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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不错不错,明天早上九点开拍在6楼摄影棚拍,我你可以不用化妆,我们配了专门的化妆师的,千万不要迟到了。”夏霖说着,从办公桌后走出,作势要送我和于乐出门。

我连连摆手:“夏哥,你不用送我们了,怪麻烦的。”

“那好,你们慢走。”夏霖也不推辞,看着我、于乐出了办公室门,便将门关上了。

第二天的拍摄进行的很顺利,我趁着拍摄的间隙好好的向工作人员打听了一下夏霖的消息。原来夏霖是伊莱集团董事长的独子,伊莱集团是夏霖的曾祖父一手创办的。看来夏霖以后接手伊莱集团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这正合自己心意啊。只不过,夏霖已经结婚了,对方是一个高官的女儿,这个有点麻烦。不过没关系,他们感情好像不和,而且还没有小孩,只要自己把夏霖哄好,到时候再怀上个孩子,不愁夏霖不和那个女人离婚,反正自己还年轻,耗得起。

拍摄进行到中段的时候,夏霖来了,他站在摄影师旁边,紧紧盯着我。不,与其说是盯着我倒不如说是盯着我那双美腿。

拍摄结束后,我卸完妆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准备去化妆间拿东西,就看见了等在化妆间门口的夏霖。

夏琳听见身后的脚步声,扭转头来:“柔婷,晚上有约吗?”

“怎么,夏哥你要约我吗?”我冲着夏霖轻浅的笑了。

“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呢?”夏霖说着,优雅的冲我行了个绅士礼。

“呵呵,既然夏大经理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约我这个小模特,我又怎么好意思拒绝呢。夏哥你等我一下,我去那包包。”我轻盈的推门进了化妆间,留下清脆的笑声在楼道中回荡。

夏霖帯我去了一家在武汉很出名的名流酒吧,并不杂乱,有的只是优雅的音乐和淡淡的酒香。夏霖和我只是单纯的喝了些酒,连肢体接触都不曾有,他们谈论了许多,关于音乐,关于酒,夏霖表现得很绅士,这让我觉得很满意,我适时表现出来的崇敬也让夏霖觉得很舒心,总的来说,这一次约会,我和夏霖都很满意,他们在心里都确定了要和对方进一步发展。

之后的几个月间,夏霖对我展开了追求,送花,送小礼物,帯我去吃饭、去旅行。我在享受完这一切之后,觉得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于是点头让夏霖把她接到他为自己购置的别墅中去了,那天晚上夏霖才第一次和我在一起过了夜。

自从住进了别墅后,我就没有再出去工作过。夏霖虽然并不经常来,但对我却还是十分大方,零用钱充足,家务也有钟点工定期做。我发现夏霖对自己的双腿特别中意,喜欢的甚至达到了一种畸形的程度,我对自己的双腿十分有自信,如果夏霖如自己所想的一样有恋腿癖的话,那就根本不用怕他会甩了自己了。如此想着,有恃无恐的我在宅了一段时间后,决定出去找找乐子。

我开着夏霖给自己买的车去了一家自己以前还不出名的时候经常去的酒吧,刚一进门,那双她引以为傲的长腿就为她吸引来了不少视线。我轻佻的环顾了一阵,抬脚走向了吧台。

“我?好久没有看到你了。我还以为你出名了就忘了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了呢。”酒保见来人是我,便开口打趣起来。

“哪能啊,我当初能走上这条路,你们可没少出力啊,我怎么能忘了你们呢。”我娇柔的一笑,坐在吧台前。

“行了行了,就你嘴甜,说吧,喝什么,我请。”

“恩,长岛冰茶好了。”既然是出来找乐子的,那就喝这个好了,据说长岛冰茶是喝过之后最容易和别人发生一夜情的鸡尾酒呢!

