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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部分(第1页)

杀得太快,留给自己杀的太少,大家拼命地磨着刀,系好甲,保养兵器。

认真说起来,他们很感谢南洋女总督花木兰,那个口口声声说“南洋猴子,必灭”的美女,有了她,军队的生意兴隆发达。

军佬们是职业军人,不打仗他们就发不了达。有仗打,就有财发,领受荣誉。至于死伤,哪里没有风险呢?!

看到陆战队弟兄们难捺的心情,海军士兵们十分羡慕,他X的,没有象样的敌人舰队,海军都没有打过仗,虽然成功运输多少次后,就能获勋章,不过比起陆战队和陆军部队,他们的勋章来得名副其实啊。

血染的勋章,才是军人最荣耀的奖励。

好消息传来了,赵云要抽调二千海军士兵,加强他的部队,这样,他有一万人了,而海军,就转变为近战突击兵种。

商人依倚在日惹有一个简易的码头,按他的指示,部队的船靠向码头,拿着千里眼的副师长马忠大叫道:“火炮、床弩准备!”

他发现了一些土著在码头上活动,依倚慌忙道:“别打别打,他们是我的亲戚!”

马忠大奇,看看黄种皮肤的依倚,再看看码头上的晒得黑黑的土著,依倚嘿嘿笑道:“那个部族叫做乌族,他们信奉乌鸦大神!有二千多人,我一直雇佣他们为我做事。我现在担保他们加入帝国。”

按照帝国入籍法,如果有子民担保,确实可以让外族加入帝国。不过马忠摇头道:“单是一个雇佣关系,不足以但保。”

依倚点头道:“是也,是也,那个部族的族长的女儿是我的小妾,不止一个,他的三个女儿都是我的小妾。另外,我派去侦察的人,也是这个族的人啊。”

这层关系倒是很硬,完全符合条件,马忠遂不言语。

抵达码头,帝国部队迅速下船,控制地方。乌族人迎了上来,依倚抱住了三个浅黑皮肤,头发长长,身材苗条、眉清目秀、皮肤很光滑的女子,原来是他的三个小妾,确有三分姿色,还是姐妹!难怪依倚要为她们担保。

她们用土著语,夹着极生硬的汉语与依倚交谈后,依倚告诉马忠道:“二个月前,他们巴鲁达族与我们交易后,不再出来了,至今没有人露面。”

没有人露面就好,赵云也上岸了,士兵们把物资运送下来,有弓箭、大炮、火药、给养等等,然后着在港口附近竖立栅栏营区。

乌族的营地就在附近,依倚陪赵云前往参观视察,乌族生活不错,族人气色很好,他们靠大海和丛林为食,以出售柚木和帮依倚打工去赚取奢侈品,族长热情地请赵云用饭。

赵云毛骨悚然,他发现乌族的人以老鼠为食,咬着老鼠,慢慢地咀嚼,即使是赵云,也觉得胃一阵又一阵地翻腾,几欲呕吐。

帝国几乎无所不吃,但还没有强到吃老鼠的地步,赵云真是抵受不了人吃老鼠的习俗,所幸的是他这一席,是咖喱鸡做菜而没有老鼠。

饭毕有娱乐,乌族进行斗鸡,沙地上,两只鸡怒目相向,红着顶子,斗得不亦乐乎,周围的人大声助威,这是部族不多的娱乐,当然比不上帝国多极了的娱乐!

赵云看了一会,因为军务在身,就告辞而回。

第二天一早就出发,留了五百人在营区里把守,九千五百人出动,用银子征发了乌族的六百人为劳工,四百人是男人,二百人是女人,都是健壮的。他们负责开路、搬运食水、装备、弹药、食物、药品,随同出动的还有250匹南方矮种马,用以拉四轮胶轮车。

部队还有二百辆山地自行车,带了五门碗口大直径的火炮,架在小车上和运载了200颗炮弹,没有带多,不过火炮,唉,士兵们认为有姿势冇实际,打得慢不算,威力很有限,开花弹没有研制出来,实心炮弹,一炮能炸死一个人,算是不错的成绩!

