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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立冬第一章大雪(第1页)

易水浩浩荡荡,源起于齐天地静安寺,始时涓涓清澈,待与数条支流共同汇聚形成大天幕瀑布后,一路翻山越岭,百川继融,自西向东南横跨了大半个唐帝国,其入海口处常年皆是千帆竞渡的壮观场面,该水既是东羊城内外数以十万计渔夫商贩,脚夫棒棒靠以谋生之地,亦为东羊城达官贵人文人墨客游船嘻戏吟诗作对之所。

今晨,白烟袅袅的易水江面缓缓驶来了一叶竹筏,但见其上站着位白袍胜雪,男生女相的和尚,其眼角含笑,须眉长垂,却又不动金刚,只是静静看着易水两岸正忙着生火煮饭的居民,而当他脚下伐子终于穿过东羊城西门后,和尚嘴角微微嚅动,喃喃道:“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好久不见呐,雄城。”

与此同时,一队披星戴月,翻山跨渎,从与易水边东羊城有万里之遥的妖族圣地关山出发的商队,也终于出现在了东羊城南门前。在冬日朝阳被缓缓凝聚的的乌云全部遮掩前,在其投下的最后一缕阳光也即将消逝时,枯瘦阴鹫的商队首领扬鞭下马,如铁塔般气势雄浑地站在了一辆印有红月的马车前,静静地等着车内人的指示。

足足有一刻钟,东羊城南门守卫看着已经造成了道路小范围拥堵问题的车队,耐心终于耗尽的他们,决定要上前来斥责其时,终于再听不到马车内棋子落盘声响的商队首领,向来古井不波的神色破天荒地变地希翼起来,就见一盏盛满紫色丹药的银盘,被个脸色苍白的中年男人从马车车帘中递了出来,“进城。”看着不远处巍峨的城墙,瞳中闪过回忆神色的男人在商队首领接过银盘后沉声道。

许是冥冥中有所注定,当商队首领用袋银币,不着痕迹地应付了嚷着要对商队进行检查的东羊城南门守卫,重新上马的他带着商队进入东羊城时,东羊城东部海面上云层里,刹那间冲出来了数十位身穿红袍脚踩白鹤的修士。矗立于海畔边已有百余年的迎仙阁,其内宿醉初醒的游客见此景象皆面面相觑,不敢高声语,更令众人不敢置信的是在众仙群鹤之后,又幻化出数道后来居上的虹光,竟是人族修士中最风流不过的剑仙御剑游海后归城而来。

沉浸在仙人逍遥景象中的众迎仙阁游客,久久不能自拔,多亏了远远传来的望山书院清脆的钟声才将其纷纷唤醒。这些神智重新恢复清明的游客不知何故眼里又马上堆满了落寞的光彩,在相互抱拳致意后也先后离阁下山归家了。

原来纵是隆冬腊月时节,也从未落过雪的东羊城,受末法时代所带来的诸多影响,空气中也弥漫着寒意。终不知所起于何处却温暖舒适的风也变得刺骨起来,掠过了如星辰般散布在无涯大海上的群岛,吹过了扶桑,掀起一些海水如雾般又被踏鹤仙人和剑仙冲散,打了个弯儿,倒卷撞在了唐帝国东羊城边的望山上,落在了此刻于这望山顶端,站在那里的一个同样目睹了剑仙回城景像的青年书生身上。

书生高约八尺,有些消瘦,手中拎着一个碧绿酒葫,身穿干净的青色文士长衫,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其皮肤白皙,只不过他原本清澈的双眼中现在则带着一丝怒气。

“天理何存?王法何在?”书生在喝尽最后一滴酒后仰天道。

他叫程立雪,是今年刚从东羊城望山书院毕业的书生。程立雪家里原来有三口人,父亲程百顺,母亲苗逢雨。程百顺有个自己的铺子,主要用来杀牲口,杀猪杀羊还杀牛,只要是大型牲畜他基本上都杀,但主要还是杀龙。为什么呢?因为东羊城这个地方人们喜欢吃龙肉,在东羊城用方言来说驴肉就是龙肉。

从记事起就在慈幼局的程百顺对自己童年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痛和饿,因为他自从被慈幼局的一个管事在路上捡到慈幼局来后,就被诊断出身患怪病,至于他饿就是因为病痛折磨使他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吃饭,总是吃了吐,吐了吃,心里想吃,因为晓得自己饿地难受,然而身体不允许,吃进肚里的东西大都又吐了出来。

程百顺十五岁那年身体是细长的,整天喜欢耷拉着个头蹲在慈幼局的大门口晒太阳,活活像只斗败的瘟鸡。某日从东羊城外来城内串亲醉的一塌糊涂的老梁头路过,不知道抽地什么疯看中了他,在征得同意后将其带到了城外的小村庄里,收他做了关门弟子,除了教他宰杀牲口的手艺外,还传授给了程百顺一些庄稼把式。得益于此,程百顺竟然摆脱了缠绕了他十几年的怪疾。

而老梁头一共有三个徒弟,程百顺的两个师兄全部都是在他来后三年内达到了出师的水准,然后又都为了感恩,主动选择了在距其师傅老梁头铺子老远老远的地方开业,为的是不与师傅的铺子争夺客源。说实话程百顺对此有过怀疑,因为他这两个便宜师兄竟然一个跑到了唐帝国最北端的睢阳城,另一个窜到了帝国首府。有次他弄完猪下水抽空问了问他师傅老梁头,换来的却是打头的一烟枪。

