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启瑞笑着说:“她写这部作品的时候,已是身陷囹圄,书稿写完后不久,就过世了。临终前,她将全部书稿托付给了同牢关押的女犯。那女犯不识字,所以并不知道这书稿的珍贵,但基于同牢的情谊,一直将这部书稿当作遗物珍藏起来。”
“啊,还有这事?”水玲珑惊异地望向柴启瑞,一双大眼睛中满是求知欲。
柴启瑞点点头:“我也是这次托人到处搜寻余子晴的书,才得知这个事情的。”
“那后来呢,后来这部书为什么又问世了呢?”
“后来是那个女犯过世的时候,将书稿作为友人遗物,再次托付给自己的儿子。她的儿子是个读书人,一看这个书稿就认出是余子晴的手迹,再加上结文处的印鉴,当即就意识到,现在手里握着的,是什么样的一件当世珍宝。”
“然后女犯的儿子就把书稿印制传世了?”水玲珑好奇地问。
柴启瑞笑笑说:“是啊,不过,那个时候余子晴这个名字已经被淡忘得差不多了,所以这部书虽然被公认为是她的闭门之作,但传世却极为稀少,我也是托人找了很久,才在一个小镇上找到了这么一本。”
水玲珑一听,连忙把那书抱进怀里,仰脸问柴启瑞:“送我吗,送我吧!”
柴启瑞皱着眉,假装为难地说:“我也就这么一本诶!”
水玲珑急了:“既然能找到一本,当然也能找到第二本啦!而且,你又不看这些书,你留着也是暴殄天物,当然不如送我!”
柴启瑞摇着扇子说:“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莫非不知道,暴发户最喜欢搜罗这些个东西附庸下风雅么?!”
“你……”水玲珑一下子又气鼓鼓了。
柴启瑞“嘿嘿”笑笑,将语气猛一回转:“不过,既然是玲珑你想要,那……就这样吧!你若是以后见着我,都唤我一声‘启瑞哥哥’的话,那这套书,我就当是见面礼,送给我的好妹妹啦!”见水玲珑面上露出些不以为然的神气,他又不紧不慢地加上一句。“当然,若是以后再寻着什么好书,自然也是第一个送过来给妹妹看了!”
水玲珑不由的两眼一亮:“真的?”
柴启瑞笑眯眯地点头。“君子一言。”
“启瑞哥哥!”水玲珑立马就叫上了。柴启瑞摇着扇子,笑得心满意足:“玲珑好妹妹。”
温婉一直呆愣愣地站在一旁,虽然还是不明白他们说的那些到底是什么书,但是有一点她明白了,就是:柴启瑞在调戏水玲珑!转念一想,若柴启瑞真是喜欢水玲珑的话,那她不就成了个超级大灯泡?!温婉顿觉自己站在这里,非常之尴尬,正琢磨是不是应该悄悄地回避,没想到水玲珑就抱着书扑过来,拉起她的手臂,话却是跟柴启瑞说的:“那我先拿去看啦!”
在她拉着温婉往回走的时候,柴启瑞在身后远远地提醒:“当心点,不要再被安先生收走了!”
“知道啦!”水玲珑拉着温婉的手,兴高采烈地蹦蹦跳跳地往回走。走出藏书楼,顺着竹荫道一转,却冷不防就迎头遇上了温媛,真正不是冤家不聚首。
【第十三章 情动】
与温媛同行,还有一名锦衣少年,却是南王世子欧阳凌枫。按照东望的学制,皇孙后裔都是直接进的国学府,就像贵族子弟可以直接进京学府一样。不过他们时常会因上面的要求,顶着交流学习,或者视察参观的名号到京学府来。而每当这个时候,就会视到来者的身份地位的高低,而在京学府中引起不同程度的骚动。
东望有东、南、西、北四位王爷,其中南王与北王是外姓王爷,都是因为近两代的显赫军功而封的王,可谓是位高权重。而这位南王世子又是一表人才,可谓人中龙凤,深受当朝皇帝的青眼相待,这样的人物,无疑会成为京学府中某些想一步登天的人急于巴结的首当选择。但是这位天之骄子却生性恬淡,不喜追捧,每次来都只是到天榜转转,然后就静静地到藏书楼看书,不引起一丝一毫的骚动。
温媛好不容易争取到陪同欧阳凌枫去藏书楼看书的机会,一路上为此雀跃不止,正琢磨着该怎样开始话题以便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却没想到,还没走到书楼,远远地就望见了早上被自己载去扔掉的温婉。
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妹妹,温媛打从心底是一千个一万个的厌恶。她的存在,不仅时刻提醒着父亲对母亲的背叛,更是象征着长辈们对她的关爱硬生生地被分裂了几份出去,这是她本来作为温家唯一一位千金大小姐,所最最不能容忍的事。
在她看来,温娴倒也罢了,每天呆在家里做做女工帮帮家务,地位就比丫环的高那么一点,将来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出息。而温婉,看上去呆呆愣愣的,却是头顶着神童的光荣进门的,不仅一来就夺走了温向东所有的目光,还插班进了她正在就读的京学府,这就像是自己的领地被侵犯了一下,她恨不得马上用扫帚像扫垃圾一样地将她扫出去。
两人迎面相遇,乍然见面时那一瞬,她们各自身旁的人都察觉了异常。“怎么了?”欧阳凌枫低声询问。
温媛从温婉身上收回憎恶的目光,转向欧阳凌枫的时候,便已经是笑靥如花:“没什么,只是乍然看到个生面孔,觉得有些诧异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