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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话说回来,这大叔保养的可真好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还跟三十几岁的人一样(史密斯:我是表哥,不是老爸,大叔我其实很年轻!)。好像是威廉的家长?那个阳光小帅哥?突然感觉有JQ?!年下?年上?大叔授?父子?!——好吧,这娃又神游了,还好表面还维持的很好,没有被人发现。

余晓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微笑着跟家长们聊天,史密斯先生只是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在被家长围在中间的余晓菲,嘴角向上翘起,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威廉:表哥,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我是家长会完美结束分割线-----------------

自从家长会结束后,史密斯先生就对余晓菲展开了追求,每天鲜花准时送到面前,情书也是写的很琼瑶。

余晓菲放下手中的情书,突然感觉浑身冷飕飕的,小米粒掉了无数,这位史密斯先生一事实上看过QYNN的小说和电影。想到这儿,有抖了一下,现在反QY小说还未流行,QY风居然已经刮到外国去了吗?!

抬头又看一眼摆在桌上的红玫瑰,心中暗骂一声“有钱人,真败家”。

咳,好吧,虽然花很漂亮,但却送错了人。像这种一点用处都没有,只是好看+浪漫的东西,不怎么符合余晓菲的喜好。这么一大束花只会让她想到:能买多少有用的东西、败家、浪费、得花多钱啊、还不如存银行还能收利息……

余晓菲是个小财迷,这个习惯是从上辈子带来的。她最大的爱好不是花钱买什么东西,而是——存钱!喜欢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不断的增加,买任何东西都需要经过精细的打算。所以,史密斯先生的鲜花攻势很遗憾的失败了。

鲜花攻势的失败并没有让史密斯先生气馁,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既然鲜花没效果,那就换个方案吧!

于是,余晓菲桌前的鲜花变成了每天一份精美礼品——项链,手链,可爱的小饰品……反正女孩子喜欢的全都有。

“有钱人,真浪费啊!”余晓菲委婉的送走了来送礼物的人,再次感叹。

好吧,史密斯先生的攻势再次失败。东西虽然好看,实用度却不怎么大。在余晓菲眼中这种小东西有几个戴戴就行了,再多……就是浪费!

所以,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遇到余晓菲这个财迷精,以往的攻势是完全的没用啊。其实,当年的路德少年也是经过无数次失败才攻克了财迷精的防线,还好当时路德是以同桌的身份送些小礼物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让余晓菲有“败家”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同桌人真不错?!——在余晓菲眼中,男友和朋友的差别在于:男友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东西,浪费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朋友嘛,钱是人家的,给自己的礼物贵重说明这朋友人真不错!而史密斯先生以追求者的身份花费这么多所得到的评价就是:有钱人,败家,乱花钱。

为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默哀……

最后,余晓菲再也容忍不了如此败家的行为,终于回复了一封委婉的教育节俭的“情书”(此时的余晓菲已经知道威廉同学两种不同风格“情书”产生的原因,便在批改史密斯先生的“情书”时回复了一封)。

收到信后,史密斯先生苦笑不得,本来他还在考虑为什么自己的鲜花礼物攻势至今都没有效果:鲜花只送了几束就被拒收(余晓菲认为太浪费,便拒收,在她看来,这样史密斯先生可以去花店退钱),礼物也被退了回来(同理)。却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原因——浪费,败家吗?!还真有趣啊(威廉:表哥,你又露出这可怕的笑容了!)。

自回复“情书”后,余晓菲就没有再收到史密斯先生送的鲜花了礼物,虽然有点遗憾(有人追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嘛!),不过却也着实松了一口气——即使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也心痛啊!

本来已为对方已经放弃了,却没有想到在几天后的校门口,史密斯先生帅气的靠在车身上,微笑的看着下班的余晓菲——鲜花礼物不行,咱就色诱!

26纠结

在两次计划失败后,史密斯先生重新收集了余晓菲的资料,制定了一套新的追求计划。

余晓菲喜欢美食,对金钱非常的执着(只限自己的钱),喜欢中国古典文化艺术,喜欢小动物,喜欢自然风光,恋家,喜欢美人……

经过之前的教训,史密斯先生根据余晓菲喜欢“美人”的特点,制定了“美男计”

相对于之前,可以说史密斯先生的□计划进行的可以算做成功。不管怎么说,余晓菲对于“美色”的抵抗力还是比较低的,尤其这“美色”还是展现在一位“大叔”的身上。所以,当余晓菲看到校门外散发着超强吸引力的“美大叔”时,一边两眼放光在心中狂呼“美人儿”,一边沉浸在大叔成熟迷人的笑容中,不过,表面上她还是非常镇静的保持着形象,不管怎么说美人她看多了(漫画中),一点点抵抗力还是有的。不过,当史密斯先生用低沉性感的声音邀请她时,那一点抵抗力也被这迷人的声调震飞了——好吧,余晓菲不只是“大叔控”“美人控”,很不巧的是,她还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声优控”。尤其喜欢低沉性感的声音,在如此有磁性的声音迷惑之下,余晓菲立刻陷入了粉色世界,等反映过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史密斯先生的车上……所以说,美色误人,美音更惑人啊~

第一次的约会,史密斯先生选择了好吃又实惠的烤肉店。由此可以看出,他这次的确是下了功夫。烤肉是余晓菲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加之去的地方经济实惠,非常符合余晓菲的“钱迷”特色,于是,史密斯先生在她的心目中的“败家”形象终于减轻了不少。当然,其中“美男计”的作用也占据了大半。

余晓菲一边吃着美味的烤肉,一边欣赏着对面的“美大叔”、听着如乐曲一般优美的声调……

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很博学的人,当然,这并不是指他的学识,而是说他见闻广泛、知识面广。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来往于世界各地,对于各处的风光习俗等都有很大的了解。加之生意人靠的不是嘴,能说会道也是肯定的。讲起他在各地的见闻,语言风趣,很吸引人。

余晓菲一边吃着烤肉(猪),一边睁着大眼睛听史密斯先生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心中给这位美大叔又加上几分:真是又体贴(有肉吃)、又风趣(有故事听)。

约会之后,两人的感情融洽和很多,虽然不算是恋人,却也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入,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他的成熟和风趣很欣赏,每次约会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也很吸引人。至于其它,成功人士,钻是王老五,可以说是很理想的伴侣选择。不过,史密斯先生的温柔体贴总是带有一种刻意感,就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和身份所特意训练出来的一种“技能”。当然,这种“技能”已经深入他的身心,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体贴总是让余晓菲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史密斯先生的笑容,虽然很吸引人,却总是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就好像……死神里的蓝染,温柔的太过完美。

其实,这不过是史密斯先生的一种习惯,长期的商界生活让他将这种“完美”习惯性的带入到生活中,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毕竟“笑面虎”的称号不是白来的。不过,对于余晓菲来说,性格过于单纯和迷糊的她对人的某些习惯非常的敏感,史密斯先生的这种“完美”的温柔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余晓菲对于那些性格直爽的人比较有好感,而史密斯先生则属于心思拐好几个弯的狡猾人物,即使再真诚,也比不上那些单纯直白的人,毕竟环境不同。

所以,余晓菲对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做出准确的答复,但也没有完全的拒绝,毕竟这么好的条件可遇不可求,她只是委婉的表达了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的心情,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两人的适合程度。

如果是上辈子,余晓菲考虑的也许就没会这么多,不过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么,在感情方面,也就考虑的更多了更全面了。

其实,现在想想,也许路德的性格更适合自己。余晓菲托着下巴趴在床上,回想着在美国与路德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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