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婚约财产纠纷案一般要打多久 > (第1页)

(第1页)

张佩芬译

在希尔兴街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布店,它和附近几家店铺一样,还没有受到时髦风尚的影响,因而博得好评。每个顾客离开时,即使是二十多年经常光临的老顾客,店员们也都要说一声:“请您下次再来光顾。”有时候,来了几个上年纪的老太太,要按照旧尺寸购买缎带和花边,他们也就拿出旧码尺来接待。负责接待的是布店主人尚未结婚的小姐和一个雇用的女店员,老店主本人也是从早到晚在店堂里,虽然从不开口说话,但却总是忙碌不停。他将近有七十岁,个子矮小,脸色很红润,灰白的胡子修剪得短短的。他那也许早已秃顶的头上终年戴着一顶浆得笔挺的圆帽子,上面用十字布绣着花朵和花纹。他叫安德雷斯·翁格尔特,是这个城里一位忠厚可敬的老绅士。

这位沉默寡言的矮小商人看上去毫无特殊之处,数十年来总是这个样子,固然现在年已老迈,可当年青春年少时也是如此。当然,安德雷斯·翁格尔特也有过少年和青年时代,若是问问老一辈人,你就能知道,他从前的绰号叫“矮子翁格尔特”,背着他,人人都这么叫。大约三十五年前,他甚至有过一段“逸事”,如今虽已无人谈说,当年在盖尔贝绍尔却是家喻户晓的,这件事就是他订婚的经过。

年轻的安德雷斯早在学生时代就不喜欢说话和社交活动,他不论在哪儿总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总觉得人人都在注意他,因而非常小心和拘谨,对每一个人都很谦逊和礼让。对老师,他深深地尊敬,对同学,是又羡慕又害怕。人们从未看见他在街上或游戏场里玩耍,只是偶尔才见到他在河里游泳。冬天,一看见有孩子手里攥着一把雪,他就赶紧蹲下去缩起身子。他常常在家里心满意足地、文气地玩着姐姐留下来的布娃娃,或者在店堂里用秤称面粉、盐和沙子等等,把它们装进小口袋里,又倒出来,又重新装好,又再称一称,就这样交替反复地玩着。他也很高兴帮助母亲做一点轻活儿,替她采购点东西,或者在院子里寻找爬在莴苣上的小蜗牛。

他的同学们确实常常惹他,捉弄他,他却从不生气,几乎是毫不在乎。总而言之,他生活得无忧无虑,简直可以说心满意足。他在朋友间既然没有发现友谊和类似的感情,也无法和他们交往,就把友谊统统给了布娃娃。他的父亲早已故世,他又是一个遗腹子,因此,母亲对他期望很高,却又非常放任他。这种一味的溺爱中多少带着点怜悯的成分。

这种平平庸庸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小安德雷斯离开学校,在市区的迪尔兰姆商店实习一年期满为止。这时候他十七岁,他那渴望温情的心灵开始走向另一条道路。腼腆胆小的安德雷斯开始张大眼睛凝视姑娘们,在心里筑起了爱女性的圣坛,他的爱情道路越是坎坷不平,爱情的火焰越是旺盛炽热。

他有很多机会结交和看见年轻的姑娘们,因为他实习期满后就到伯母的布店工作,他是未来的继承人。每天每日都有小姑娘、女学生、年轻的姑娘和老小姐、女仆和妇女们来来往往,挑选花边或刺绣品,有的夸奖有的挑剔,有的讨价还价,有的买好了货物又回转来调换。安德雷斯对她们个个都殷勤接待,他不停地开关抽屉,上上下下爬高凳,一会儿打开布匹,一会儿折叠包装,一会儿又填写订单,回答价格,每个星期他都要爱上一个不同的女顾客。他红着脸夸奖自己的花边和毛料,用颤抖的手填写账单,当年轻漂亮的小姐傲慢地走出店铺时,他手扶着门框,心里别别跳动,口里念叨着:请下次再来光顾。

为了讨好取悦他所爱慕的美女们,安德雷斯开始注意自己的修饰和举止风度。每天早晨都小心地梳理他那明亮的金发,衣服和衬衫总是十分干净,焦急地盼望他那迟迟出现的胡子生长茂密。他学会了一套接待顾客的高雅姿态,学会了递送货物时把左手平放在柜台上,一条腿微微弯曲,只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就连笑容也大有讲究,他的微笑已能焕发出内心幸福的光辉。此外他还经常搜集美妙的新词汇,大都是些副词,但他尽量使它们听来新鲜而有意义。他自幼不善辞令,羞于张嘴,从来很少讲出主语、宾语都很齐全的句子,于是便用这种特别的语句来加以补救,他习惯于说些毫无意义和听不懂的话,企图冒充自己善于辞令。

如果有人对他说:“今天天气真好。”矮子翁格尔特就回答:“的确……啊,是的……然而,……对不起……总之……”当一个女顾客问他,这块布可以拿走了吧,他就这么说道:“噢,请吧,是的,毫无问题,是这样,完全正确。”如果有人问他身体可好,他就回答:“非常感谢……当然很好……十分健康……”在特别重要和庄严的场合,他免不了说些“虽然如此,总而言之,绝不可能”之类的话。说话的时候,他的全身,从倾斜的脑袋直至支撑着身体的脚尖,都表现出全神贯注、十分殷勤的样子。但表现得最充分的是他那按比例看来过长的脖子,它又细又瘦,青筋毕露,还点缀着一颗大得惊人的、转动着的喉结。当这个瘦小的店员用这些支离破碎的话回答别人时,人们得到的印象是他的脖子占了身长的三分之一。

