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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真的死了吗?

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

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

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

愿上帝保佑汤姆。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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