唯一的好处是用来吓人,轰隆隆非常讨喜。事实上,在士兵们的心目中,认为火炮用来驱邪赶鬼甚有好处。虽然不太满意火炮的威力,倒也不必也让长官为说服他们携带火炮而花费口水。

兵贵神速!由乌族的人带路,赵云、马忠率七千人先行,潘璋带二千五百人护着给养物资殿后。

按帝国陆战队训练,日行百里也不在话下,可是在丛林中,行动慢得象蜗牛爬。

那条通向巴鲁达族不过是二个月没人来往,草丛就繁殖得很密,树藤蔓延丛生拦在路上,可通行的道路很窄小,一百土著拿了部队发给他们的砍刀,在前面开路。

前路不通!师里的工兵连和土著正在忙着。

派出了岗哨,士兵们歪七竖八地坐在了地上,很多人手痒爬上了树,大家喝水、都在无聊地吃着零食,依倚诅咒着糟糕的路况,对赵云道:“看看那里黄金的储量,如果多,我就申请贷款,做条水泥公路或者建条小火车线。”赵云只是笑笑。

阻住道路的是一条小河,带路的土著激动地叫嚷说他上回去的时候,没有这条河!

管他有没有,工兵连砍伐树木搭建临时桥梁,干了三个多小时,坚固的桥梁建好,部队继续前进。

中午时分,一场透雨不约而来,倾盆大雨直泻而下,雨水无定向,把部队人人淋成落汤鸡,道路一片泥泞,

骤雨初歇,太阳即时跳了出来,地面立刻散发着大量的水蒸汽,迷迷蒙蒙的一片烟气。令士兵们哭笑不得的是天空居然出现了一条美丽的彩虹,当然0罗,部队里的政工干部和牧师,马上往自己面上贴金,声明我们此次出动已获神佑!

麻烦的除了道路,更令人烦恼的是山蚂蝗,一种可怕的吸血昆虫!

下雨后,是山蚂蝗泛滥的时刻,不仅地上的树叶中,灌木丛中,小树树干树叶上,小溪边的石头上,都有山蚂蝗踪迹。它们争先恐后地爬向人,迅速爬上人的身体,在人的鞋、袜和裤脚上,伺机叮咬。最强悍的就是山蚂蝗挂在树上,人一经过,它就象轰炸机掉炸弹一样,准确无比地落在了人身上,落的都是颈部居多,大有好处(对它们,对人则是惨不可言)。

山蚂蝗咬人与其它昆虫咬人的感觉是不同的,人感觉不到痛,开始像头发刺皮肤一样,感觉有点痒,到后来被咬的地方血流不止。

为防蚂蝗,乌族人在脚上抹泥,使他们吸不进血。帝国的装备则极为完善,士兵们穿着低跟军靴,穿一种特制的白粗布袜,与军裤相接处,用绑腿扎紧,身上穿迷彩服,系住袖口和领子口,往袜上、身上洒一些风油精之类的药水。

绕是如此,大家露出的手、脸、颈,都有山蚂蝗悄无声息地掩上,一口咬定,死不松口,很难扯它下来,要它自个儿下来,只有它吸饱吸足血了,圆滚滚一条才会掉下来。

赵云亲眼看到,一名士兵,身上五六条山蚂蝗向上急蹿,脸上挂了二条,一弄下来,整个脸都是鲜血淋漓!

当年曹仁在林邑(今越南中部)丛林大战,部队回城时,个个干瘦,行路摇摇晃晃,象游魂野鬼,风一吹就吹飞。部队极其狼狈,象足十世的乞丐!原因很多,山蚂蝗与功大焉!

是以皇帝极有军心!那些打过丛林战的士兵,斩获不多,杀人很少,远远不及大规模的北方骑兵战。可是却得到皇帝的重赏!那些军队,对皇帝可谓是感恩涕零,知我者皇帝也,怎么不为他卖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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