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第一个遇见你的,为什么后来,走到你身边的却是他呢?”
……
最初的最初,的确是他第一个遇到的她。
白臻现在都记得那时候的场景,那个终于凭着肚子攀上了高枝的女人临产,住进了一家装潢得根本不像医院的医院,而他这个拖油瓶,一个证明着她曾经失败婚姻的存在,连靠近她都要被防备。
“那孩子自小就不亲人,有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睛,都瘆得慌,”房间里,那个女人抚着肚子靠在身后男人的怀里,露出有些受惊的表情,“老公,他昨天盯着我们的宝宝看了好久,眼神特别吓人,会不会是想除掉这个弟弟?”
“怎么可能,阿臻就是性格孤僻了点,你要是不想见到他,怕他妨碍到宝宝,我让人把他送去全托幼儿园,一个月就回来一次,总行了吧?”
身后的男人拍着她的手,语气虽然柔和,神态却带着淡淡的漫不经心。
“唉,要不是他哥哥是个好孩子,我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基因出问题了。”
女人颦着眉,柔弱的叹息,她的侧脸在阳光普照的房间里那么美好,然而在房间角落的阴影里,男孩坐在那里,正捧着盒装牛奶,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大人们总是口无遮拦,他们以为孩子还小,听不懂,然而对于一些天赋异禀过分早熟的孩子来说,他不仅听得懂,还能理解里面未尽的含义。
原来如此。
那时,白臻低着头,小小的手指细细抠着上面的商标,沉默不语。
怪不得她昨天突然命令他出去,不要靠近她,原来是怕他去害弟弟,他承认自己是不喜欢那个还没出生的弟弟,可他的确没有想过令对方消失,确切的说,他连怎么让对方消失都不知道。
小孩子都是爱思考,容易好奇的生物,所以他跳下沙发,跑出去,拉住了一个路过的穿着粉色衣服的小姐姐,问她,怎么让没有出生的弟弟消失呢?
他不知道那个护士正是负责照顾母亲的人,只知道对方露出很奇怪的表情,然后不久后,他被那个女人拉回去,挺着大肚子打了一顿。
“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个怪胎,”女人从来不打他会露出来的身体,她喜欢掐,掐他的胳膊内侧,指甲轻轻一扭,便是一片青紫,“整天笑也不会笑,死人脸,当初离婚就该抱你哥哥来养才对,滚,今天中午和晚上都不许吃饭。”
说没有饭就是没有饭,他很清楚自己又要饿肚子了,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所以他在被赶出房间后,就在医院里到处逛了起来。
正是中午,医院里的人很少,而他逛着逛着就来到了一个特别安静的地方。他好奇的走向最深处,那里有好多人,正站在那里轻声说话。
没有人会防备一个不到腰部高的小孩子,所以他隔着各种缝隙,透过厚厚的玻璃,见到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婴儿。
“都说先开花后结果,你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那个年纪有些大的伯伯说。
然而他们在谈论什么,他已经顾不上听了,因为就在这时,他看到那个婴儿突然转过头来,然后就那么穿过缝隙看向他,对着他露出灿烂的笑颜。
身体的疼痛和饥饿感刹那间似乎都离他远去,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的感觉,将他温柔的包绕。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给任家带来香火。”
耳边,那个厚重的男声接着说。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将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两只手隔着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达成了某个约定。
隔壁阿姨说,喜欢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长大,来当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男主5岁时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个小bt,他对女主是从执念转化为爱的,最初也只是觉得喜欢的东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里是他能接近的……
8点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2000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爬去吃饭qaq
52、第五十二章
在孩子的眼中,人是没有那么多三六九等之分的,除了成绩,他们更多在意的是美丑。
比如白臻,虽然他总是没什么表情,也不讨大人们的喜欢,但幼儿园里总有好几个女孩追着他玩,她们说这叫“酷”,并且会因为今天谁做他的新娘而争吵不休。
那天之前,白臻是不稀罕什么新娘的,他觉得这些女孩子长大后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所以宁愿一个人。但当他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对上那双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时,他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然而,那时的白臻并不明白,他和那个小小女婴之间存在着多么深的天堑,好在事实很快就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他又一次想要跑进那个地方时,紧闭的玻璃门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后,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阻拦他的不是厚重的电子玻璃门,就是微笑摇头将他送走的粉衣护士,直到那个女人被推进了产房,他都再没有见过她。
说不清过去了多久,总之,等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又一次跑进那条走廊时,她已经不见了。
他的小新娘不见了,而他只知道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