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关于《崇城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相对方距离测量”规范的事项收悉,经研究:
该条中有关空调设备与相邻方、相对方的距离规定,已明确相对方距离即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我局认为该条款表述已很明确。如需规范解释,您可进一步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规章解释的建议,并可以附具体解释文本草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郑子昂将这份说了等于没说的答复意见书一折两半放回信封,起身看了眼窗外,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
“好了,大家辛苦。”
汉中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笑着宣布展示结束,并对特地过来本色出演收发室保安的保安大爷表示了最真挚的感谢。
很快,会议室里就只剩汉中街道办负责人、城管执法人员盛况以及梁渠和唐秋水四个人。
负责人问梁渠:“梁律师,您看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办?”
“我理了一下案情,”梁渠顿了下,看向身边的唐秋水改口道,“让我助理说吧,她刚刚听得比较仔细。”
唐秋水猝不及防地睁大了眼睛,很想问他一句“怎么就轮到我说话了”。
不过转念一想,怎么就不能是她了,她现在已经是执业律师了哎。
说就说吧,反正这案子她大概听明白了——
原告郑子昂于今年5月14日向居委投诉,投诉长圣东路1072弄23号401室的空调外机安装存在与其家房屋窗户距离过近的情况,影响正常开窗透风,且有噪声污染。投诉当日,城管执法人员去现场查看,认为不存在违法安装的问题,故不予立案。
原告对城管的认定结论不服,居委从中协调亦失败,原告向c区生态环境局发函,要求对《崇城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涉及的“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的测算问题进行解释。
在收到答复意见书后没多久,原告就向崇铁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汉中街道办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违法。
唐秋水说完,负责人点了点头:“没错是这样的。”
梁渠唇微勾,又补充问了两点。
第一点问负责人:“原告有没有向街道发过书面的履职申请文件?”
负责人说有的,“但是他的要求是由我们街道出面将违规安装的空调移除,街道没有这个职权的,我们也答复了他。”
梁渠把这一点在本子上记了下来,又去问盛况:“您去现场看过了?”
盛况“嗯”一声:“我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去的。”
“去哪?”
“郑子昂对面那家。”
“被投诉的23号401室?”
“是的。”
“后面有再去郑子昂家看过吗?”
“这个没有。”
“我知道了。”
梁渠合上笔记本,看向街道办负责人:“这案子我们接了,委托材料这两天就会寄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