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武汉爱情往事阅读 > 第1部分(第1页)

第1部分(第1页)

《武汉爱情往事》赵小赵

第1节:前生是一头猫

多年以来,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惹人讨厌的蟑螂在武昌司门口的阴暗角落里蹿来蹿去。我外表看似斯文,说话不愠不火,但内心实则桀骜不驯、凶狠好斗。我和甘勇曾经率领一帮弟兄把整个司门口搅得鸡犬不宁,我们的名字也因此遗臭周遭几条街。

派出所我进去过多次,我管那个长着一副马脸的姓黄的片警叫黄鼠狼。有一次,黄鼠狼把我拽到派出所,吼我说,你再闹再闹,我送你去少管所!我不甘示弱地回嘴道,你凶什么凶,再凶我告诉甘勇他老爸扣你奖金,说完就扬长而去。此话噎得黄鼠狼直翻白眼。甘勇和我是喝过血酒、拜过把子的哥们,跟我一个德行,打打杀杀比我还狠。那时候他老爸是武昌公安局的一个头头,很有些实权。

我小小年纪就学会了依仗权势来欺负弱势群体。

我之所以退出刀光剑影的少年江湖,有很大部分原因是为了一个叫张迎春的女孩,她是校长的千金。当时我像个花痴一样地迷上了那个大眼睛、长头发的女孩,但她对我的追求不屑一顾,还当面把我花了三个晚上写的一封情书撕得粉碎,并且冷冷地抛下一句:“去死吧,只有猪才会喜欢你这种混混!”

这事还很快被张迎春告到班主任那里,我立即成了全班师生口诛笔伐的对象,只有甘勇和我站在同一个阶级阵营。张迎春她老爸还专门为此事把我叫到校长办公室,恶狠狠地警告我,你敢再打我女儿的主意,我就开除你,并且打断你的狗腿。不过,他没敢拿我怎么样,倒是怀恨在心的我,真的打断了他家一只母狗的右腿。张迎春她老爸明知是我犯下了这桩骇人血案,却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好干瞪眼。

话说回来,张迎春的羞辱,使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强烈的刺激,自以为是的少年英雄豪气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把自己关在阁楼里,整整一个暑假,都在思考张迎春为什么把我和猪类比。而就在这个夏天,我最亲密的战友——甘勇在和紫阳路的一个帮派打群架时,被对方用一把生锈的日本马刀刺破了心脏,还没来得及送到医院就壮烈牺牲了。

甘勇的惨死,终于让我下决心彻底告别这段血色青春。我悲哀地意识到,很多时候,暴力非但不能使自己成为英雄,反而连爱情和性命都保不住。

从高二上学期的那个秋天开始,我发愤读书。许多人起初想看我的笑话,认为我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认为我这个扛着一颗猪脑的人天生就只会吃喝玩乐、寻衅滋事,但随着我每次测验成绩的节节上升,大家转而对我刮目相看。

我记得高三上学期的一次模拟考试,我的总分名列全年级第二,许多女生因此向我暗送秋天的菠菜,张迎春也翘着小屁股围着我转,但我连正眼都懒得瞧她。那时我终于懂得一个道理,要想赢得美人欢心,不能依靠武力,只能智取。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在位于武昌水果湖的一家杂志社当上了编辑记者。我投奔的这家杂志据说每期发行量接近500万,是全国最畅销的杂志之一,招聘条件比较高,我靠在大学期间发表的一些无病呻吟的文章得以顺利进入,因此颇为得意了一阵子。

其时,张迎春早已淡出了我的青春往事,我发现自己当初追求她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一种逞强好胜的少年英雄情绪。那时,张迎春不仅是校长千金,还是班长,学习成绩也不错,找她做马子无疑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但现在想起来,我那时真的是有眼无珠,张迎春不仅一点都不漂亮,脸上长满了雀斑,胸脯像飞机场,身上还有着淡淡的狐臭。

于我而言,武汉是个永远也到不了性高潮的女人,尽管丰|乳肥臀,但所有的娇喘和呻吟都是如此做作,让人欲罢不能,却又索然无趣。我就在这座缺乏荷尔蒙激素的城市里挥霍时光。从我住的地方到杂志社,开车只有不到15分钟的路程,我每天早晨开着那辆二手的切诺基去上班,在办公室里签个到,然后就回家坐在电脑前写稿子。

午饭过后,剩下的时间就基本属于我自己了。我可以跷着二郎腿躺在阳台的藤椅上悠闲地喝茶吹口哨,可以和我刚认识的女网友煲电话粥,还可以对着墙上金喜善的巨幅半裸画像自蔚。

