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子怎么了?话本子好看得很!”我白他一眼。
“是好得很,只要你别再发挥想象力语出惊人就是了!呵呵!”
我们三个说了半日,他们见我活蹦乱跳的很是健康,便匆匆下山找六哥去了。我随后又见了孟章和元颖,都不过寒暄一番。元颖认不得我就是当初紫薇境的那名男子,更认不得我是当年的泡泡了。倒是他与我说了一番夜桑君家里近来屡屡的新闻,让我觉得很有趣味,说是夜桑君又看上个小水鱼,闹得辞幽大为火光,云纨还下药想杀掉这个比自己还小的长辈,总之是一团乱糟糟。最后,又见了黎霄一面,黎霄见我身子尚好,又有聆月在一旁用冷硬的目光逐客,便也与我告了别,回了他魔族。
于是,我继续歪在榻上,思绪又回到六哥身上,琢磨着六哥此番到底是要作甚。琢磨得投入了,连聆月君又坐到我身边来了都不知道。
“六哥的事你不用担心,你养好了自己的伤才是正经。”聆月伸手来把我的被子往上拉了拉,然后又摸摸我的额头。
我诧异道:“我又没发烧,你摸额头做什么?”
他动作一顿,仿佛忽然醒悟过来,解释道:“凡界都说受了伤容易发烧,我便想帮你看看。”
“哦,”我随意应了,又问,“说起来,你不也有六位哥哥么?怎么都没见过?”
“你过去日日在八荒游荡,却不去九重天上;如今更是窝在委羽山不动弹,怎么可能见过他们?”他端起一碗莲子银耳粥,舀了一大勺子,吹了几下,又试了试温度,然后放到我唇边。
真是一副喂惯了饭的模样。他一个太子,如今是天君,也不晓得是怎么学得这样一手伺候人的活儿的……我心里这样想着,下意识便张嘴吃了下去。
“那你的哥哥是什么样的?都与你这般好看么?”我吃着粥,边随口一问。
他脸色莫名地沉了几分,道:“除了不甚熟悉的六皇兄,其他人我都没见过。不过据说是没有人超过我的,你便不用起什么心思了。”
嘎?我起什么心思了?
不明白。
我吃着粥,偶尔与他闲聊几句,吃完后,正欲拿了巾子来擦嘴,却被那厮抱了一口亲了下来,饶是我打打拍拍的,也是被他尽了兴才放开。
他看着目瞪口呆的我,笑道:“你先前说化作人形后便还我的,难不成忘了?”
“我……自是没忘,可我说,你不觉得这两日我们亲得太多了么?”
看我皱眉,他愈发笑得开心。
☆、正传第三十章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初在幻海之滨,我还是个凡人时,聆月君并不若现在这般善于照顾人。倒总是端着一副森然面孔,只有面对我一个人时,才神色稍缓,尽管长得一副俊美勾人的相,却真真是天生严肃冷硬的人。那时候他不大会做饭,我就更不会了,可他见我不会竟然就慢慢变得会了,且技术很快就练得很好。这一点我甚是佩服,这厮学什么都快,包括扫地洗衣打渔种地,真有够神奇的。不像我,除了偷东西学的比较快以外,其他都只是个一般水平。
可是本神尊自成为神尊以来,便久不偷盗了。先前的三万多年也没偷过,所以如今手生的很,不知现下这趟盗能不能顺利得手。
趁着聆月君把那只盛莲子银耳粥的青花碗送去伙房而离开之际,我便“蹭”地从床上蹦了起来,对着镜子扒了扒不甚凌乱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开了门,猫着身子走了出去。
这院子方建,却大得很。果然,天宫里建房子都不一样些,不过一个临时养病的地方,竟也弄得这么大,真是浪费地皮,害的我找了许久也找不着出口。
幸而这地方一个人影也没有,不然我出门都成问题。
我躺在床榻上都灌了几日的药了,虽然每次都有蜜饯调味,可嘴巴里还是难受得紧,干涩又清淡,也亏得聆月君竟每次都尝得很有趣致。我对那酸酸辣辣的腌萝卜丝儿想念地紧,可陵光那厮很从聆月的意思,死活不愿意送点儿给我,说是如今养病,不得吃辛辣之物。这是什么破规矩?想当年我纵横八荒的时候,也没少受过伤,可从未有过这种忌讳,照常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伤病还不是照样好了?我想若是六哥在,是决计不会委屈我的!
哎,我的小六子哥哥啊,现下真是想你啊!
如今六哥也不晓得在凡界的哪个犄角旮旯,我是指望不上他了。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既如此,我便也不靠那两个老刻板,直接过来偷便是,反正陵光的地窖,我也闯了不止一两回了!
聆月说这院子在半山腰,我站在门口,手搭在眉骨处,往山顶一瞧,之间绿树葱葱间一条蜿蜒小路,弯弯绕绕地向上爬,小路的尽头便是再熟悉不过的草垛子了。这里地形我本就熟悉,如今看来此地离山顶也并不远。我心下一喜,手握事先备好的开陌神珠,咒语一出,眨眼之间,我已经到了陵光的草垛子后头。
那几棵不长叶子的松树也不知是不是因这个季度比较祥瑞,竟然长出了绿色针叶,娇嫩娇嫩的很是可爱。破了青松阵,下地窖顺风顺水地寻到了让我垂涎多日的腌萝卜丝儿,也顾不得地窖有些冷,直接开吃了。
哎呀呀,真是人间美味!
我满足地抽了几口气,解了馋后才装了一袋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