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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不速之客(第1页)

林卓和天咏两个人通力合作把车上路俏买好的酒一坛一坛地搬了下来。

从都城开始一路往南而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不仅要去吃当地的美食,路俏自己还会去找当地比较有名的酒。

离开都城之后的几天,路俏发现很多全国驰名的低档酒在外面小商场的价格反而比在都城的大商场里更高。

天咏跟她解释的很简单。

包括都城在内的几个大城市是这些年国家民生发展的重点,在这些大城市之外,因为国家的军事优先政策,导致有驻军的地方生活作风浮夸,民间生活水平提高不起来,酒的价格相对别的物价自然会高一些。

“军事实力上去了,民生却后力不足,利弊得失非一言能说清。”

听着这些,路俏没有说话。

战争与死亡的伤痛其实一直以各种形式如影随形的陪伴着这个国家。或者说陪伴着这个世界。

就连当时还叫姚全全的傀儡师也在某次闲聊的时候说起,他人生中第一次吃到鱼还是在他十几岁的话是上中学的时候。是的,虽然有河有海,甚至站在山上还能看见河流的入海口,但是整个澜海的人,都是不吃鱼的。

因为,整个澜海的海域,都曾洒遍了铁骨战士、异能者、普通士兵的鲜血。

听了这个,路俏没忍住用了一点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姚全全。

那一天,路俏在吃饭的时候特意要了一条大鱼,包括顶着方来来皮子的天咏在内的所有人,都盯着姚全全。

他们的目光里似乎都在说着:“可怜的孩子啊,多吃点儿吧”“从小没吃过鱼这命也太苦了”

姚全全都永远都记得,那顿饭自己是如何艰难地吃掉整条四斤重的鱼的。

当时他仔仔细细地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庆幸自己短时间内不想再做模特。不然,就这个腰线已经不那么完美的身材,他光是做魔鬼训练就不知道要做多久才能恢复回去。

一坛一坛的酒就摆在了河边,有梅子酒、有桂花酒、有甜酒、有浓烈的粮食酒,甚至还有几瓶洋酒。

公输姳曾经醉后戏言,她自己要喝世上最烈的酒、玩世上最烈的汉子。酒醒之后记起前言,就连她自己都大笑不止。

后来,路俏每次被她言语无忌逼急了,都会拿这件事嘲笑她。

今时今日,所谓最烈的汉子路俏没有给她带,就连酒都是一路才买了个齐全,*着手臂,她一坛又一坛地将酒倾倒在河里。

“总喝烈酒伤身,别的滋味也该尝尝。就像你总是在嘴上说什么最烈的汉子,最后不还是选了姚成?”

酒香顺着河水缓缓而下。

她在这里送走了公输家族人,又在这里祭奠了她的朋友。

这大概也是她在恢复记忆之后依然留在都城的原因,世界之大,处处是她同袍的埋骨之乡。

再看看那些醒来之后就瑟缩在一旁山坡上的山上姚们,路俏没有再说什么。

把这里留给他们就好了。

姓姚的人能聚在一起幸福愉快的生活,大概也是姚成心中隐约的期望吧。

一直站在一边的天咏展开手上的外套给自己的姐姐披上,他陪路俏一起看着远处似有似无的海岸线,轻轻地说:

“其实有些事情,姚成不是没有预见到,他也不是不知道公输姳到底期盼的是什么。可他为什么要按照公输姳说的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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