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前车之鉴,颜琛不想给人家做狗。
不卖身给他。
沈悸说不要他的身,也不要他的命。
就当交个朋友。
之后,颜琛将信将疑的接受了他的帮助。
成功从那个少爷手里逃出来后,在地下角落里颓废了两个月,发现地下网上有人购买消息。
网上有,那现实里肯定也有。
颜琛发现这个后,就开启了这个职业的行当,他专门卖网上查不到搜索不到的消息,价格卖得极高。
但有人买。
暴利。
赚了钱后,他发现,钱真的是他妈万能的。
有钱的感觉,真他妈爽!
他不愿被别人控制,不愿做别人的狗。
他愿意做钱的狗。
除了钱,他什么都不屈服。
于是他开始拼命的,收揽一切消息。
没有的,甚至会自己亲自前往做卧底,深入虎穴,去得到买断别人得不到的消息。
然后再在自己手上转卖。
起初,他什么消息都卖。
就连隔壁阿婆那只狗,跟谁家的猫私奔了,生了几个崽,公的母的这种都在内。
他攒够第一笔钱后,全部还给了沈悸。
他怕权高位重的沈悸,早晚会拿着那笔钱来找他。
自由身后,他又开始继续拼命的敛钱。
为此他还读了法律。
在不犯法,不被抓的情况下贩卖消息。
后来。
生意终于稳固了,颜琛这个名字打出去了,颜琛才开始提高缩减,只买高级情报。
找到他的普通人,正常物价。
但找到他的有钱人那种,酒吧加起来两倍往上的翻。
再后来,当初那个小公子家里出事破产,他还特地去嘲讽了,连带着把自己卖掉的老板。
他拿着钱,往上两人身上砸。
看着那俩人哭着求他,道歉的样子,就一个字——
爽!
太爽了!
有钱的感觉太好了!
虽然扔完后,他一堆堆捡起来往麻袋里装的时候,有那么一丁点的狼狈。
颜琛这些年赚了那么多的钱,但也没怎么花。
他住在超能俱乐部的下边。
那间房子,金砖打造的。
地上铺的是钱,床是钱,吃饭的桌子是钱,连厕所里洗手台和马桶都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