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的性格豪爽,很快和凯申物流的人混熟了。
白小龙看着常遇春喝酒又吃猪肉的,非常困惑,就问了一句。
“我听说常大哥是色目人回回,怎么也喝酒吃大肉?”
谁知常遇春一听大怒,拿起枪就要捅死白小龙,被常弓拿着大刀格开,两帮人下意识的拿起兵器准备开打,顿时剑拔弩张起来。
“哪个王八蛋说俺老常是色目人?俺是堂堂正正的汉人!你才回回!你们全家都回回!”常遇春指着白小龙鼻子大骂。
常弓看到常遇春来真的,连忙上前劝阻,白小龙吓得面无人色,心想我们全家当然都是回回了,不过他不敢说。
“可能白小龙看到常大哥生的高大奇伟,所以想岔了。”李笑梅也出来打圆场。
“什么话!?俺们汉人就没有长大的好汉吗?俺曾祖名常四三,祖名常重五,父名常六六,蒙元不准没读过书的汉人取名。俺要是色目人,祖辈能叫这种名字吗?俺家又不是算账的。哼!早晚俺老常把大都里的鞑子皇帝给砍死,让他们还敢不敢欺负俺们汉人!”常遇春冷笑起来。
气氛尴尬,李笑梅马上转移话题。
“常大哥就准备一直这样跟刘聚当一个强盗?”李笑梅问他。
“刘聚只知道打家劫舍,胸无大志,不是明主。现在天下大乱正是英雄用武之时,窝在这里只会一辈子没出息,俺听说朱元璋是个人物,俺过一阵子去投他。”常遇春心直口快,和常弓他们谈得来,就没有隐瞒内心想法。
“正好,我们几个也是这么想的,咱们一块去如何?”常弓觉得跟着未来开平王,混得不会太差。
“那当然好,俺当大将军,常弓兄弟当俺副将,李兄弟当俺军师,到时候俺们一帮兄弟纵横天下,帮汉人打下一片江山,把鞑子赶尽杀绝,哈哈哈——”常遇春很不客气的分配了未来的工作,在他看来这自己当老大是理所当然的。
在场的人都被常遇春的豪情感染,纷纷举起碗来和他碰杯。
白小龙是回族不喝酒,李笑梅把他拉到一边。
“我们回族祖辈有流传下来传说,说是十回保朱的,什么常遇春,徐达,胡大海都是回回,怎么历史不是这样呢?”白小龙觉得委屈,想到常遇春凶神恶煞的样子他就胆寒。
“既然是传说,也就不是真的,我们要相信史书,而不是传说。据我我推测,蒙元分四等人,色目人地位高于汉人,多信奉回教,虽然朱元璋的民族政策没有歧视他们,可是他们心里也没底。于是就编出这种传说,一来和底层的民众好沟通,二来,他们也真的想融入这个民族里,让自己的子孙对这片土地有归属感。以后你说话小心点,不要再犯这个错误了。”李笑梅对白小龙说。
“知道了,李哥。”白小龙点头。
在丛林里明灭的篝火,映射着人影,传来一首悲壮豪迈的歌谣,开始只是几个人的低唱,而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去。
云从龙,风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方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这是元末红巾军流传的歌谣,脍炙人口,传遍大江南北,几乎所有被压迫的汉人都会唱。
“现在的汉人,心中有一团火啊。这就是元末华夏,浴火重生的朱明诞生的土壤。“李润生感慨起来。
 ;。。。 ; ;
第十二章 军校,纪律和彪悍的秃。。。
常遇春如原本历史上记载的那样投了朱元璋,常弓和李笑梅那些人也跟着他后面成为他的部下。 ;猛将兄常遇春的能力刚刚的,没多久就出人头地,连带着凯申物流的人员也都混得不错,根据未来开平王的提拔,常弓成为常遇春的副将,而李笑梅成为幕僚。
毕竟是穿越者的创业时期,汤爱民等一些人提议常弓和李笑梅去联系佛门和道门的组织,向他们讨要帮助,被常弓拒绝,他的理由很简单。
“不用去理会他们,就当没发生这回事。对这种神棍我最了解了,我们现在不过是无名小卒,上了他们的门也不见得给我们好脸色看。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才最重要,与其我们去求他们,不如让他们自动找上门来。这样谈起来我们也有底气。”
大家觉得有道理,把目光投向李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