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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第2页)

回答书友提问,为什么方寻“欺软怕硬。”遇到危险就要逃跑?一般晓宇不会将这种东西放在正文下,这次例外。

首先,欺软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选择,不管我们赞成与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释。遇到危险逃避,回避死亡、受伤,这也是生物潜意识的选择。其次,方寻并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他坚守,如果有需要  即使孩子也不会退缩,这是个很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

当然,说句不怎么上台面的话,大家看书就是为了爽的,可能晓,宇设计的情节真的不够巧妙,没有让大家看爽,这是我的问题,我承认是晓宇疏忽。

事实上,如果那位书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会这么说了,这是更新问题。我也检讨。

一个人想要改变,不只是说说而乙,前面三十几万的铺垫晓宇感觉已经够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叱咤风云吧!

密室是晓宇几本书中成绩最好的一本,虽然仍是扑街,只有几百订阅,可我还是想写完,好好写完。

如果有类似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无完人,晓宇承认《密室》有很多硬伤,如果可以,我会尽量修正。

最后,支持正版,我受崇拜!求个订阅先,,

第十六章 灵性

这个念头在方寻脑海中一闪而过。

血色骷髅魂火由幽蓝转为猩红。方寻一下什么都明白了,它刚才一定是故意掩藏实力,趁着男子放下戒备,从而一击碍手!

“居然还会耍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段,智慧与一般成年人有的一拼了”。

方寻心中暗暗砸舌,后退的步法越发地加快了起来。早听萧瑟说过,四阶的怪物和之前的怪物有很大不同,它们会与进化者一样获得传说能力。实力强大无比,是一个质的提升。

“老子操你屁眼,敢跟老子耍这种把戏

身穿铠甲的男子大肆咒骂着,从脖颈上掏出一条项链,看上去像是守护项链,的样式。不过此刻项链上什么也没有了,只有一条丝线还挂在他的脖颈上。守护项链,救了他一命,却也耗尽了威能,被血色气劲碾成了齑粉。

场中的一众骷髅已经从月才的爆炸中恢复了过来,个个眼眶中魂火舞动,似是愤怒异常。

只是在血色骷髅面前,它们均是保持着恭敬地姿态,默默退开丈许远,与血色骷髅让路。

血色骷髅不紧不慢地走着,手中并未持有骨剑之类地武器,浑身却散发着邪恶而冰冷的气息,像只千年孤魂,每前进一步,就给男子造成巨大的压力。

“妈的。亏了”。

身穿铠甲的男子面色泛白,一咬牙,反手一抹空间卡,取出一支淡紫色的试管,想也不想就塞入了嘴中,因为时间有限,他甚至未将瓶塞除去,就那么将整咋,试管放入了嘴里,如咀嚼冰块一般,咔嚓咔嚓的嚼了起来。

“够狠”。

方寻微眯着双眼,默默欣赏着男子堪称疯狂的举动。

在此之前,他早已停下脚步。尽量将身体埋入阴影中,暗运功诀,收敛了周身一切气息。为的就是不引起那具四阶怪物的注意,否则他必死一无疑。

虽然方寻不知那淡紫色药剂有何用途,但是他明白,如果不出意外,那名身穿铠甲的男子死定了。

方寻只露出一丝目光。掩藏于黑暗中,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前方。他有着四阶实力地血色骷髅为何会有径直走向男子,方寻不知道  如那血色骷髅,已经不能将它看成是怪物,应该将其视为一名实力四阶地进化者才对,它有智慧,不下于人!

“给,我,饶,你不,死!血色骷髅停在男子身前,一股死气沉沉地精神意志蓦然传达了出来。不容抗拒!

“把屁股撅起来。老子就告诉你,哈哈哈

男子露出快意之色,满脸血迹,披头散发。状如疯魔。血色骷髅沉默,眼眶中血色魂火平复了下来,在没有任何精神意志传达出来。

“麻烦,我自,己拿!”

血色骷髅走了一步,附着骨甲的手臂向前一伸,五道微弱地血色弧光在虚空成型,快若奔雷,一下印在了男子身上。

一砰!

男子身着地金属铠甲,居然被生生犁出了五道痕迹,哇的一声,男子又是一口逆血喷出,浸染了血色骨铠。他眼瞳中灵光渐失,显然活不长久了。猩红色的骨铠上沾染了一层鲜红的液体。并不显眼。

“你,跑不掉,我已经,抓住你了血色骷髅眼眶中魂火一炽。甚至有几丝火苗舔出了眼眶,显然愤怒至极。

血色骷髅在昏暗火光下锃亮地颅骨一转。看响了方寻所在的位置,纵身一跃,便跨过数丈距离乙

方寻目光一凝,在不敢有丝毫动作,那血色骷髅想要解决掉他。不费吹灰之力。但他并不着急,他清楚地看见身前有一道飘忽的人影,在黑暗中略显出轮廓,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如此。这家伙不知道用了何种手段,居然玩乐把金蝉脱壳。只是仍未逃过血色骷髅的精神感知。”方寻心中略略点头,更不急了,只要血色骷髅没发现他的踪迹就好。

“该死的马科斯本,被人暴屁眼的家伙。下次别让我再见到你。什么蝉蜕药剂,百分百复制体,垃圾无比

男子浑身清洁溜溜小声地嘟囔了一句,见血色骷髅朝他奔来,顾不上穿衣,二话不说。裸身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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