在整整学了五年才被老梁头允许离开后,他就自己来到东羊城北城区闯荡,杀牲口又杀了十来年,终于有了自己的铺子,还娶了个妻子,也就是程立雪他母亲苗逢雨,一年后有了程立雪。

程立雪他父亲程百顺的人生(他自己说他的人生是遇到他师傅老梁头才真正开始的。)到这里应该还算是顺荡,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百顺百顺。

可日子就像湖水这样,平静久了,便会涟漪微起。在程立雪六岁那年,他母亲苗逢雨突然间消失了。之后,虽然程百顺报了官,自己也发了疯似地找了很久,还带着程立雪去了她母亲苗逢雨的老家,一个雪山中的小村庄,终一无所获。

回家又继续找了很久,结果也一样。心灰意冷的程百顺在消沉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了杀牲口的生意,毕竟他还有个六岁的儿子要养活。但不知道程百顺是如何想的,他未曾再续过弦。

开牲口铺子的程百顺每天大都是卯时起床,两刻钟左右后程立雪便再也睡不着了,因为他爹开始杀牲口了。程百顺杀牲口总是用绳子绑住牲口后,直接用刀割猪啊驴啊的脖子,被杀的牲口脖子的肉少一点还好,程百顺能用他的刀一刀将它们的头给弄下来,但若是遇上肉多的,又恰好没一刀断开其气管的,那牲口的叫声能传到几百米开外去。

程立雪就是天天在听着一个个生命濒临结束时的吼叫声中起床的,而且在起床后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拿着血刀的程百顺。

基本上天天月月年年如此,因为程百顺自从他妻子苗逢雨消失后,除了腊月那整个月,便再也没停过他的生意。话说腊月该是牲口铺子生意最好的时候,毕竟要过年了嘛!人们对肉的需求量更大了,但程百顺就是不愿意在这个月再动刀,原因谁也不说,周围的人时间长了也见怪不怪了。

只有程立雪自己知道程百顺在腊月不动刀的原因。

日子就这样又过了几年,十七岁的程立雪已经从一个稚童蜕变成了一个青年。在过去的年月里,程立雪受过同龄人的歧视,原因是他家只有父子二人,而他的回应方式就是先沉默,要是这招不好用,就掂着他父亲程百顺的杀猪刀,在私塾放学后将嘲笑他的人堵在死胡同里笑咪咪地问,你们说啥?把一帮同窗和附近的同龄人给吓得不轻。

人们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得益于程百顺,程立雪也有手杀牲口的好手艺,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小怪癖,那就是这人喜饮牲口的心头血。有次,因为下雨生意不好,早早关门外出喝酒,喝到晚上才缓缓归来的程百顺便撞见了自家小子饮血的一幕。

话说当程百顺用右手轻轻地推开了自家大门,低着头的他先是看到了满地的血水猪肠,抬起头来后又看到叼着根吸管的程立雪正孤零零地站在雨中,一手抓着被挂在树上的血猪,一手拎着把不断往下滴血的杀猪刀神情专注到就连自己回来都没注意到的还在忙活着,当下醉意便惊醒了三分,左手提着的熟龙肉也掉在了地上,随后无论程立雪怎么反对都强拉着他去看了大夫。

想必离程百顺的肉铺仅仅两个街道远的那家医馆的柳大夫,至今对这一幕还有印象吧:暴雨倾盆的黑夜,当他打算关门回楼上煲点汤喝时,一辆黑色马车像一头莽牛一样冲到了他面前,还没等他回过神,一个身套青色文士长衫的书生一手举着把大黑伞从车上下了来,然后从马车里又下来了个男的,可是还没等他说话,该男的就蹲在雨街上大吐了起来,然后就被打着黑伞的书生给塞进了车里,走掉了……

这样长大的程立雪不怎么喜欢说话,在他好不容易考进望山书院,其父程百顺也被官府征召,参军去了帝国北方前线战死后,他就养成了一个人游荡的习惯。

晃晃荡荡三载春秋,昨天的书院结业考也可以说是外院进内院考,他和那群迎仙阁的同窗一样,没通过。原因也很简单,不是脑子不够聪明,而是没那个资质,根据主掌测试的内院裘老师所言,就是身体里的灵根过杂亦或者压根没有灵根。

在考进书院的第二个中秋之夜,已恢复前世千年修道记忆的程立雪,在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曾是十倍辉煌于脚下清源星的青罗星星主,所在朝河星域第一人,人族最强宗之一的归元宗史上最年轻太上长老,修道九百余载历经无数大小争斗未偿一败,被誉为近千年来,人族最有望突破大乘,羽化成仙,得道长生的天才炼气士道号青罗的身份之后,萌生了体验学院生活的念头,但时至今日他却是不愿再在望山书院蹉跎时间,稍使手段下便以灵根不纯的方式被淘汰了。

错失了仙缘的众书生,就在程立雪的提议下,结道奔向了迎仙阁喝喝小酒解解愁,酒喝多了的程立雪,早晨被尿意憋醒后,拎着葫酒悠悠地来到了望山山顶放水,却被云层中突然间出现的修士给吓地一激灵,不小心把尿抖在了衣襟上,于是才有了他仰天长叹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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