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
听见这谄媚的唤声,昭暐当然知道这些小朋友想干么。
“牠叫马克。马克,跟小朋友打声招呼。”
马克合作的汪了一声,引来小朋友开心的欢笑。
“可以摸牠,牠不会咬人。”话一说出口,小朋友们立刻伸出手摸摸马克的头,而那马克骄傲得咧,引起别人的注意像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一点也不会害羞怕生,让人摸个开心。
马克喜欢引人注意这一点,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昭暐没好气地想着。
让马克跟公园内的小朋友们玩,昭暐在一旁回应小朋友们的问题,连一些喜欢大型犬的男士们也纷纷与他攀谈,聊起他最近才搬来这附近的事。
太阳日渐西下,小朋友们在妈妈的吆喝之下依依不舍的和马克说再见。
“明天见喽。”昭暐对小朋友们微笑道再见,也承诺了明天会再带马克来公园玩,小朋友们才甘心离开。
“马克,去上厕所!”昭暐一声令下,马克吠了一声,开始找方便的地点。
“呼……呼……”穿着超短热裤,运动背心,露出平坦小腹和修长美腿的羽珍,从公园另一头跑来。
她喘着气,耳中塞着iPod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一边慢跑,越跑向公园中央,越看清前方有只超级大狗,正在寻找方便的地点。
她从来不知道这附近有人养这么大只的狗,是谁啊?难道是新搬到这附近的住户吗?
越跑越近,越觉得那个跟在大狗身后处理大小便的狗主人——很、眼、熟!
“程昭暐?!”她忍不住大喊,拿下耳朵塞着的耳机。
直到站在这一人一狗面前,她才认出这家伙。
感觉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昭暐疑惑的抬头,没想到看见一个月前在众同事面前拒绝他的女王。
“这么巧?”
他们两目相对时,昭暐正好拿着卫生纸,捡马克的狗大便。
“汪!”方便完的马克,摇着尾巴讨赏。
“大干净了吗?Good!”分神赞赏爱犬,昭暐态度自然,一点也不因为自己在捡狗大便而觉得困窘。
将塑胶带打结后,他摸摸马克的头,蹲下身来帮牠脱下帅气的飞行墨镜。
看着那只帅气的哈士奇训练有素的坐在他身旁,羽珍不禁挑了挑眉,疑惑的语气问:“你的狗?”
“牠叫马克。马克,跟小姐打个招呼。”意外会在这里碰见她,他想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
“汪!”马克吠了一声。
羽珍蹲下身来,与马克平视了一会儿,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让昭暐感到奇怪。
“马克……”轻轻的喊着牠的名字,她沉吟了半晌,然后笑了,笑得像个小女孩,开心的摸摸马克的头。“你好,我叫羽珍。”
看见她的笑容,昭暐眼睛都瞪出来了。
平时他向她打招呼,也没看她对自己回以客气的微笑,都是狠狠的一瞪——
马克,你也太好狗运了吧!这么轻易就赢得美人芳心,你主人努力一个月都摆不平的难搞女王,你吠两声就搞定了?
昭暐不禁喊叹,人不如狗!
“你喜欢狗吗?”逮到机会,昭暐找话题与她攀谈,态度还不能太热络。
“嗯。”羽珍冷淡的回应一声,显然对马克的兴趣比对他还浓。
她一直都很喜欢狗,而且是大狗,梦想是养一只哈士奇或是拉不拉多,每天牵着狗狗去散步,更希望找个养狗的男朋友,认为喜欢动物的人都不是坏人。
可惜,她从来没有交过一个养狗的男朋友,她还以为这年头的男人都梦想拥有一只黄金猎犬,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以前交往的男友们,对动物都没有什么爱心。
而程昭暐这家伙虽然不得她的缘,但他的狗可不!
她还没看过这么帅的哈士奇,全身的毛充满光泽,而且一点也不臭,可见牠被照顾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