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前有预谋、事后有计划逃跑凶手应可排除精神病
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现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两岁。29岁的李磊竟亲手将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用利器杀害。
媒体披露,据李磊交代,起杀心时因为“长期的家庭积怨在心中累积”,用的是“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先杀害妻子,随后又来到妹妹的房间,将其杀死,后又将闻讯赶来的父母残杀。作案后,李磊清理了现场。作案前的当天下午,李磊就已经购买好24日晚8时从北京开往深圳的火车票。
马皑分析指出,从李磊的行为表现上看,事先有预谋、事后有计划逃跑,明确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可以排除精神病的可能。
多元化时代二分法判断已过时对犯罪者的认识不该脸谱化
案后,很多熟悉李磊的人都感到异常的惊讶。通过李磊好友向媒体描述,李磊是个不错的人,如“李磊很疼两个儿子”、“遇事沉着讲义气,是个真正的男人”、“掌握财权不缺钱,对父母很孝顺”等。大家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一个“好人”会如此凶残。
“每每有极端恶性案件生,媒体总是会关注‘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精神疾病’。犯罪嫌疑人周边的总是惊讶‘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在马皑看来,这说明人们对犯罪人的认识还是脸谱化的,还停留在“二分法”时代,即简单的把人区分为好人和坏人。
“然而在社会多元化的情况下,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趋向多元化了。人很难凭借自己的认知去揣测别人的行为。这就要求人们要改变刻板印象,放弃二分法的判断标准。”马皑指出,犯罪嫌疑人李磊的作案手法反映了他性格上的凶残,至少可以说他近一段时间内是凶残的、冷酷的。
人的性格在12岁前基本成型孩子犯错父母是第一责任人
李磊的凶残让人惊愕的同时,也让人反思,家庭和社会是不是也承担一定的责任?
“孩子有错,父母是第一责任人。”马皑称,人的性格在12岁之前就基本定型了。人的性格或者说人格,将影响人的一生。”马皑指出,在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认知能力的时候,孩子是以家长和老师的认知及行为做范本的。然后再不断得改变自己的认知,培养自己看问题的方式。成长的环境、遇到的挫折、婚姻状况,都会对一个人的认知产生很大的影响。
媒体披露说李磊之所以杀死两个孩子,是担心“自己逃亡后孩子没人照顾”。“这说明李磊的价值判断存在一定的偏执性,案前他的价值观是扭曲的。”马皑分析,李磊所理解的‘家庭积怨’,和大多数人的认知的不太一样。也就是说,在李磊看来无法解决的矛盾恩怨,可能在其他人看来并非是无法化解的。由于李磊认知上的偏执,导致他采取了极端行为。”
一元化的价值观让人无法接受平庸教育体制导向应改革
据李磊交代,从小父母就对他的管教非常严厉,结婚后妻子在家里又过于争强好胜,而自己又比较内向。
马皑分析说,不难揣测,李磊父母和妻子对他的期望可能较高,与李磊自身的性格存在较大偏差。一大家人住在一起,李磊可能长期感觉内心比较压抑。
“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反思!”马皑感慨,目前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从小孩子们就被教育考好大学,肩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进入社会又面临找好工作、做成功人士的压力。婚姻中还可能被另一半职责“烂泥扶不上墙”。这种单一的价值导向,让整个社会都承受很大的压力,人们承受挫折和忍受平庸的能力较差,容易生极端行为。
案夜间1o点多竟无邻居报警法律意识强化是把双刃剑
据李磊交代,其作案时间是大约晚上1o点多。
这个时间,应该有很多邻居还没有入睡。李磊行凶过程中,其妻子、妹妹和父母都应该有过挣扎。为什么没有邻居报警呢?
马皑并不认为邻居们知道生命案却袖手旁观,“很有可能是有邻居听到声音,但是以为是一家人吵架,没好意思劝架。”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更多的存在“不愿打扰别人私生活”、“尊重别人家庭隐私“的心理,听到邻居家有动静,担心人家只是吵架而已,如果自己报了警反而是给人家找麻烦。马皑指出,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是把双刃剑,有时候会导致道德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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