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只是突然有些开心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四个月,终于牵到了(笑
14、第十四章
这不是任歆第一次同异性双手相触。
要知道,握手在现代已经成为一种礼仪,她的身份地位虽然不用和每一个前来交谈的异性这么做,但很多情况下,出于礼貌以及其他什么考虑,她并不会拒绝这个动作。
然而,记忆中,除了那个无法遗忘的身影,再没有人曾经像身旁的男人现在这样,用自己的手掌整个将她的盖住了——毕竟,一个合格的绅士在面对女士的握手时,基本都是只握两个指节而已。
手背上的触觉变得空前敏锐起来,安静的车后座里,空气似乎都微微泛起了潮,让人无所适从。任歆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努力按捺呼吸,让自己想些别的什么,结果虽然成功了,却是令思绪不自觉沉入了某段记忆的海洋中……
她想起自己和白齐的第一次“牵手”,就发生在那间疗养院的病房里。
那时她又一次结束了一天的点滴,整条手臂因为药水刺激到血管是又凉又疼,却只是习惯性忍着,一声不吭。
“怎么这么凉,是今天新换了药的原因吗?”
病床边上,大男孩突然伸手碰了一下她的腕部。他愣了一下,脸上露出心疼的神色,然后伸出两只手掌将她的小手包住轻轻搓/揉起来。
他的掌心温暖而干燥,指间的动作力度刚好,眨眼间就将那舒适的温度传递到了她的身上。
“女孩子的手可不能这么凉,我给你买个暖水袋吧,以后打点滴时垫在下面,”对方的视线关切的扫过她的全身,又扫过床周,然后顾自接着低语起来,“你这拖鞋也旧了,那花放了太久颜色也不鲜艳了,正好去趟超市,我买好东西统一给你换一批好了。”
“不用。”
任歆一点都不觉得那些东西需要换掉,所以她没有多想,直接开口拒绝。
“反正都是我送的,换点新的不好吗?”
男孩微微眯起眼睛,嘴里打趣。
“它们挺好的,没必要换。”
她扫过地上那双自己一开始拒绝使用的兔子拖鞋,上面那只毛茸茸的小兔子被打理得很好,一点都不显得旧。
“只是想送你点礼物而已,你这样很打击我啊,”回答她的是男孩猛然凑近的脸,他握着她的那只手微微用力,将她固定在半靠坐的姿势上,“说,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你先放开。”
整个世界都被对方笼罩起来的感觉很微妙,任歆直觉想要挣脱当前的处境。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