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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页)

我像是咖啡豆,随时有粉身的准备

亲爱的你,请将我磨碎

我满溢的泪,会蒸馏出滚烫的水

再将我的思念溶解,化为少许糖味

盛装一杯咖啡

陪你度过,每个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这是荃的家乡。荃现在会在台中吗?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阵抽痛。因为我想到了荃。我的右肩自从受伤后,一直没有完全复原。只要写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东西,都会隐隐作痛。还有,如果想到了荃,就会觉得对不起明菁抽搐的背。于是右肩也会跟着疼痛。

看到第七根烟上写的咖啡,让我突然很想喝杯热咖啡。可是现在是在火车上啊,到哪找热咖啡呢?而只要开水一冲就可饮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对我来说,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因为我不敢保留任何可能会让我想起明菁或荃的习惯。

咖啡可以说戒就戒,可是用来搅拌咖啡的汤匙,我却一直留着。因为那是荃送我的。对我而言,那根汤匙代表的是“意义”,而不是喝咖啡的“习惯”。就像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也是意义重大。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我想,那时刚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吧。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没意义的。从台北到台中,我已经坐了两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应该不能说是“坐”,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很累。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是因为坐车?还是因为回忆?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

考上研究生后,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我、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明菁搬到胜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没有门禁时间。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跟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少。不过这少许的联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虽然简短,但是有力。

我会认识荃,是因为孙樱。

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虽然严肃了点,却很正直。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会发生什么的。“我和孙樱,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不适合啦。”

柏森说。“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啊。”“她是不错,可惜头不够圆。”“你说什么?”“我要找投缘的人啊,她不够头圆,自然不投缘。”柏森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好奇,柏森从大学时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欢迎。可是却从没交过女朋友。柏森是那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种女孩子的人。如果他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毫不迟疑。只不过这个如果,一直没发生。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女孩子。就像吃东西一样,我总是无法形容我喜欢吃的菜的样子或口味等等。我只能等菜端上来,吃了一口,才知道对我而言是太淡?还是太咸。

认识明菁前,柏森常会帮我介绍女孩子,而且都是铁板之类的女孩。其实他也不是刻意介绍,只是有机会时就顺便拉我过去。“柏森,饶了我吧。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看看嘛,搞不好你会喜欢哦。”“喜欢也没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你在说什么?”“你是老虎啊,你都没办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没用。”

“菜虫!你怎么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责我一声,然后哈哈大笑:

“不过你这个比喻还算贴切。”

认识明菁后,柏森就不再帮我介绍女孩子了。“你既然已经找到凤凰,就不用再去猎山鸡了。”柏森是这样说的。“是吗?”“嗯。她是一个无论你在什么时候认识她,都会嫌晚的那种女孩子。”

会嫌晚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对那时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没有明菁的话,我会很寂寞?还是会很不习惯?

我不敢想象,也没有机会去想象。

如果,我先认识荃,再认识明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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