2000年秋天以后的很长一段日子,我常常搞不清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尤其是在下雨天,看着窗外缓慢蒸腾的水汽和沿着古老屋檐寂寞滴下的雨珠,我就感觉Zuo爱成了这个世界唯一让我留恋的理由。

我老爸老妈早在两年前就随我老姐移民到了加拿大。

我一个人住在武昌司门口那幢辛亥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式阁楼里。

据说这幢阁楼在解放前是武昌一带小有名气的妓院,名叫媚香楼。它顶着一头衰草矗立在周遭高楼大厦的夹缝中,像个始乱终弃的二奶,显得特别娇弱和无助,朱漆斑驳的门窗和楼梯扶手上雕龙绘凤,残存着旧时大武汉的盛世浮华。

有时我把鼻子贴在墙壁上,还能嗅到古老木板上散发出的淡淡的胭脂味道。我天生对女人缺乏免疫力,不知是否就跟阁楼里面百年不消的脂粉气有关。

我曾听别人说,民国后期,这里住着一位名叫百合的绝色女子,她爱上了一位国民党军队的少尉,后来那位少尉随败军撤退到了台湾,说好过一两年就回来接她,谁知从此就音讯杳无。解放后,百合成了被无产阶级劳动人民重点改造的对象,但不久就在一个雷雨夜穿着绣花鞋跳楼而死。有人说她是思念过度,精神失常自杀,也有人说她是以死来抗争一个专政干部对她的凌辱。

我们家搬过来的时候,我常常有意去阁楼里寻找昔日风花雪月留下的痕迹,但我只在13岁那年从天花板的裂缝里抠出一个金耳勺。

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这个镂满精致花纹、在血色太阳下闪烁着神秘古老光泽的金耳勺,是否就是当年百合为了赎身而私藏的宝贝呢?

我的脑海里总是充满这种古怪的念头。

2001年晚春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武昌街道口的宝通寺山门外面,我碰见一个据说可以看见前生和来世的游方僧人,他仔细看了我的面相,说我的前生是一头猫:懒散、敏感、多疑、外表沉静,但内心暴戾凶狠。

第2节: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中午一场春梦刚醒,我正躺在藤椅上一边惬意地喝着君山毛尖,一边晒着暖暖的太阳。沈小眉打电话给我说今天她休息,问我有没有空陪她出去逛街。我说每次陪你逛街,我都得给你拎着大包小包,你是不是又想压迫可怜的劳动人民了?

()好看的txt电子书

她说哪啊,今天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没事我哪敢劳您姚哥大驾。

我问沈小眉今天怎么特殊了,是要订婚了还是要结婚了,是不是有了那个小白脸的英雄后代准备传承未来了?

沈小眉说,姚哥,你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好不好,我早就跟小白脸吹了,今天是我24岁生日!顿了顿,沈小眉又愤愤不平地说,姚哥,你真是丧尽天良,你每年大寿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的生日你就从来没记得过!

还没等我辩驳,沈小眉就生气地挂断了电话。

想想沈小眉的话不无道理,心中就有些愧疚。每年我过生日,她总是到处张罗着,好象过年一样:帮我整理房间、洗衣服、去臭气熏天的菜市场买鸡鸭鱼肉,并且亲自操刀下厨,虽然她做的菜不是太淡就是太咸,不是夹生的就是煮得跟猪食一样,但心意还是很到位的,要知道她在家里可是个娇生惯养的资产阶级小姐,连|乳罩和内裤都是她老爸帮着洗的。

我抽烟时爱玩弄的ZIPPO火机,我被同事羡慕不已的雷达手表,我跟女网友发短信调情时用的诺基亚,我系的鳄鱼皮带等等,都是沈小眉送我的生日礼物。

有一次沈小眉问我,知不知道她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随口说是正月初一吧。她说不是。我又信口胡驺道,那就是八月十五。气得她差点把我的耳朵给拧下来放进烧腊铺,然后她在我耳边以120分贝的高音大吼道,姚伟杰,这回你给我记清楚了,本小姐的生日是2月17!2月17!

直到我像和尚念经似地把2月17日这几个数字唠叨了数十遍,她才恨恨地把手从我的耳朵上移开。

但很不幸的是,我天生对数字极不敏感,有时连自己的手机号码也记不住,这不,今年的2月17,我又忘记了是沈小眉同志伟大的诞辰。

沈小眉是我的小学同学,浪漫点说是青梅竹马。她家住在阅马场,一幢很古旧的欧式花园,屋顶上还有着半裸的希腊众神雕像。一年四季,墙上总是缀满了各种绿荫荫的爬行类植物。

最初,是解放前的一个洋买办住在这里;抗战时期,它又成了一个国民党中将的私宅;再后来被沈小眉的祖上——当时汉口赫赫有名的“瑞福源”钱庄老板买了下来。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