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样!到了重庆你好好歇着,什么都别管。我忙完了带你去玩。”
卢米喜欢重庆。尽管重庆热的透不过气,出租车也开的火爆,但卢米仍旧为重庆的江湖菜倾心。在她心里她上辈子八成是一个每天吃苍蝇馆子的重庆姑娘,又水灵又爱吃。
到了重庆就泡在酒店里,在酒店里盯会场,会场附近有一家她曾吃过的江湖菜,黑板上写着几道菜,随便点不会吃亏。卢米一边看搭建一边琢磨着去吃饭。涂明跟一个客户面谈后来会场看一眼,看到眼睛冒绿光的卢米。
“怎么了?”
“饿。”
涂明看了眼时间,一点多了:“还没吃?”
“没有。”
“去吃饭吧。”
“您吃了吗?”
“我也没有。”
“那一起!”卢米跳起来:“我跟您说,这附近有一家江湖菜真的绝了,不吃后悔一辈子!”她跳到涂明身后,掌心贴在他后背上轻推他:“老大一起去!”
涂明没被人这样“动手”邀请过,向一旁闪了一步离开她掌心,又不忍拂她好意,只得点头:“好,一起。”
其他同事还没到,卢米觉得他们没到真是太好了,她终于可以还涂明一个人情。
两个人走在重庆上上下下的马路上,天气潮热,知了叫的响,高楼屋顶种了好多花和树,卢米一边抹汗一边对涂明说:“您看那些绿植,多好玩。”
涂明抬起头看了一眼,见过很多风景的人并不觉得稀奇,却又被卢米的热情感染。就问她:“你做市场工作,满世界跑,除了北京最喜欢哪个地方?”
“那我说不出来。我到哪儿都喜欢,没有特别讨厌的地方。这几天我最喜欢重庆,因为我正在重庆。”卢米想表达的是“当下”。在她少年时代的侠女梦里,她要去到很多地方,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居。长大后明白“人生聚散当如此,相见且欢娱”。
涂明对卢米“及时行乐”的态度十分了然,她表里如一,玩心重,深刻践行这一点。
重庆太热了。
才走了十分钟,涂明的脸颊就落下几滴汗珠子。经过几棵荫可蔽日的大树,他们在路边吵闹的人前住了脚。卢米伸手指指那个几乎不能称之为饭馆的馆子说:“到了。”
几张破桌子,两三个电扇在呼呼的摇,里面坐着的人无一不大汗淋漓。卢米指着一张桌:“您坐啊,我去点菜。”
她走到黑板前,点了三个菜,都是她吃过的特别好吃的菜。
“有点简陋,但我以人格担保肯定好吃!不好吃…”
“你别叫我爷爷了,折寿。”涂明打断她,怕她说出不好吃我叫你爷爷的混话。
卢米嘿嘿一声,拿了两瓶冰可乐顺手起了。
老板娘端上一盆米饭,紧接着是三盘菜,油辣鲜香的重庆江湖味道。
涂明动手为两个人盛饭,两个人动了第一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