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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第1页)

听到朱小紫这么说,曾兆心里的疙瘩也像是一下子没了:“没事,你喜欢就好。”

“只不过,你下次可别再把我的名字给写错了。是大小的不是春晓的晓。”

他挠了挠脑袋,笑得憨傻:“下次一定不会记错了。”

田埂的尾端,有一名妇人正大声地呼唤着曾兆的名字。曾兆见状,才慌乱地从田埂上爬起来,趿拉着那双沾满了泥水的帆布鞋往田埂末端跑,一边跑着,还不忘跟朱小紫解释:“我妈喊我回家吃饭了。小紫,我改天再找你玩儿。”

“好啊。”朱小紫站在原地,静悄悄地笑。

待到曾兆快要消失在田埂的另一端时,她将两手交握成喇叭状,高声喊他:“兆哥!”

曾兆回过头来,慢悠悠地笑:“怎么了小紫?”

她停顿了一下,片刻之后,才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似的,力道十足地喊出了她一直想说的话:“兆哥,我想嫁给你!”

炙热的日头照得曾兆眼前发黑,朱小紫的那句话,曾兆也就迷迷糊糊地听见了兆哥俩字。他站在田埂末端,大声地回吼一句:“小紫,你说什么?”

朱小紫没有再回话,只是独自站在一片青葱的稻田里,幽幽地朝他挥着手。

曾兆这才发现,他似乎每次回头,都能看见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着。

然而,他却也未曾想过,蓦然有一天,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她已不站在田埂上等他,而是彻底消失在了所有人的世界里,那又会是如何模样。

当然,那也都是后话了。

曾兆十五岁,朱小紫十三岁的时候,原本平静的山里生活,因为一个女孩的到来而改变。

女孩名叫白梓岑,一个被拐卖而来的十岁女孩,在她到来的那一刻,也同时改变了曾兆和朱小紫的命格。

白梓岑来山里的时候,正值百年难遇的蝗虫灾害,庄稼被蝗虫吃得一粒不剩,只剩下干枯的庄稼叶整天在田里摇晃。曾兆和朱小紫听说,她是她的养父母花了一千块钱从别人手上买来的。山里人买孩子的也不少,只是这一千块就能买一个孩子的事,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后来,他们才从当地人的口中知道,被拐卖来的女孩年纪已经十岁了,加上山里人重男轻女,都不愿意要女娃。人贩子担心她年纪越大越卖不掉,才会以这么个低价,随意抛售给了她的养父母。

曾兆和朱小紫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唏嘘不已。山里人思想封闭,最是爱攀比,甚至有时候买孩子的价格都夸夸其谈成了炫耀的资本。而买来价格越低的孩子,往往就如同他的身价一样,过得举步维艰。

朱小紫第一次见白梓岑的时候,她正顶着硕大的日头,被她的养父母训斥着在田里插秧。朱小紫听说过,她是从城里被拐来的。朱小紫没见过城里人,所以对曾兆口中那些文明客套的城里人,更是好奇了。

朱小紫正打算走上前,跟她打声招呼,却见她忽地跳到了田埂上,表情痛苦。而她的养父母,则是神情冷漠地继续插着秧,俨然不顾她的死活。

于是,朱小紫赶忙走上前帮忙。等走到她跟前,才终于知道,她原来是被蚂蟥给叮了。

朱小紫常年跟着父母干活,见了蠕动的蚂蟥也不害怕,随手撒了一把盐就把蚂蟥弄死了。

因为这条蚂蟥,朱小紫开始和白梓岑熟识。白梓岑教她写字,朱小紫教她插秧剥玉米,久而久之,朱小紫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她三岁的白梓岑,推心置腹地将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

甚至,连白梓岑和曾兆的相识,也是由她一手撮合的。

只是她从未想过,就是这一场相识,害得他们三人的命运,都偏离了原始的轨道。

整整六年,他们三人同进同出,像是完完整整的一家人。朱小紫也曾以为,他们三人会永远这么好。

直到有一天,朱小紫从曾兆的瞳孔里,看到了白梓岑的模样,他的眼神那么深沉,那么怜爱。

那时,白梓岑十六岁,朱小紫十九。

而曾兆二十一,恰好适婚。

第50章番外:他不信命(2)

曾兆也不明白,自己是如何喜欢上白梓岑的。只是偶尔看着她顶着大太阳在田里种庄稼,用那一双白净的手剥着粗糙的玉米的时候,他就开始心生怜爱。

相处的六年间,他总觉得,白梓岑和他还有朱小紫并不像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的人。白梓岑虽然比他小了五岁,却永远举止有度,像个成熟的小大人。那些,在他和朱小紫的身上都没有。就像磁铁异性相吸,因为白梓岑身上有自己没有的闪光点,所以曾兆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她。

曾兆二十一岁的那年,初懂爱情,便央求着父母要将白梓岑娶进门。父母看不上白梓岑养父母的穷困,不愿意妥协,但最终也没能禁得住曾兆的软磨硬泡,无奈地答应了曾兆的提亲要求。

而那年,朱小紫十九岁,已经成了山里人口中没人愿意提亲的老姑娘。

山里人对于婚姻中的情感极为不看重,在他们的眼里,婚姻更像是一种交配,交配无须感情,只需要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足矣。

因此,也没有人会懂得朱小紫的心事。她只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她可能这辈子都等不到的人。

当听到曾兆要娶白梓岑的消息之后,朱小紫并不意外。她和曾兆打小相识,很了解曾兆专注一件事的顽固。因此,当她从曾兆眼里看到他对白梓岑深沉的爱意时,她就知道,终有一天曾兆会向他的父母提出娶白梓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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