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红男女绿什么意思 > 第50部分(第2页)

第50部分(第2页)

苏梦醒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运气这么好,明明不可能的事,却凭空掉下来个哥哥,简直是狗屎运。她曾经隐隐约约地听父母说起过,郑家原来是有个女孩的,那个时期“革命”闹得凶,郑爸爸和李妈妈又两地分居,小女孩不满周岁,生了重病,李妈妈抱到医院,医院里居然没有医生在工作,可怜的小女孩在妈妈怀里咽了气。

这样的刺激让李妈妈差点得了神经病,也使得郑爸爸痛定思痛,毅然从军,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那个时候天下大乱,只有部队没有乱,一切都还照常运作,不会发生孩子死在妈妈怀里的悲剧。

但是李妈妈再也不肯生孩子。那年大年初一,看到打扮得跟小天使一样的苏梦醒,想起自己夭折的女儿,心中的沉睡的一种感情霎那苏醒,硬要认她做女儿。

所以苏梦醒从天上掉下来个哥哥。

他们进的同一所小学。甚至于苏梦醒小学报名的时候,都是郑义成拿着户口本,带着她去学校的。

他们的房子做过调整,不再门对门,还是在同一楼里。新房子宽敞明亮,他们各自有一间单独的房间。郑家只有一个孩子,郑义成的房间相对来说大一点,所以他们喜欢待在郑家读书。

李妈妈搞化妆,很喜欢打扮苏梦醒。她很会做衣服,苏梦醒在学校里合唱的时候穿的白衬衫,花裙子都是她做的。她还会做各式各样好吃的,以至于他们南迁之后,苏梦醒曾经半嗔半怪地对她说:“我这么胖,都是您老人家喂出来的!”

李妈妈笑咪咪地回答:“瞎说!谁说你胖啦?这样刚刚好。”

那一年是有名的百万大裁军,裁掉的实际上都是非战斗人员。苏梦醒的爸爸从某种渠道自己在名单之上,给自己联络了江南H市的某出版社,得知郑义成的爸爸也在名单之上,给他点了醒。梦醒爸爸先带着老婆孩子到H市落脚,给郑义成爸爸联络了H市的交响乐团。

那年苏梦醒16岁,可以跟着父母南下。郑义成18岁,已经超龄,只好住在同学家里准备高考。

那一次的南迁,是苏梦醒人生中的第一个噩梦。

搬家之前,父亲告诉她,H市的方言跟普通话非常接近,很容易听懂。

H市很温暖,11月的时候女孩子们在穿裙子。

H市风景美丽,山清水秀。

他们的新家也是三室一厅,他们姐弟还可以有自己的房间。

但是,等他们全家搬进去,事实是——

她进了新学校,发现H市的方言根本跟普通话是两种语言,她不但听不懂同学们在讲什么,有些老师的课都听不懂。

他们二月份搬过去,是H市最冷的季节,阴雨连绵,又阴又冷。室内没有暖气,房间内外一样的温度,她在房间里也不得不穿着羽绒服,臃肿得根本不能转身。

H市风景区是很美丽,可是城市看起来破破烂烂,沿街的很多房子是木结构的,又低又矮,道路浅窄,她甚至看见很多女人当街刷马桶,把污水直接倒入路边的下水道。

他们的新家不是三室一厅,是老式的两室一厅,两个卧室各15平方,厅只有7个平方,一边墙放只沙发,另一边墙放一张饭桌,中间的过道只能容一个人转身。厨房卫生间都很小,一楼,在雨天格外阴暗潮湿。

她跟弟弟合住一间,她睡里边,拉一只帘子,弟弟睡外边。

没有自己的空间,上课听不懂,没有朋友,冷,苏梦醒差点发疯,做梦回到自己原先的城市,在学校里围着火炉烤火,回到家里有暖气,只需穿一件薄薄的毛衣,品着茶,读着书。走几步是琴房,即使下雪,雪是干燥的,穿着布制的棉鞋踩在上面也没关系。H市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会下雪,可那雪是湿的,落地就化,踩下去是一包水,冰冷的雪水渗进皮鞋,那滋味不是好受的。

