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太久以前,格雷斯曾上渥太华峡谷去寻找特拉弗斯家的避暑别墅。她已有多年未上这个地区来了,这里的变化自然很大。七号公路如今都已绕开市镇,而在以前是直穿而过的。而在她记忆中以前绕弯子的地方,现在反而是笔直的了。加拿大地盾的这个部分有许多小湖泊,一般的地图上都不标出来,因为根本排不下。即使在她弄清了或是自以为弄清了小塞博湖的方位时,从乡村土路又有许多条道路可以通向它,接下去,当她选上了其中的一条时,与它相交的又有那么多条铺有路面的街道,那些街名她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其实,四十多年前她在这儿时,连街名都还没起呢。那会儿路边也还没有人行道,只有一条土路通往湖边,此外就是环湖有一条曲里拐弯、很不规整的路。
现在出现了一个村子。或者说一片郊区——这样称呼也许更加恰当一些,因为她没见到有什么邮局或是最不起眼的便利店。这片小区占着湖边四五条街那么深的地方,小小的房屋紧挨着,占着一小片一小片的土地。有些无疑是夏季避暑住的,因为窗户上已经钉上了木板,每逢冬季总免不了要这样做的。不过仍然有许多房子显示出长年有人居住的种种迹象——迹象很多,从充塞在院子里的塑料健身器械和户外烤架,以及训练用的自行车、摩托车和野餐用的木桌上都可以看出来,有些人在这仍然算是暖和的九月里坐在桌边吃午饭、喝啤酒。另外也会有人——那就很难见到他们的人影了,是学生或是独身的老嬉皮士——他们会把旗子或是锡纸片挂起来充当窗帘。这些都是造价便宜的小房子,总体上还算结实,有些装了防寒设备,有的却没有。
格雷斯本来会决定掉转车头往回走的,倘若她没看见那座八角形房子的话——它的屋顶周围都饰有回纹格子铁饰,每隔一面墙就有一扇门。那是伍兹家的别墅。她一直记得它是有八扇门的,可是现在看来只有四扇。她从未进去过,不知那里面是怎样隔成小间的,或者究竟有没有隔开。她也不认为特拉弗斯家的任何人曾经进去过。早年间,这座房子四周都是围着高大的树篱的,还有闪光的白杨树,只要湖岸刮过一阵风它们就会飒飒作响。伍兹先生和伍兹太太已经上年纪了——就跟格雷斯现在一样——好像从来也没有朋友或是孩子来探望过他们。他们这所饶有古风、设计奇特的房子现在也显得荒芜且不协调了。邻居们把搁置不用的破东西和他们一时拆散有待重新安装的车子、他们的玩具和待洗的东西,都堆在了这座房子的四周。
当她在沿着路开下去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处找到特拉弗斯家时,她发现那儿的情况也是一样。现在大道经过这里后还能通向别处,不像以前就终止在房子的前面,而周围的房子距离它四面环绕的宽宽的游廊也只是咫尺之遥了。
那是格雷斯所看到的第一幢建成这个样子的房子——只有一层,主要的屋顶朝四边一直延伸到游廊的边缘,当中并没有间断之处。后来她在澳大利亚也见到许多房子是跟这一样的。这种风格会让你想到炎炎夏日。
过去,你总是能从游廊上跑下来,穿过多尘土的车道末端,再穿过一片长有杂草和野草莓的沙地——那也是特拉弗斯家的产业,然后就跳入——不,事实上是
着走进湖中。现在你都几乎看不到湖了,因为多出来了一幢结结实实的大房子,是这一带那种为数不多的正规的郊区别墅,还附有能放两辆车的车库呢——沿着这条路一路开来,时不时能见到一幢这样的房子。
格雷斯之所以要从事这次远征,想达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最最坏的结果就是,她确实找到了她打算要找的东西。能遮风挡雨的屋顶,百叶窗,房前的湖泊,房后高高耸立的枫树、雪松和乳香木。旧貌保存良好,原封不动,但那样的景貌却丝毫也不能说明她自己的经历。而找到了一些如此衰败,虽仍留存却早已不合时宜的东西——就像特拉弗斯的房子如今的情况那样,加了几个屋顶窗,抹了怪刺眼的蓝漆——从长远来说,说不定对自己的伤害倒会稍少一些呢。
要是发现这个旧宅完全不在了,那又会如何呢?你会大惊小怪。要是有人走过来听你说什么,你会哀叹它的消失。不过那样便会让你感到轻松?陈旧的迷惘与自责莫非就会消亡?
