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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部分(第1页)

高娃就是托桑心目中最重要的女性,别看两个人才结婚一天,他对高娃就已经是言听计从了。 本来他就已经被冯文英给说动了,现在一听高娃也认为人家说的对,那他还有啥好犹豫的?

托桑接受了冯文英派给他的任务,但他还是有一个请求,那就是收拾小王爷的时候能不能不要让他亲自下手?游击队里肯定有比他更优秀的杀手,他可以带杀手过去,甚至可以给杀手创造刺杀机会,但就是别让他亲自下手杀死扎萨克。

冯文英听了暗暗点头,托桑果然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虽然她刚才讲的那番话处处都是让托桑以大义为重,放弃私人的情谊,但如果托桑真的要是一口答应了,冯文英没准倒会认为这个人薄情寡义!

人呐,总是这么矛盾。还好,托桑总算是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让冯文英对这个蒙古猎人的评价又高了一块。至于说杀手,那不是现成的嘛,她自己就是一个超级杀手!

当然,冯文英肯定不会和托桑配合去刺杀什么蒙古小王爷,真要她去的话就用不着托桑了。旁边不是还杵着李云龙的嘛,这小伙子枪法出众人又机灵,让他去和托桑一起刺杀小王爷扎萨克正合适。再加上愣怔从旁配合,这事情就成了!

第十五章 王府

冯文英把他的想法一说出来,托桑两口子高兴了,李云龙也没什么反对意见,只有愣怔悄悄咧了咧嘴。不过他也没啥好说的,这件事从头到尾他全程都参与了,这会儿要刺杀敌军主将了,让侦察大队出面配合他当然没理由推脱。

事情定下来了,冯文英带着愣怔和李云龙去见林新城。林副总现在代理着游击队的前敌总指挥,这种大事瞒着他干可不行。

林新城听了这三个人的报告之后皱着眉头沉吟半晌,几个人的心顿时沉了下去。要是林副总不同意事情还真办不成了。难道说,这件事设计的有问题?

“冯连长,既然你一力要促成这件事,那么向总指挥汇报的事我就不管了。”林新城一开口就先把任来风那边撇干净了。

没办法,自己这边要使用的杀手就是刺杀己方统帅的刺客,这事怎么听怎么别扭。不管任来风知道了会不会怪罪,林新城都必须要有这个态度。你冯文英是总指挥的枕边人,事情又是你推动的,将来任来风要是在这方面挑毛病,你就得负责出面解释。

冯文英对此当然没意见。说这件事是她推动的并没有错,向任来风解释她更是义不容辞。不过冯文英有把握,任来风会原谅托桑夫妻的,因为风哥比她可有人情味儿多了。连她都能感动的事儿,风哥没理由不同意的。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哪知道林新城接下来说出的话,把在场的人一下子全镇住了。

“你们去行刺的时候别忘了带一把信号枪,一旦刺杀成功就打三颗红色信号弹,我这边好率领部队发动总攻,一鼓作气拿下杜尔伯特王府!”

乖乖,不愧是游击队的副总指挥!人家就有抓住机会发动总攻的魄力和手段!冯文英前几天还对林新城按兵不动有看法,现在却对着林副总竖起了大拇指,高!冯文英是直性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她从不藏着掖着。林新城表面上谦虚,心里却是得意洋洋。

林新城回去怎么整顿兵马做准备不提,再说冯文英,回到任来风的病房之后先问候了医生,知道风哥一切正常她这才松了口气。紧接着再柔声的询问任来风,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我给你擦把脸漱个口了什么的?

把该忙的全部忙完,护士也出去了,病房里只剩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冯文英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像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冯文英讲的真情感人,任来风听得津津有味儿。

等讲完了,冯文英问:“你觉得托桑能不能原谅?”

