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呵呵,怎么会记住呢?我都记不住的。”
“因为我聪明啊!”
杜律纠结的看着这个痞子似的的男生,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受。
他是她最初看上的。
最初的最初。
他居然还记得那首情诗。
她无语了。
好半天,她才回过神来。发现,王润之已经不在了。
转过头来,也不知是失落还是什么。她重重的叹了口气。
一张信笺落在桌子上,她拿起来一看,是那首情诗,工工整整的抄在信纸上。
落款是王润之。
杜律怔怔的看了好久,然后把信笺塞进了口袋里。
和沈司一起去吃饭的时候,路过一个垃圾桶,她稍稍犹豫,但是仍然把信笺扔了进去。
“什么?沈司问。
“哦,一些过去。不需要理会。”她笑笑,挽着沈司的胳膊开开心心的朝前走去。
有些暧昧,是要不得的。
她要手中这个踏踏实实的人,不要那些虚无缥缈的感情。
所以,必须扔掉。
第 16 章
她说:我喜欢你。
他说:谢谢。
这是他妈的怎么样的情形!
男女之间的事情,所谓的吸引力排斥力,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未知的谜。
可能这一刻看对眼了,下一刻就嗝屁了。
也有生物学家出来说:男女只不过是荷尔蒙激素在作怪,什么脑垂体分泌什么神经质的物质云云。
这些看起来很有道理,可是放到实践上,就是隔靴搔痒,顶个屁用。
杜律现在没空去想什么吸引力排斥力荷尔蒙激素啥的东东,她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找到沈司,问个清楚。
恋爱中的人是神经病,起码这句话说对了。
他凭什么!
哦,他是两个鼻子四个眼吗?凭什么这么吊起来卖!
她杜律虽然不是什么顶顶机灵的人,但是,好歹也是个女的!之前那些种种反应,又是摸头,又是背着自己回来的,拜托,那不是过家家,那是暧昧,暧昧好不好!
她是白痴么?真的当她是白痴么?
两个人之间的互动,彼此间的感情,难道她会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