特拉弗斯先生盖起这座房子——当然,是他让别人帮他盖的,是作为结婚礼物,好让特拉弗斯太太得到一个惊喜的。格雷斯初次见到这座房屋时,它大约已有三十年历史了。特拉弗斯太太的儿女年龄间隔很大——格蕾琴大约二十八九岁,已经结婚有了孩子,莫里二十一,正要上大学的最后一年。还有尼尔,三十五六吧。不过尼尔不姓特拉弗斯。他的名字是尼尔·博罗。特拉弗斯太太以前结过一次婚,那男的后来死了。她在一所培养秘书的学校里教商业英语,凭此挣钱维持生活、养育孩子。特拉弗斯先生在提到她遇到他之前的那段生活时,总把它说得几乎像是在服劳役犯的苦刑,纵使自己此后欣然为她提供一辈子的舒适生活,那都是难以补偿的。
特拉弗斯太太自己却从未这样说过。她曾经跟尼尔住在彭布罗克镇一座大房子隔出来的一套房间里,离铁路很近,她在餐桌上讲的许多故事都是跟那里的生活有关的,像别的房客的事啦,以及那位法裔加拿大房东的事——她学他那口刺耳的法语和乱七八糟的英语。真应该给那些故事起上标题的,就像格雷斯念过的瑟伯①所写的那些故事一样——
她是在十年级教室后墙根架子上置放的《美国幽默文选》里偶然读到的。(在书架上一并摆放着的还有《最后的男爵》和《桅前两年》。)
《克罗马蒂老太太爬上屋顶的那一夜》、《邮差是怎样向弗劳尔小姐求爱的》,还有《吃沙丁鱼的那条狗》。这些就是瑟伯书里的几个篇名。
特拉弗斯先生从来不讲故事,他吃饭时连话都很少说,不过如果他恰好看到你在注视——比方说——用石块砌起来的壁炉,他就会说,“你对岩石也感兴趣?”并且告诉你每一块石头的出处,以及他又是怎样费尽周折寻觅到那块特殊的粉红色花岗石的——因为特拉弗斯太太有一回瞥向一个路边断岩,看到了类似的一块石头,曾经惊叹不已。他也会向你炫耀一些他自己设计的其实并无特别了不起的装置——厨房里能往外旋转的角柜啦,窗台底下的储物空间啦。他个子高高的,背有些驼,嗓音柔和,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油光光地贴在脑壳上。他连下水时都要穿上浴鞋。他穿着平常的衣服时不显得胖,可是穿着游泳裤时,那上面就显出了白生生往下重叠的肉褶子。
那年夏天,格雷斯在小塞博湖北边伯莱瀑布旁边的一家旅馆里找了个活儿。初夏时,特拉弗斯一家到这儿来用过餐。她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张桌子不归她管,那天晚上客人又特别多。她在铺设干净餐具准备接待下一拨客人时感觉到有人想和她说话。那是莫里。他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有空的时候跟我一起出去走走?”
格雷斯在摆银餐具,几乎连眼皮都没抬。她说:“被人激将来的吧?”因为他的声音既高又紧张,站在那里直僵僵的,好像来得挺勉强似的。这儿的姑娘都知道,有时一伙从度假村来的年轻人会互相激将,看谁有本事把一位女招待约出去。这倒不完全是闹着玩的——如果邀请被接受,他们真的会到场,只不过有时候仅仅是带你上公园走走,而不是请你去看电影,连咖啡都不请你喝一杯。因此接受邀请的女孩会觉得挺没面子,仿佛真的到了穷途末路那一步似的。
“什么?”他显然受到了伤害,这时格雷斯停下手里的活儿,抬眼看他。她似乎在一瞬间就把莫里整个人都看了个透,这个真正的莫里。胆怯却很热诚,天真但是很有决心。
“好吧。”她快快地说道。她的意思可能是说,好吧,别生气,我知道这不是激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干的。也可以理解为,好吧,我答应一起出去就是了。她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意思。可是他把话理解成同意了,当下便安排起来——连声音都没有压低,也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用餐者朝他投来的目光——说是第二天下班以后就来接她。
他真的带她去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片子是《新娘的父亲》。格雷斯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影片。她讨厌里面的那些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孩子,她讨厌被宠坏的富家小姐,她们什么负担都没有,只会撒娇发嗲、索钱要物。莫里说那不过是一出逗趣的喜剧罢了,但她说问题不在这里。她也分析不清楚问题关键到底在什么地方。换了别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她当女招待,穷得上不起大学,如果她结婚也想摆这样的排场,那真得节衣缩食省上好多年,自己来负担这笔费用才行。(莫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对于她能这样想却没一点看不起的意思,相反倒几乎是怀着敬意呢。)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他自然知道她穷,不仅是因为她在干着的活儿,而且也因为她说话有很重的渥太华峡谷的乡音,这一点当时连她自己都还未能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