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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毋固获——不可死盯着自己爱吃的东西吃个不停,讲究营养均衡;

毋扬饭——不可对着烫饭使劲吹气企图使它变成冷饭;

饭黍毋以箸——要用匙羹来进食米饭,不许用筷子;

羹之有菜者用夹,无菜者不用夹——务必用筷子来捞汤里头的菜,如此才能“捞”个风生水起,若汤里无菜,就不要将筷子在里面乱撩,做无用功了;

毋嘬羹——喝汤不是饮奶,不可直接用嘴吸吮,记得用匙羹;

毋絮羹——在汤里乱放作料是一种没有品味的行为;

毋翳酉——如果在汤羹里吃不到作料,也不要怀着报复心理把嘴对着酱油瓶醋瓶猛吸一气;

毋刺齿——不可剔牙,也不可在左手的掩护下剔牙。

食相以及大部分的礼仪都具有禁忌的性质,说穿了,无非就是要我们尽量克制各自的动物本能,成为一个合乎社会规范的文明人。然而,饮食和性,正是人类最难以克服的两种头号动物性冲动,因此,如果控制自己在餐桌上的食相令你感到十分困惑,五花八门的戒律又令你心烦意乱乃至方寸大乱时,不妨来它个化繁为简,食相的礼仪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第一要慢,第二要静,把握了这两条,就能大致无错,中餐西餐,什么样的场合都能应付。这种事也有一点像参禅,师傅问你,你且只管做蒙娜丽莎式的微笑,非但不立文字,打死都不要开口说话,如此就不会错到哪里去。算不算是自欺欺人,就只有心里清楚了。

对于他人和自身在食相上的种种要求,基本上是反自然的。例如,中外的食相禁忌皆无一例外地反对以犁庭扫|穴和狼吞虎咽的风格进食,这一条显然是针对我们的先人来的。可以想象,当那些饥饿的祖先们好不容易捕到猎物,如果人不狼吞虎咽,那么立刻会有作为抢掠者的狼来吞,虎来咽,甚至连人带食一并被狼吞虎咽。对待食物,能不像秋风扫落叶般冷酷无情乎?

二零零一年初颁布的新版《国家女排管理细则》首次触及食相:第十三条:“文明进食,吃有吃相。”个人认为,竞技体育必须带有一定程度的野蛮,毕竟,我们为之欢呼的并非“文明进餐,吃有吃相”,而是一帮子“如狼似虎”的中国女人。

在这个全球化运动如火如荼,“文明的冲突”又无从谈起的郁闷年代,偶尔玩一下“非礼”游戏,不失为一种安全而文明的解忧之道。就饮食而言,在把两只手都洗干净的前提下,到饭馆里放下食相然后手口并用地吃一回手抓羊肉,应该是件很过瘾的事吧。于是我去了,那盘羊肉端将上来,怎么看都看不出让我们用手的意思,甚至连发个手套这一类的暗示也欠奉,经理见状,就过来解惑道:“所谓手抓羊肉,现在指的是一种烹饪方法而不是进食方式,本餐厅的手抓羊肉,都是经我们的厨师认真抓过的,大家可以放心享用,用筷子。”

食相是多媒体的,不雅的食相,还包括一些不该在餐桌上发出的声音。

尽管进食过程中所发出的声音也来自于空气的振动,但是这种声音被公认为不雅和非礼。我觉得,应把吃饭时发出声音分成两类,第一类,啐唾,令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影响食欲,是为非礼之至;第二类,咂吮,能带来快感的渲染和交流,可以为共饭者创造优质的饮食情境,应予提倡,即使不便公开提倡,也不要随便反对。

梁实秋写道:“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连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    我不知道西南哪一家有此雅俗。我吃过成都的蹄花店,吐了一地的猪骨和沾在猪骨上的卫生纸倒是千真万确。其实,这种“用嘴巴鼓掌”的风俗与日本人的吃拉面很相似。日本人在面摊吃面时,会刻意夸大吃面的声音,把一碗面吃得嗖嗖有声,这样做是在向老板和面条表达一种敬意,是礼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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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饱嗝,可能也算是一种于饭后不请自来同时又很难控制的不雅之声,有时甚至会导致灾难性的事故,据报道,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南京有一个人饭后打饱嗝,竟然一下子打破了食管,以至于连续十五个月不能进一口食物。

与反对狼吞虎咽相比,禁止在吃饭时发出非礼之声还是有些道理的,属于“远古的回声”。在那些比旧社会还旧的社会里,食物总是短缺的,肚子总是饿着的,一旦得到了吃的,除了尽快把它吃掉,还得在进食的时候把音量收细,以免招引来抢掠者。这样的一种食相,我们已在Discovery节目里看得一清二楚。

黄瓜记

当一根绿油油的黄瓜被脆生生地切开,从玉色瓜瓤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清涩芬芳的味道里,渐渐地就闻到了夏天。不过在这种时刻尤其难以想象的是,黄瓜的故乡竟然远在千山万水之外的喜马拉雅山。

也许是因了这个缘故,佛门中一向有关于释迦牟尼当年“开发黄瓜药用价值”之说道。不过黄瓜的这段佛缘,后来竟让它与石头记里那块被闲置在大荒山青埂峰下的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顽石有几分相似。

其实喜马拉雅也并不全是冰天雪地的。在印度北部一侧的喜马拉雅山南麓山脚之下,就生长着比黄瓜还要绿的热带雨林。四千多年前,正当此热带雨林里某一根“自恨粗蠢”的老黄瓜“自怨自叹”并“日夜悲号惭愧”之际,也许就遇上了坐在黄瓜边高谈阔论的一僧一道,然后就不觉动了凡心,从此就被携入红尘,走了一遭。

据说是印度人首次对野生黄瓜进行了人工栽培,从那个时候起,埃及、中东、罗马、希腊,黄瓜展开了一次漫长而缓慢的旅行,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直到十九世纪初,方才栽培至西方美味的首善之都法国。至于中国的黄瓜,两千多年前由出使的张骞携至长安,那正是一个“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由于黄瓜自西域引进,故向有“胡瓜”之名,在台湾,此名至今仍在沿用(与该地同名同姓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完全无关)。“黄瓜西渐记”一写就是四千年,经过无数次的人工改良,自然淘汰,虽说是种瓜得瓜,但喜马拉雅山下的那根老黄瓜与生俱来的苦味不仅被大大削弱,而且在不同的水土中渐渐地形态各异,神合貌离,虽然在植物学上同属于葫芦科一年生蔓性作物,终究是变种丛生,谱系大乱。正是:

满身刷绿漆,一把辛酸泪!

都云他好吃,谁解其中味?

尽管它后来变得品流复杂,而今天在喜马拉雅山南麓已难以找到纯种的野生黄瓜,不过,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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