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的医馆里。
面色清俊的男人,瞥了一眼季淮手腕上的一圈红痕,冷淡的语气,道:“就这点伤?”
谢衡点头,道:“可有大碍。”
沈怜虽不是御医出身,但是医术极为高超,曾救下过几位连御医都束手无策的病者,这也是谢衡选择来找他的原因。
沈怜匪夷所思得打量如此紧张的谢衡,这哪里像是他曾认识的,那个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人。
于是开口讽刺道:“大碍?确实有大碍,你要是带着他再晚来一会儿,现在怕是都消失了。”
季淮尴尬得挠了挠头,道:“灵台兄,那我们走吧,打扰大夫了。”
谢衡固执得对沈怜道:“开药。”满宝红肿的伤口就在眼前,怎么就没事了。
季淮扯着谢衡的袖口,道:“别,一会儿就好了。”
沈怜皱眉,毒舌道:“大人呐,我的药是给用得上的病人的,他们是等着药救命呢。”
季淮点头,劝说道:“我一点都不疼,真的,那人还没来得急用力,你就过来了呢。你看,就快没有了。”
他知道灵台兄是关心则乱,但就只红了些,没伤筋动骨,像这大夫说的,晚点就消失了。
“嫂子!”
突然,后堂传来熟悉的少年的声音,随着脚步也越来越清晰:“我这边草药都磨好了,还有别的需要我弄的么,我一会儿想出……”
官睿掀开隔帘,一眼扫到了满宝,便立即驻足顿住,想说的话也忘得精光。
“磨好了?后院还有一框的三七,都给我磨成细细的粉末。”沈怜不回头得吩咐道,让他继续去做事。
这小子和他哥一样,都是让人不省心的东西,大混蛋和小混蛋。大混蛋不要命似得打仗,又不知此番何时能回来,出去大半年,虽时不时传来家书,可最近也少了许多,着实让人担忧。
小混蛋更是变着花样闹腾,虽不是像别家的浪荡子那般寻欢作乐,倒是一心想着出去打仗,前几日趁小厮没注意溜出去好几天才抓回来,沈怜怕他再偷跑,便将他带在身边使唤。
沈怜说完,发现官睿好半天没有动静。疑惑得回头,发现刚才活蹦乱跳的小混蛋偃旗息鼓,双颊露出可疑的粉团,痴痴得望着谢衡带来的那人。
“呀,沈睿,好巧,你在这里哇。”
季淮看到那日一别后的沈睿也倍感欣喜,小屁孩乖乖在家他就放心了,也不枉费自己的心思。不过有些纳闷,他怎么对一个男人叫嫂子,难道他哥是娶了个男人么。
“好、好巧。”沈睿挺直身子,摆了摆手。
季淮穿着女裳,涂着嫣红的口脂,头发用一根雕花的钗子挽起。官睿本以为他是个男子,后觉得他是位姑娘,可那日摸了他的胸又是平坦的。现在是彻底分不清他究竟是个平胸的姑娘,还是一个女装扮相的男人。
“沈睿,呵,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随了我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