大自然造物绝不会毫无道理。翁格尔特那巨大的脖子虽然和他的拙劣口才不相配,但倒是一个热情的歌手非常合宜的特征。翁格尔特极其热爱唱歌。不论在说那些最成功的客套话时,还是在表演最美妙的商人姿态时,还是在婉转述说“总而言之”,“倘若如此”时,在他内心深处引起的快感总不如唱歌的实际。这种才能在学生时期被隐藏着,进入青春期后便逐渐扩展开来,虽然只是偷偷摸摸地演唱。如果他并非极端秘密地享受内心的喜悦和艺术,那么这种态度就与翁格尔特一贯腼腆羞怯的本性不一致了。

晚上,从饭后到就寝前一小时之内,他躲进自己的房间,在黑暗里唱起歌来,深深陶醉于抒情的曲调之中。他的声音可算是男高音,功夫不够之处就努力以情感来弥补。他的眼睛洋溢着湿润的光泽,聪明的脑袋微微后仰,喉结随着歌声上下起伏。他最爱唱的歌曲是《当燕子归去的时候》,唱到“别了,啊,悲伤的离别”这一段歌词时,就拖长颤抖的声音,有时候眼里还噙满泪珠。

他在经商方面进步很快。他原来计划再到大城市去磨练几年,但是他很快就成了他伯母商店里的得力帮手,店里再也少不了他,何况他又是这家铺子日后的继承人,它将保证他一辈子的物质福利。可是安德雷斯的心却渴望着别的东西。尽管他含情脉脉、彬彬有礼,但在年轻姑娘,尤其是那些美貌的姑娘眼中,他只是一个滑稽人物而已。一连串的失意之后,他对所有的姑娘都表示中意,只要哪一位稍稍向他俯就一步,他就愿意娶她。但是没有一个姑娘向他俯就,虽然他谈吐高雅,他的盥洗室里摆满了讲究的用品。

有一个人倒是例外,但他独独对她毫无所觉。她就是波拉·基琪尔小姐,大家叫她琪西波蕾,她一直对他很友好,也非常关心他。她当然并不年轻,也不算漂亮,比他年长几岁,可以说很不起眼,但却是一个勤劳忠厚的姑娘,出身于一个富裕的手工业工人家庭。他们在街上邂逅,只要安德雷斯向她打招呼,她总是亲切诚恳地答礼;她来布店采购时,也总是和气、朴实、客客气气的,使接待工作又轻松又省力。而她却把安德雷斯那套商人的殷勤款待看作是一片真情。总而言之,他看她只觉得不讨厌,可以信赖而已,此外就无所谓了。她属于那少数不在他心上的未婚少女之一,她离开店铺时也从未令他惘然若失过。

为了讨好姑娘们,他忽而寄希望于精致的新皮鞋,忽而又把希望寄托在一条漂亮的围巾上,对他那正在慢慢长出来的胡子更是珍惜万分。最后他还从一个旅行商人手里购买了一只镶着一粒大宝石的金戒指。当时他已经二十七岁了。

一直到了三十岁上,他还只是怀着渴望在婚姻港口的远处逡巡迂回。母亲和伯母认为有必要插一手以促进事情的进展。于是那位上了年纪的伯母就表示说,她希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把店务移交给侄儿,但是必须在他和本地一个品行端正的女孩子举行婚礼之后。这也正是他母亲的心意。她多方考虑后,认为必须让孩子参加一些社团活动,可以多接触一些人,也能学学怎样和女孩子交往。她知道他非常喜爱唱歌,便想由此作为开端,她建议他报名参加一个歌咏团。

安德雷斯虽然讨厌社交活动,却也首肯了。不过他认为与其参加歌咏团,不如参加教堂的合唱队,因为他更喜欢严肃的音乐。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玛格丽特·迪尔兰姆也参加了教堂合唱队。她是安德雷斯从前实习一年时的商店老板的小姐,是一个活泼美丽的姑娘,年龄只有二十岁多一点儿,安德雷斯最近爱上了她,因为一段时间以来他没有遇见年龄相当的未婚姑娘,至少是没有漂亮的姑娘。

母亲没有理由加以反对。教堂合唱队确实不如歌咏团那么热闹,也不举办那么多社交晚会,但是这里的会费便宜得多,再说参加的姑娘又都是好人家出身,在平常练习和正式演出时,安德雷斯有很多机会接触她们。于是她立即带他来到合唱队主持人家中,主持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教师,他亲切地接待了他们。

“啊,翁格尔特先生,”他问,“您想加入合唱队?”

“是的,的确,请……”

“您从前学过唱歌吗?”

“噢,是的,不过似乎……”

“好吧,我们试试看。请您唱一首您能背下来的歌,哪一首都行。”

翁格尔特像孩子一般满脸通红,一句也唱不出来。但是老教师再三要求,最后几乎都快生气了,安德雷斯才压制住恐惧,望望静坐在一旁露出失望神色的母亲,唱起一首他所喜爱的歌曲。由于心神不宁,第一节他就唱错了拍子。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