他们全家都向梦醒爸爸抱怨。梦醒爸爸在这个城市念的大学,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他说:“你们会爱上这个地方的。”

很多年以后,苏梦醒不得不承认当年父亲的话是真理。这个城市在今后的十多年里,显示了它勃勃的生机,显示了本地人的聪慧勤劳的本质,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把他们原来的那个城市远远地甩在后面。他们在这个城市里也得到比原来的城市更多的发展机会。当年的苏梦醒并不能理解这一点,她只体会到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巨大的落差,心里有着深深的失落和绝望。

在父亲那里得不到回应,她写信给郑义成,向他倾诉自己的苦闷。她说她真想跳进湖里死掉算了。

信寄出去没几天,她又遭到女孩子每月一次的“倒霉事”,外面下着雨,天半黑不黑的,阴冷让她的痛经到了痉挛的地步。她这个好学生平生第一次逃课,灌了热水袋躲在被窝里哭,哭累了睡,睡醒了再哭。

父亲中午回来吃饭,发现女儿的异常,还以为她生病了,要带她去医院。她不声不响,就是不肯起床。他只好打电话把老婆叫回来,问清楚怎么回事,梦醒妈妈特地跑到药房买回来一瓶益母草糖浆,给她用热水喝下一勺,才算好点。

晚上父亲把她叫进房间,跟她严肃地谈了一次,从远的保尔柯察金到近的张海迪,归结到最后自然是人的一生要面临很多困难,人是活的,困难是死的,活的人自然要打倒死的困难云云。

苏梦醒一向是好孩子,也没真的想去跳湖——要跳也要等到夏天去跳,这个天跳下去,只怕还没淹死,倒先冻僵。当晚她默默回房,把作业本书本理理整齐放进书包,第二天照例去上学。

一个星期后,郑义成的信到了,向她描述各位朋友的近况,然后笔锋一转,说自己现在住在同学家,不比住在自己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做功课之余,还要帮着人家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见人生不可能总是圆满的,你得到什么,可能会失去什么,你失去这个,可能得到那个,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最后他说,等他考上大学,要到H市跟父母团聚,到时候要她做导游。

他们这样通了两三封信后,苏梦醒慢慢适应了H市的方言,同学们也跟她熟起来,会跟她说普通话。有什么活动,她们用本地话商量好,把结果用普通话告诉她。半年以后她上高二的时候,已经基本上能听懂本地话,但是不能说。

过了雨季,H市的风景和气候都还温和宜人。郑义成向高考最后冲刺,他们的通信暂时中断。

苏志醒星期天要到郑家去学琴,都是苏梦醒陪他去。到那里,志醒跟郑爸爸到团里的琴房去练琴,梦醒待在家里吃李妈妈给她做的点心,陪她聊天,顺便打听“义成哥”的近况。

李妈妈在街上碰到什么好看的花布,忍不住买回来,给苏梦醒做成各种各样的短裙,连衣裙,甚至不用量尺寸,就能做得大小合身,样子又很时髦。

现在想起来,李妈妈花在她身上的心血比花在自己儿子身上的还多。郑义成的衣服倒都是买的。李妈妈自己这么解释:“男孩子,有什么好搞?穿来穿去还不是那样?女孩子多可爱,穿不同的衣服就是不同的样子。”

那一年郑义成考上军校,中文系的新闻专业。他考试一结束就奔赴H市,他家地方大,两家人在郑家聚餐,为他接风,兼祝他考上大学,鹏程万里。

苏家姐弟带着他玩遍H市的景点,吃遍H市的小吃,自然是我请客,你掏钱,郑义成掏钱付账。

他们在街头买回来5块钱一件的老头衫,学着美院的学生,用丙烯颜料在上面画图,苹果,甲壳虫,或者英文字母等等,穿在身上到处乱逛,惹得很多人拉住他?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