他能迅速接受这一长串罗列出来的优点,然后按照常规流程,亲吻她的嘴唇。
然而,他的神色始终平静如死水,眼神冷漠而倦怠。
她形容不出来这种倦怠,就好像他全身上下的情绪都集中于某处,以至于他只能做出这种平静、冷漠、倦怠的表情。
“莉齐,你有没有想过,你说的这些并不能算作优点呢?”
她大皱眉头:“为什么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