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接问道:“血奴的话,你是否也听明白了?王风道:“她说的话并不难明白。”
常笑道:“你现在是否准备为她拼命?”
王风道:“我并不是三心两意的人。”
常笑道:“她甚至不在乎你见鬼,你却还要替她拼命,就连我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疯子了。”
王凤道:“我好像还没有发疯。”
常笑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我实在不明白。”
王风道:“到底不明白什么?”
常笑道:“你究竟是一个怎样子的人?”
王风道:“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了。”
常笑道:“哦?”
王风道:“我只是一个不要命的人。”
常笑瞪着他,摇摇头。
他好像已经明白,又好像还不明白。“王风补充道:“就因为不要命,所以我才敢拼命。”
常笑道:“你好像还很年轻。”
王风道:“最低限度比你年轻。”
常笑道:“你一身武功,将来势必有一番成就,说不定名满天下。”
王风道:“说不定。”
常笑道:“你这就不要命了?”
王风笑笑。
常笑不禁亦叹气,道:“你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遇上。”
王风淡笑道:“好像我这种人本来就绝无仅有。”
伤在阎王针之下的人,他并不是第一个;但仍能保得住性命的,是第一人。
随便什么人伤在“要命阎王针”之下,都绝对活不过半个时辰,他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只因为临死之前遇上了叶天士。
叶天士医术天下第一,行踪也是遍天下,要找到已经不容易,何况他只有半个时辰不到好活。
偏就是这么巧,竟然给他遇上。他实在幸运,这简直已是奇迹。
这种奇迹的确已可谓绝无仅有。
叶天士也只能暂时保住他的命,让他多活一百天。
现在还剩多少天,王风心里有数,但并不在乎能否活足一百天。反正都只是一百天。
所以他悍不畏死,他随时准备拼命。他只求在这一段日子之中,多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常笑当然束手无策。他虽然不知道那许多,但却知道王风真的不要命,真的敢拼命。因为他们第一次交手,几乎就同归于尽。
他痛恨别人插手干预他的事情。他更加痛恨王风。这个人非独干预他的事情,而且还冒犯他的尊严。
如果他能够拿下王风,最少也杀上十日他才肯将王风杀死。
只可惜他连与王风打一个平手的信心也没有。
他虽然一样可以拼命,也恨不得跟王风拼命,却只是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