任来风笑看身边的女人,“你都已经许给他侦察连长了,我就算不原谅又能怎么样?找个错让人除掉他?你看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呵呵,当初他是不明真相,现在就看他能不能完成你给他的任务了。”

至此,冯文英心里最后一个疙瘩彻底被解开。有了任来风的谅解,相信托桑只要能把这次的活儿干漂亮了,今后游击队肯定会有足够他发展的空间。

知道这次刺杀任务事关重大,愣怔亲自带了侦查员去配合托桑和李云龙。因为要接近敌占区,李云龙和托桑两个人身上都没带枪。枪让侦查员带着呢。两个人扮成当地的百姓,空手混进了王府。

这个王府可不是杜尔伯特亲王的家。亲王的家当地人叫亲王府,亲王府周围的街道、村庄,这片面积十几公里的地方都叫做王府。这是个没修城墙的城镇,要是修上城墙,那就是一座县城了。

亲王府在整个王府的中心,红墙碧瓦的围墙有将近三米高,围墙里面院落森森、高楼林立。托桑两人围着亲王府转了一圈下来用了将近两个钟头,好大的一所宅院!

亲王府门口站了八个把门的大汉,八个人当中有七个肩膀上挂着步枪,剩下的那个挂的是个枪盒子,看着像是八个人当中的军官。凡是有进出亲王府的人员一律要经过盘查登记,看样子想要混进这座亲王府可没那么容易。

托桑带着李云龙围着亲王府的围墙转了一圈也没什么特别地发现。这三米高的围墙倒也不是不能攀爬,不过白天爬墙太容易暴露,要爬墙也得半夜没人注意的时候再来。

两个人离开亲王府开始在镇子里闲逛。了解了解地形,听听有关亲王府的奇闻轶事,其实是个不错的消遣时间办法。

因为现在是战争时期,王府的街道上行人很少,倒是骑着高头大马、浑身戎装的旗兵时不时地疾驰而过,溅起尘土若干。托桑和李云龙想找家旅店住进去,找机会和愣怔接上头。枪都在侦查员手里呢,不尽快取得联系,拿不到枪,神枪手怎么搞刺杀?

说人少也不是绝对的,前面街口就聚了一群的人。李云龙是少年人心性喜欢看热闹,托桑这个标准牧民平常见的羊比人多,突然看见这么多人,他的同样感觉很新奇。两个人相互使了个眼色就往人群里挤,他们想看看这么多人都挤到这儿干什么呢?

李云龙、托桑都是年轻人,身强力壮加之身体灵活,没费太大劲儿就进了人群。人群当中的地下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地下还有一只死鸡和一地的鸡毛。

老头看一眼死鸡哭一声,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有起哄的、有说风凉话的,偏偏是没有一个人帮老头说好话的。

这是怎么回事?听这个说一句那个说一句,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托桑就拉住一个年纪大点儿的观众询问事情缘由。这位一听有人问他,立刻来了兴致,就站到那儿滔滔不觉、绘声绘色的讲述事情经过。

其实事情很简单,三五句话就能讲明白的,但这位硬是说了十几分钟才结束他的演讲。他这边话音刚落,旁边又有热心群众开始给这位拾遗补漏,他哪点儿讲的不准确了,这位再给他补充完整了。

第十六章 斗鸡老贼

老头是镇子里的居民,最大的爱好就是斗鸡。死的这只鸡据说是老头这几十年来养过的最好的一只鸡,骁勇好斗、勇猛无比,老头把它当亲儿子来养的。这鸡也争气,百战百胜,参加过无数场斗鸡比赛,少有败绩。据说,老头已经靠这只鸡挣够了棺材本的钱。

今天老头带着他的鸡又准备去参加一场友谊比赛,结果牵着他的宝贝鸡走到这儿的时候,从天上突然飞下来一只老鹰!

天地万物一物降一物。斗鸡别看在斗鸡场上战无不胜、所向披靡,面对了老鹰,就只有扎着翅膀等死的份了。老鹰也不客气,落下来一口就啄碎了鸡头,斗鸡当场死于非命。

老鹰要叼着死鸡飞走,老头在旁边能干吗?老鹰在闹市公然啄死了他的宝贝斗鸡,那就跟谋杀了他的亲儿子一样,是不共戴天的生死仇敌!他岂能与那扁毛畜生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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