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方听了,还没说什么,另一个眼珠滴溜滴溜转,一看就太过轻浮灵活的人接过话头,说:“没错没错,那个姓孙的老道士可不像什么好人,跟着他的小道童,一个个长得俊哟!那眉眼,那身段,年纪小小,却勾得我这颗心都酥了!”
此人话音刚落,便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嘿嘿,老王,你心是酥了,身子骨更酥吧?”
此言一出,几个村民都捧腹大笑,被称作“老王”的汉子涨红了脸,怒道:“你们,你们——”
“想去占人家便宜,却被他们打了出来,你这身子骨……酥还是不酥?”
谈到这个话题,几人越聊越兴奋,越说越荤。程方强忍着听了半晌,意识到没什么可用的线索之后,才朝他们口中的“村西”走去。
说是村西又往前,听上去很近,实际上离王家村距离颇远。又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程方才来到一个篱笆围成的简陋小院面前,便见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半大少年拿着笤帚,正在清扫庭院的落叶。
听见了外人的脚步声,少年抬起头,看了程方一眼。
程方面上未显,心中却倒抽一口冷气。
也不是说这个少年生得多么倾国倾城,举世无双,单论眉眼,他也就是清秀罢了。偏偏这么一抬眸,一眨眼,不经意间便流露出难以言喻的风情。婉转轻柔,欲说还休,眼波流盼之间,脉脉情意流淌,端的是勾魂摄魄。
这样的做派,程方只在一种人身上看到过,那就是——戏子。
戏子作为下九流的职业,自然让人鄙薄轻贱,但若真想在这一行中混出头来,也实在不容易。莫说戏班之间,剧种之间的争夺,就连角儿的明争暗斗,也时时刻刻都在上演。但无论如何,努力能弥补差距,天资却摆在那里。程方眼前的这个少年,应当就属于天资极好的那一类,若能被名角收为弟子,好生培养,年后,指不定会名声大噪,红遍大江南北。
不,应当说,这个少年,已经被好好“培养”过。只是他才学了一些皮毛,情意能放却不能收,才会惹来那些地痞流氓。
少年见到外人,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笤帚,又抿了抿唇,过了好一会儿,才问:“你是谁?”
程方还没回答,就听不远处传来一个警惕的声音:“小六,他是谁?”
这位深受代王妃新任的大总管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大概有十一、二岁的少年快步走了过来。这少年的眉目也很清秀,身段修长,四肢却异常矫健。观其脚步,似是学过一些粗浅的外家功夫。
两个被精心培养,不知为何来到此地的戏子——程方以最精确的眼光,做出了判断。
“在下程方。”他微微一笑,朗声道,“特来求见孙道长。”
第二十四章侯妾
听见程方说得是“孙道长”,矫健少年暗暗松了一口气,却依旧板着脸,逐客之意十分明显:“道长不在,请回吧!”
程方何等精明之人,一见少年的模样,就知这些人必定有什么苦衷,方隐姓埋名来到此地。若回春坊的伙计所言属实,这些人来到彭泽,应当有四个来月了。
代王一家虽门墙高而厚实,却由于流放多年,京中也无贵人问津的缘故,值夜的兵士免不得有些疏忽,打个瞌睡,喝点小酒实属正常。那些歹人却凶悍至极,不要命地突袭,刀刀见血,武器也精良,可见是哪位达官显贵蓄养的死士。
死士么,求得都是“快、准、狠”,看到守备松懈,断没有专门等哪天戒备森严了,再和你来场生死搏斗的道理。指不定裴熙前脚刚到,这些死士后脚也跟来了,相差不会超过一天,赶了个巧,才正好让代王捡回一条命。从时间上来说,眼前这些少年和所谓的孙老道“与歹人相勾结”的嫌疑,也算打消了大半。只不过,程方秉性多疑,并未放下戒备之心,闻言便露出几分急切之色,竟对这个才十一二岁大的少年作揖,恳求道:“程某亦知此举十分冒昧,偏生程某的兄弟与人争斗,不幸受了重伤,巴巴地赶去回春坊,竟无医治外伤和补血益气的药材。若是他们没得救倒也罢了,他们明明有救,却只是没有药材……程某,程某的心……”说到最后,他的眼眶已是红了。
程方鼻直口方,目光炯炯,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他读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什么世面都见过,气度自与寻常的乡野之人截然不同。与其说他是个平头百姓,还不如说他像个官老爷。现如今,这个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不自觉就生出几分几分结交之心的汉子语带哽咽,几欲落泪,矫健少年见了,登时有些慌乱,冷漠的面孔也没办法绷住,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三哥——”被称为“小六”的妩媚少年拖着笤帚,走了过来,秀眉微蹙,有些为难地说,“咱们的药材也不够,大哥、二哥和四姐……若道长今日无甚收获,咱们存的药材,便只够两日用度了。”
矫健少年本在犹豫,听小六这么一说,便下定了决心,有些歉疚地看着程方:“抱歉,药材之事也干系到我们兄弟的性命,并且,并且药材皆是道长购置,我等无权处置。”
这小子年纪轻轻,又一副柔弱的样子,说起话,做起事来却如此的……程方心中警惕,面上的失望之色却溢于言表,仍有些不死心地问:“程某出三倍于回春坊的价格收购,也不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