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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这条路一直走,到了第二个路口左转就看到了。”

他们马上兴冲冲(准确说只有莫菲菲一人兴冲冲)朝他指点的地方走去。榷场应该是类似交易市场的东西吧?

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个四周用石头砌成的矮墙圈起的地方,顶棚悬下来两个大字:“榷场。”里面商家和刚看到的果然不是一个级别,货品有用木板车装着,有用大箱子装着。琳琅满目,有瓷器、丝绸、纺织品、茶叶、糖、书画、珊瑚、玛瑙、珍珠、胡椒、香料、琉璃、人参、药材、酒等。看得出来一部分人是中原来的客商,一部分人是外国客商。

现在大宗交易全部要在榷场进行,同类物品由官府进行核价,避免了哄抬价格受骗上当的现象。成交后双方都要给管理榷场的机构交一定的交易税。公平、公证、公开。榷场四周也派了大量官兵把守,避免马贼来抢劫。

莫菲菲转悠到一个卖葡萄酒的外国商人面前,打算先买两瓶葡萄酒喝喝。整天喝白酒,腻了,想换红酒。

那商人鄙视对莫菲菲说:“两瓶,到外面去买。我这里一桶起卖。一桶一千两银子。”嫌我没钱是不是?她示意小林子拿出一千两银票,今个儿老娘就拿红酒洗脚了!

那商人果然见钱眼开,口气马上不一样:“您刚才买的是10年份的,我还有20年的,要不要?”(红酒和白酒不一样,不是年代越久就越好,而是要看好年份,本文纯属瞎编请勿较真)

“你有50年的我就要,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莫菲菲随口开玩笑。

没想到那商人却当了真,悄悄对莫菲菲说:“50年份以上我们当然有,不过照例在没进榷场前就全部卖给云先生了,你想喝,找他商量一下或许可以让点给你。”

莫菲菲大吃一惊,又转了几圈,装出一个大商人的样子,还让大雪把银票拿出来到处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有钱,不是看着好玩的。但当莫菲菲一提出要的货比他们现在摆出来的多几倍的时候,他们纷纷摇头,说没有那么多货,他愿意花钱的话,可以去找云先生。所有人最好的货在没进榷场前都集中到云先生那里了。

云先生是谁?

第四十六章 葡萄酒与扑秋

更新时间2006…8…8 22:21:00  字数:0

怀着疑问回到下榻的客栈等待沈天启,他见多识广,或许知道那位神秘的云先生是谁。

边陲小城的设施果然落后,莫菲菲嫌恶地盯着看起来怎么也擦不干净的桌子,透过弯曲的裂缝甚至可以瞧见桌底大雪的臭脚!不禁怀念远在京城的如家客栈里用上好花梨木打造的桌椅和身穿统一工作服彬彬有礼的伙计。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大城市里跑,城里的花花世界即使享受不到,远远看着也心旷神怡。

花重金买来的那桶葡萄酒被放置在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小林子问:“少爷,难道我们要扛着这桶酒回去?”

难怪他有一问,他们骑马来,如果也骑马回的话,这桶上百斤重的酒根本无法带走。

“当然不,酒买回来自然要喝完才是。”莫菲菲吩咐伙计拿几个玻璃杯来,伙计倒也识得什么是玻璃,却还是抱歉跟她说小店没有,不过门口几个外国人或许有卖。旁边几个人还在雾沙沙什么是玻璃,莫菲菲一时跟他们解释不清,吩咐大雪去外面客商中问问有没有玻璃杯卖,有的话不管多贵都买回来。

“为什么要玻璃杯,用普通的酒杯不行么?”小林子不理解了。

“葡萄酒重在色、香、味,它的颜色非常耀人,喝的时候最好盛在玻璃杯里,一边喝一边欣赏才是最大的享受。”

“不明白……”

从来没有见过葡萄酒的人,怎么会明白“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一副怎样的情形!

过了半个时辰大雪才回来,幸不辱命捧着几个玻璃杯。他猛灌了几杯茶水才说话:“问了好多家才找到,最后只剩下六个,我全买了。”

几个人的眼光都聚焦在玻璃杯上。小雪好奇敲了敲,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来玻璃杯就是透明的杯子,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杯子。”小林子喃喃自语。

莫菲菲叫伙计去把杯子洗净,拿来一个酒勺,盛了五杯出来。鲜红的液体在晶莹剔透的杯子中流转,举起来对着亮光,折射出诱人的光芒。轻轻摇荡,闻一闻,满鼻馨香,含一小口在嘴里翻滚,柔滑、丰满、醇厚、浓郁……美好的感觉袭击着她的味蕾。莫菲菲仿佛又坐在自己现代家里的真皮沙发上,一本书,一杯酒,一盏灯,一个人。久违的熟悉感扑面而来。

正要沉醉得不能自拔的时候,旁边传来刹风景的声音。

小林子:“这酒好像血哦,少爷你怎么喝得下去。恶心。”莫菲菲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大雪抱着视死如归的神情小心翼翼抿了一口,下结论:“这酒怎么这么酸,不会是变质了吧?”

小雪则用喝白酒的豪爽一口气干完了,抹抹嘴:“有点酸,有点涩,又有点甜,恩,像没成熟的杏子!”说完为自己终于找到一个贴近的形容词兴高采烈。

莫菲菲的头上挂满黑线,夏虫不可语冰,跟这群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她一个人慢慢品着酒,享受起一种“独孤求败”似的孤寂。

小雪突然厉声叱喝:“你是谁,想干什么!”

莫菲菲抬头一看,乖乖,帅哥!还是个超级无敌的外国大帅哥!

只见他身高1米85左右,金发碧眼,高耸的鼻子,阳刚的下巴,好长、好长、好长的腿,穿着一件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洗过的长袍,斜挎的布包涨鼓鼓的,不知道放着什么宝贝。莫菲菲盯向他胸前,没有挂着十字架,那说明不是传教士。此刻这个外国人正耸着鼻子凑近放着葡萄酒的木桶使劲嗅呀嗅,眼光还不时垂涎地扫过小林子没动过的那杯酒。一个酒徒。莫菲菲笑起来,下意识脱口而出:“Hi,wouldyouliketohaveadrink(要不要来一杯?)?”

那人仿若见到亲人般眼前一亮,一屁股坐到小林子旁边,拿起一个空杯子,连声说:“噢,当然,谢谢~”端的是一口不甚标准的汉语,堪堪可以辨别得出他说的是什么。

看来是个中国通,莫菲菲立刻换了汉语和他交谈。

小林子不停往旁边挪呀挪,都快掉到凳子下面去了,外国人体味重,古代外国人更重,难怪小林子乍一闻不习惯。

那外国人不以为杵,自己给自己盛了一杯酒开始和莫菲菲聊起来。

原来他叫古拉格&;#8226;扑秋,来自欧洲一个小国,今年28岁。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祖父是一位学者。他自小跟着祖父饱读诗书,并学会了几种语言,对神秘而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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