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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大人,您是大公爵,身份尊贵,这等小事……”

楚雁寒使劲揉了揉凯瑟琳的小脑袋:“我们可爱的小东西似乎厌烦了每天呆在家里的单调生活呢,是时候带她出去见一见世面了!”

Q市的东南部,城市近郊,近海之滨,有一处占地足有几平方公里的庞大别墅群——威廉姆斯庄园。这是一处禁地,没人有胆子接近这片产业,因为时常会有荷枪实弹守卫在周围巡梭,手里的武器都是时下最先进的半自动步枪。每到夜晚,还会有大如牛犊训练有素的凶恶獒犬在附近游荡。

这片庄园的主人就是Q市的血族领主——埃克•;威廉姆斯伯爵。某种意义上讲,控制了整个城市黑道的他,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真正主人。

黑暗世界各大势力都有自己的地盘。血族十三氏族主要的活动范围是欧洲大陆和北美大陆,埃克之所以以区区伯爵之身在异乡之地做到了一个城市的领主之位。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有一个好爹。

血族虽然是一个亲情淡漠的种族,但入乡随俗,同人类一样,新时代的血族同样讲究拼爹,一个好爹能让他们少奋斗个几百年。

话虽如此,埃克伯爵绝不是一个只懂得仰仗父亲鼻息的笨蛋,能够赶走前任的血族领主,并在Q市混得风生水起,成为这个城市的“无冕之王”,他的确有着非同一般的心计和手段。

血族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极为重视血统。一个好爹就意味着不错的血统,再加上资质非凡,如今他的实力已经摸到了侯爵的门槛。他还不到200岁,这在血族中,已经勉强够得上“天才”二字了。

埃克伯爵最近有点烦。

自从他干掉了领地上出现的两个吸血鬼子爵,便时常有来路不明却又身手矫捷的吸血鬼在自己的庄园附近窥探。吸血鬼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他似乎惹上大麻烦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杀死自己的同类,并且取食他们心脏部位的“血魄结晶”是最大的忌讳。

血族以鲜血为食,体内充盈着庞大的灵力。子爵以上的血族,会在自己的心脏部位凝结出一粒“血魄结晶”。这小小的一粒结晶,承载了吸血鬼全身的灵力,是血族生命的精华和能力的源泉。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血族超人的强大异能和绵长的生命,也给了他们最恶毒的诅咒。这一粒“血魄结晶”,对于所有黑暗世界的生物来说都是异常珍贵的东西,对于血族自身,尤其如此。

只要按照特殊的方法服食炼化了别人的“血魄结晶”,就可以得到那个人至少一半的灵力,这是获取力量最短的途径,对于任何血族来说,都是歇斯底里的诱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很长一段时间内,血族都处于自相残杀的极度混乱之中。

正因为每个高阶血族的心脏部位都有这样一粒小东西,使得血族自己人成为了自己人的最大天敌。即便是父母妻子也再不足信,谁也不知道自己的至亲会不会什么时候从背后捅自己一刀。因此,血族是最多疑的,高阶血族永远无法相信自己的同类,他们寿命虽然悠长,却要永世承受孤独的煎熬。

最终,血族中地位最高,能力最强的五大亲王联手推动十三氏族共同订立“血誓盟约”,规定无正当理由杀害同族并取食“血魄结晶”者,将成为整个血族社会的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在五大亲王的联手推动下,十三氏族选拔族中天资过人的子弟,将他们训练成冷酷的杀戮机器,组成执法机构,这就是日后充满血腥与杀戮,血族人人闻之变色的暗黑圣堂。一旦有人违反约定,圣堂的执剑者将全力展开追杀,不惜代价,即便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杀死。

埃克伯爵自认为事情做得隐秘,却不料很快便有吸血鬼上门探查。而且位阶都不低。他还以为自己招来了暗黑圣堂。圣堂的凶名,他早有耳闻,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已是深夜。

威廉姆斯庄园灯火辉煌。棕发褐眼,长得颇为英俊的埃克伯爵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别墅前面精致的花园和远处暗潮汹涌的大海。为了以防万一,他已经将手下所有的高手全都召回了身边。想着便宜老爹派来保护自己的那些强力扈从,埃克心中稍稍安定了些。

伯爵的瞳孔蓦然收缩。

随着一声震天巨响,庄园两扇重达数百公斤的合金大门如同孩子的玩具一般凌空飞上天空,又轰然砸在地上,激起漫天烟尘。

三女二男五个人不紧不慢地从光秃秃的大门走了进来。

男的风度翩翩,女的妩媚漂亮。其中的两个白人女子不论长相还是穿着全都一模一样。同样的金发碧眼气质却略有不同。

不过如此一模一样的两位美女却完全无法吸引伯爵的目光哪怕一秒钟。

他几乎下意识地就将目光投射到为首的女人身上。

那个被人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的年轻女人。

一个耀眼无比的美丽女人。

第十三章 靠山

女人黑发黑瞳,肌肤如雪,穿一身世界级的顶级名牌,脖子上、手腕上、手指上的戴着的珠宝首饰价值连城,会让任何一个贵妇名媛妒忌得两眼发红。

然而服装再美,珠宝再亮,却不及她风采的十分之一。

血族是一个盛产帅哥美女的种族。埃克伯爵生性好色,一生可谓阅美无数,但是他却从未见过气质如此完美的女人。这个女人的容颜会让所有的雄性生物瞬间陷入疯狂,但是她眼神中的冰冷又可以将这种欲念在一瞬间完全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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