酒保很快就把一杯长岛冰茶端到了我面前,长岛冰茶是用高高的圆柱形玻璃杯装着的,酒是渐变色的,由上逐深下去,最下面是漂亮的金棕色,杯中还飘着柠檬片和冰块,看着很赏心悦目。

我衔着吸管轻轻吸了一口,入口感觉很柔和,有点甜,有点酸,中间还夹杂着丝丝苦味,并不像酒,反而像是红茶,难怪会起名叫长岛冰茶。不过实际上长岛冰茶中一点茶的成分也没有,它是由数种烈酒与果汁和可乐混合之后制得的,它低调得像一杯普普通通的柠檬红茶饮料,在它豪无伤害力的第一眼印象的欺骗下,人们往往会忽视它潜在的让人难以抗拒的后作力,这也是它拥有强大吸引力以及知名的出处,调酒界把它称之为“披着羊皮的狼”。

我在不知不觉间将一杯长岛冰茶全喝了下去,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晕晕乎乎的了。周围的男人见状,纷纷跃跃欲试起来。

“美女,一个人吗?”我晕晕乎乎的抬起头,眼前是一个帅气的男人,不,与其说是男人,倒不如说是个大男孩,头发短短的,很清爽,肤色有些深,身材很好,看得出来时经常锻炼的,他穿着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手里端着一杯酒,冲着我笑出

一口白牙。

不错不错,比夏霖好看多了。我心里想着,伸出手来攀上了男子的肩膀:“是啊,帅哥。我喝醉了呢。”说吧眨巴着水润的眼睛盯着他。

沈米杰低头看着像无尾熊一样挂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感觉到她抵在自己腹部的柔软,顿觉喉头一紧:“那美女是想让我送你回家吗?”

“聪明,走吧。”我说着,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拉着沈米杰走出了酒吧,来到停车场,将车钥匙丢给沈米杰,报了一个地址便歪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

我并没有带沈米杰去夏霖的别墅,而是带他去了自己以前的公寓。

沈米杰将睡得迷迷糊糊的我抱进了公寓,连澡都等不及洗,就迫不及待的冲进了卧室。

第二天是周六,我因为昨天疯了一晚上,醒得很晚。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就看见了躺在她身边的沈米杰。我有些愣神,这还是第一次遇到第二天大早还赖在自己床上不走的男人呢。

沈米杰看着自己身边眨巴着迷蒙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我,顿时心情大好,正准备开口说些很么,却被一阵音乐声打断了。

我一听这个铃声,马上从床上翻身下来在满地的衣服里翻找自己的手机:“喂?哦,我昨天和闺蜜聚了一聚,吃了饭太晚了,我就睡在她家了。你今天要回家吗?好,那我马上回去。”电话那头是夏霖,他今天出差回家,却没有看到我:“你走吧,我要回家了。”我挂了电话,冷冷的队沈米杰说。

“回家,这里不是你家吗?”沈米杰有些疑惑,昨晚我明明说的是叫自己把她送回家的。

我听了沈米杰的话,愣了一愣:“这里?这里怎么可能是我家,这么小。”我的语气带着些嫌弃与嘲讽,这间公寓是她和于乐感情最好的时候两人一起买,房子是于乐选的,于乐当时还心心念念的要将这间公寓当做他和我以后结婚的婚房,只可惜在房贷换完后没有多久,我就攀上了比他高的“枝”,和他一拍两散了,他当时伤心归伤心,却并没有为难我,还将公寓留给了她,自己带着行李搬了出去。

沈米杰环顾了一下房子,昨晚没有仔细看,不过这房子少说也有一百多平,实在不能算小,再加上房子靠近市中心,价格肯定不便宜,话说回来,我的车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价格也不低,少说也要四五十万。这样想着,沈米杰看我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这房子还算小,那你家得有多大啊?”

“我们家?小帅哥,你问那么多干嘛?”我嘴角爬上了戏谑的笑。

沈米杰会这么问,其实是想看看我是不是很有钱,说实话,他很需要钱。沈米杰是武汉大学大二的一名体育生,体育生的学费比一般学生要贵许多,而沈米杰家境并不好,只是武汉市普通的工人家庭,家里为了给他交学费资金已经有些紧张了,所以平常给他的零花钱并不多,而他自己偏偏又非常爱面子,花钱大手大脚的,还借了不少钱,即使是这样,他也还是对自己的生活不甚满意。有一个朋友告诉他,以他的相貌身材,找一个富婆包养是不成问题的,而且,如果打扮的寒酸一点的话,更容易引起有钱女人的注意,所以,他昨晚才会只穿了白t恤和牛仔裤,只不过,昨晚还没得过来富婆,就被我吸引过去了。现在看来,说不定可以……

“没什么,我就顺口那么一问。你要回家了吗。需不需要我送你?”沈米杰对着正站在床边穿衣服的我摇了摇头。

“不了,我自己可以开车。”我头也不抬的回答。

“对了,你不洗个澡吗?”

“不用,我赶时间,回家再洗也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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