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的带动下,不少南边沙漠的游牧部落也加入了这场盛宴,加入掠夺者的行列。
对于趁火打劫的地方部落,以撒的政策非常一贯。
效忠于我,改信正教,提供部分精锐勇士,按比例上缴抢掠所得。
刚开始,部落舍赫们不屑一顾,根本没把这一项规则当回事。
艾尔多什军团长听闻后,宣布停止行动,专门守在富饶的村镇旁边,打击私自抢掠的部落。
几场战斗下来,几个大型部落灰飞烟灭,精壮者编入斯拉维斯军团,孱弱者送往托布鲁克,参加惨烈的攻城战。
从此,再也没人敢于挑衅以撒的威严。
剩下来的部落要么南迁,要么臣服。
在以撒的长远战略中,人口清洗是重要的一环。
绿山地区土地肥沃,是很好的农耕区,让那些穆斯林们占据实在暴殄天物。
拉一批,打一批,杀一批,获得的俘虏要么变卖,要么送往西边劳作,要么送往东边当炮灰。
空出来的土地供迁来的希腊人和改信正教的本地人居住。
传教这事,还得用刀剑。
阿菲夫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个册子,口中念念有词。
一旁的战友一把抢过册子,然后索然无味地还给他。
“阿菲夫,又在学希腊文啊,”
他回过头看着众人,挤眉弄眼
“看来我们队里要出一个学者了!”
众人哈哈大笑,阿菲夫脸色不变。
公爵殿下在每一个百人队中安排了随军牧师,负责平时的信仰问题和思想问题,还会开办语言班,免费教导希腊语。
斯拉维斯军团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要想成为军官,必须学会希腊文。
为此,不少士兵们带着三分钟热度哼哧哼哧死记硬背,最终咒骂着放弃。
只有阿菲夫一直坚持到现在。
他已经不是刚刚参军时那个青涩的新兵,不会因为众人的笑话而改变自己的心志。
这半年,他先是随队西征,狠狠将米苏拉塔周边洗劫一通,以报林顿镇之仇。
在一场战争中,阿菲夫奋马而前,将一名仓皇逃窜的哈夫斯百夫长斩于马下,用马蹄将他踏成肉泥。
经过这一战,阿菲夫获得了自己的第一块土地,记在百人队的名下。
这一小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公爵以撒,阿菲夫本人对于这块土地拥有使用权,放牧,种田或是空着,一切随意。
作为回报,阿菲夫需要提供军事服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时集结,随时出击。
所以,大部分斯拉维斯没有时间打理田地,一般都会将土地交给家人监管,并购买奴隶作为劳动力。
阿菲夫也将自己的母亲和幼弟接到自己的土地上,购买了三个贝都因奴隶,搭起简单的房子,买下羊羔和骆驼崽。
自己所属的千人队总部位于阿斯塔绿洲,一座位于圣约瑟兰西部的中型绿洲。
千人队在这里建起城镇,请来铁匠和皮革匠,还专门设置一个学校,向斯拉维斯的子弟们教授希腊文和神学。
母亲帮着管理牧场,幼弟就读镇上的学校,自己将大笔大笔的金子带回家。
这样的日子,貌似很不错?
要是当上军官,土地会更大吧?奴隶会更多吧?
阿菲夫一笑,继续拿起册子看起来。
……
“什么?你是瞎了吗?这就是萨阿德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