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非常感谢盛先生对教育事业的支持。”林知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客套话倒背如流,“我和学生们一定不会辜负您的一片厚望。”
客气是真的客气,却始终带着一丝慵懒,仿佛保留着一根坚硬的傲骨。
“客气了,林教授。”盛朗莞尔,温和的笑容在唇角眉尾徐徐散开,“小小一点心意,能对科学事业作出贡献,尤其是能帮助到您,也是我的荣幸。”
这男人真是无一不诱人,连嗓音都是标准的“低音炮”,淳厚而带着其到好处的沙哑,轰得年轻学生们一腔热血上了头。
连邓玉琪听了都一阵面红心跳。
她以前一直只喜欢林知夏这种温润如玉、才华横溢的男人。今天亲眼见了盛朗,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实在太有雄性魅力,难怪连男同学们都有些倾倒。
林知夏今日受系领导所托,是招待盛朗的主力军。他陪同着盛朗参观实验室,一路细心地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