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尔斯的繁华,非同一般。
队伍轰轰进城。一千无垢者是第一梯队。他们沉默,目光冰冷,在青铜头盔下,脸色刚毅。人人竖立起长枪,枪尖闪烁着毫光,如一片移动的枪林。战士们的腰间都挂着一模一样的短刀,背上是圆形的盾牌。
无垢者进城,军威肃然。
没有人敢轻视这一千人。
无垢者最著名的一场战斗,是两千人挡住了多斯拉克人五万骑兵的冲击,最后在留下了上万具多斯拉克人尸体后,无垢者还有六百人。最终,背靠城墙战死不退的六百无垢者取得了胜利,多斯拉克人的卡奥来到了他们的面前,挥刀割下了自己的长发交给了无垢者队长,宣告战败。
那次的战斗传遍了厄斯索斯大陆,也令无垢者的名字成了不可战胜的代名词。魁尔斯人也知道那次战斗,在魁尔斯城市里,那些贵族和王室,身边的侍卫,也很多是购买来的无垢者士兵。
一千无垢者的军团,就是一支令任何人都无法轻视的军事力量。无垢者的长枪,更适合克制骑兵。
一千无垢者的后面,是一千多斯拉克骑兵。
这是多斯拉克骑兵中的精锐。
战士们全部光着上身,露出发达的肌肉。他们的头发都长长的编成了辫子拖在肩膀上,发辫上都绑着铃铛。
战马一动,铃铛就叮叮当当的响。
一千将士,就有数千以上的各种铃铛在响。
这队伍的前进,战马不嘶,士兵无言,但铃铛叮叮。
越是长发的多斯拉克人,越表示他作战的不可战胜。铃铛,更是敌人生命的挽歌。头发越长铃铛越多的多斯拉克骑兵,表明他杀死的敌人也越多,战斗胜利的次数也越多。
魁尔斯人对多斯拉克人没有好感。多斯拉克人以抢劫和贩奴为生,他们走到哪里,就抢劫到哪里。遇上城市,就攻城抢劫;遇上村庄,就包围抢劫。不仅仅是抢钱抢粮,他们还抢人。抢人,不分男女。男的为奴,女的为妾,然后再卖进女院。一言不合,他们就会举起弯刀杀人。
街道上,也有魁尔斯的士兵在维持着秩序。
人们对进入城市的多斯拉克人敢怒不敢言,很多子民都担心多斯拉克人在见识到魁尔斯的繁华后,忍不住突然纵马抢劫。家里有女儿的,都先把女儿藏起来。
多斯拉克人的名声在魁尔斯这里很不好,肤白俊美的魁尔斯人也看不起光着上身剽悍野气的多斯拉克人。他们认为多斯拉克人是野蛮人。
第二个多斯拉克千人团进城,队伍整齐,铃铛依旧。叮铃铃的声音在魁尔斯的大街上响起,就好像一首欢快的轻音乐。
令魁尔斯人民担心的抢劫混乱并没有发生,他们第一次近距离的见识到了剽悍的多斯拉克骑兵,也第一次感觉到多斯拉克人也是有军事纪律的军团。
……
阿莎·灰虫、戈梅斯卡奥三人率领队伍来到了王宫,王宫的廷臣武将早已经在王宫广场等候,居中一人,锦衣王冠,正是国王本人。
国王的左右两边,站着曾经作为使者去见魔山的哈吉·莫尔大人、不朽男巫、大总管三人。
这三人,阿莎、灰虫和戈梅斯卡奥都认识。
阿莎三人下马,单膝下跪,对国王行礼。
这是魔山要求他们的。
魁尔斯国王肯杀了主战派统一各方势力后开门投降臣服,魔山就命令旗下将军们尊重他,待他以国王礼仪。
泰温·兰尼斯特的话魔山始终记得:对敌人要威严冷酷,但对方一旦下跪,就要亲手扶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