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边当然是捞尸啦,凌晨四点我们就过来了,七八点钟就捞完尸了。我不是去公社结捞尸费嘛,正好在邮局门口看到你。”张喜禄一边吃着一边说着。
韩春雷扶额一笑,怎么把捞尸这个事给忘了,笑道:“还干捞尸啊?你不是说跟阿强合伙开舞厅了吗?”
张喜禄说道:“舞厅不是还没开业呢吗?阿强现在已经不捞尸了,舞厅开业的事情都是他在筹备。但我要恰饭啊,所以最近我隔三差五总过来和雄哥一起捞尸,挣点活钱。等啥时候舞厅开业了,我就彻底不干了。”
韩春雷哦了一声,暗自点头,张喜禄这么做是对的,看来最近踏实了不少,知道不坐吃山空,不瞎蹉跎光阴了。也不枉自己牵线搭桥介绍他跟雄哥他们去捞尸。
他突然想起刚才路上,就张喜禄自己一个人,问道:“雄哥呢,刚才怎么没见他跟你一起去结钱啊?”
“嗨,平时都是他去跟公社结账的,就今天,他说答应了红姐,要替红姐的快餐店去进货,所以捞完尸就走了。今天的捞尸费让我去结。”张喜禄笑道。
“所以雄哥一走,你就先去喝早酒了!”
韩春雷微微皱眉,提起茶壶给张喜禄倒了杯普洱茶,说道:“你多喝点浓茶去去酒,别一会儿到了人家公社,还一身酒气的。”
“噗——”
张喜禄吭哧一笑,放下筷子,乐道:“这你真是冤枉我了。别看我大早上喝酒,就以为我又学坏了,我也是工作需要。”
“喝酒还是工作需要?这我就不懂了。”韩春雷费解。
“哈哈哈,也有你不懂的事啊。好吧,没干过捞尸这活儿,还真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你听我跟你细说哈……”
吃着早茶,张喜禄娓娓道出了这捞尸活不为人知的一面。
原来海边捞尸,得趁着涨潮的时候干活。
一旦涨潮,尸体就会跟着潮水从海里漂浮到岸边,被捞尸人们捞起。前些日子他们下午去捞尸,因为前些日子是月头。
但最近快到月中了,都是上午涨潮,他们得上午凌晨四五点就到海边,等着尸体被潮水冲上岸边来。如果下午去的话,尸体早就被其他捞尸人抢完了,哪里还有捞尸钱挣?
至于大清早干活要喝酒,那也跟捞尸这个活的特殊性有关。
一来是壮胆,试想,死人本来就挺吓人的了,更何况一具在海里泡肿泡烂的尸体呢?所以酒壮怂人胆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来是浑身酒味儿啊,能把尸体在海水里泡烂的腐味儿给掩盖掉。寻常人闻到臭鱼烂吓都反胃,更何况是腐尸烂尸的味儿呢?任何人亲身经历一次,都会作呕的。
至于第三个原因呢,是跟敬鬼神有关。
当一具尸体被捞上来之后,每个捞尸人都要喝上一口白的,然后对着尸体庄重地鞠上一躬,口中说上一声:“对唔住,打搅赛!”
据说这个仪式之后,死者对人间无论是最后的一点遗憾还是怨恨,都会随之消散。这样的话,捞尸人也不用再担心突然尸体诈尸,也不担心会有怨鬼索命这类的诅咒。
……
“真是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啊。”
韩春雷不由地感慨了起来,这个捞尸活不好干,这钱也不好挣!
“可不呗,说实话,这活儿我以后打死也不干了,等着阿强他们把舞厅开业,我就彻底洗手不干了,你不知道,自打干过这捞尸的活儿,我特么夜里都不敢一个人走道了。以前我是我们红旗村出了名的张大胆,现在,我是出了名的敬鬼神!”张喜禄忍不住吐槽两句。
韩春雷哈哈一笑,道:“人有点敬畏之心,总不是坏事,至少不会干什么太出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