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环绕的小村庄里,一个青年背着竹篓走进村子,。他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身上洗到泛白的衣衫也无法遮掩其俊美的外貌。
一个老婆婆看到青年,笑着打招呼,“小云,你又去山里采药了?”
“对啊婆婆,你今天腿还疼吗?”
“好的很,小云给的药很管用,涂抹过后,明显不再疼了。”
“那就好。”
青年笑着继续往前走,一个大叔朝他喊道:“夕大夫,过来拿一条鱼吧,我今天刚在河里抓到的,还新鲜着呢。”
“不用了王哥,这怎么好意思?”
“哎呀,客气什么?你救了我儿子,这鱼不算什么的。”
青年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着,“那就谢谢王哥了。”
“谢什么?回去让你媳妇给你炖了。”
一路和村里的人打着招呼,等到回了家,手里又满满当当的了。
“云先生,今天又这么多收获?”一个女人从屋里走出来,不由得笑了,“你还真受欢迎。”
“怡悦,别笑我了,快来帮忙,我拿不住了。”
陈怡悦走上前去帮忙,然后关心地问道:“云先生,今天可有想起些什么?”
“没有,依旧什么也没想起来。怡悦,你明明知道我的事,却只说我的名字是云奚,然后处境很危险,剩下的就等我自己恢复。我看了那么多医书,还是不知道失忆该怎么处理。”
陈怡悦笑了笑,无奈地说着,“有些事情我不方便说,毕竟我不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说出来的事有可能不太准确。而且忘记那些糟心事,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她至今还记得,刚离开京城的那几天,云奚夜夜失眠,有时候睡着了也不安稳。嘴里不停地喊着穆轩的名字,还不停地道歉。
她不知道那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她知道,云奚在失忆前很爱九千岁,而现在忘了,也就不用再难过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
“行了,云先生你可以去休息了,我去做饭。”陈怡悦拿起那条鱼进了屋。
三年前失忆后,因为怕被别人找到,云奚听了陈怡悦的建议,改名夕云。云奚用身上带着的钱买了不少医书,然后自学当了大夫。他们是两年前才来到这里的,一般的小病云奚还可以看看,所以帮了不少村里的人,村里人很尊敬云奚。年龄大的叫他小云,其他人称他为夕大夫。
村子与世隔绝,几乎和外界没有联系,所以村庄里的人并不知道外面的消息,而外面的人也很少会来这个村子。所以当云奚来到这儿,村里人感到稀奇的同时,也很欢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