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会议室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气息。
易修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
他直起腰,撤开了圈固在沙发扶手上的双臂:“你回去吧。”
胡玖揉揉眼睛,哭多了眼睛有点难受:“好呀。”她光着脚丫子踩到了地上。
天气炎热,地砖冰凉,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她开开心心踩着一格一格的地砖走路,早都忘了装哭这回事,脚步轻快,一点也没有光着脚走路的难堪。
易修的目光被那双白嫩的小脚丫子牵引,还有那若隐若现的修长玉腿,眉头不由深深皱了起来——还说没有色*诱,不搞美人计,眼下这是在做什么?
“站住!”他口气严厉起来。
胡玖伸出去的右脚还悬在半空中,就被这一声给吓的站成了金鸡独立式,小巧秀美的脚丫子胆怯的微微蜷缩,在距离地砖五寸的地方悬着不敢踩下去,扭头惊异的看着他,一张小脸上写满了“你真烦人”。
她说:“怎……怎么啦?”
易修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火气:“你就准备光着脚走出去?”
胡玖很是委屈:“可是我也没鞋呀。”她长舒了一口气,暗中觉得这只人类喜怒无常,还是少惹为妙,又咯咯笑道:“光着脚也挺凉快。”
她还未化形的时候,顶着一身皮毛在火热的夏季里四处跑的时候,可不就是光着脚嘛。化形以后天气一热也不喜欢穿鞋子,老山羊每次见到总要训几句,不过她都习惯了。
易修的眉头皱的更深了,眉间的“川”字形都能夹死蚊子了,直勾勾盯着那双白嫩的脚丫子,总有种玲珑美玉随意扔在地上的惋惜,他生硬的说:“你先坐回去,我让人拿鞋子过来。”
胡玖心道:看不出来这只人类心眼也不坏嘛。
她一旦感觉到易修的丁点善意,整只狐都放松了下来,又欢快的踩着地砖往外走:“不用不用,以前又不是没有光着脚走过。”
——这丫头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一个神棍师傅?被捡回来之前奄奄一息垂死挣扎?
易修如今位高权重,最讨厌别人违逆他,纵然满肚子疑惑也暂时按下不表,眼看着她要走出会议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邪火,大步冲过去,将人拦腰挟起来往外走。
胡玖毫无防备之下被他跟物件似的挟在右臂之下,昏头涨脑提着上楼,手脚不住挣扎:“哎哎放开我!我自己能走!”
易大帅冷酷无情:“再让我看到你光着脚走路,我就把你的双脚跺下来!”
胡玖:“……”真不讲理!
易修挟着她一口气爬上三楼,扔进了走廊最里面的房间:“你以后就住在这里,我让人送东西过来。”
他说的又急又快,把人扔下就走,胡玖站在门口叮嘱:“我房里那些东西都很要紧,一定要给我送上来啊。”那可都是她近来睦邻友好的铁证。
可惜易大帅走起路来脚下带风,好似腿长两米八,不但气势无敌还速度极快,也不知道听到了没,眨眼间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楼梯口了,她甚至还能听到他的皮鞋踩在楼梯上急促的声音,也不知道这人还有多少事儿等着他忙。
她百无聊赖关上门,在房间里走了一遭,桌椅床都是最基本的款式,跟五姨太房里那些富有造型的家具摆件来比简直是简陋的可怜,床单枕套都是纯白色,无趣又清冷,还及不上她这一个月的居处,至少那间房里堆满了各种零嘴以及小玩意儿,都是隔壁邻居送的。
胡玖来到督军府这么久,事实上除了易修不太好相处,其余大帅府里无论是人是狗都对她很是友善,最热情的便属五姨太与隔壁那帮年轻的邻居们了,时常用各种吃的喝的玩的来表达友善之意,令她十分欢喜,感慨自己果然是一只亲和友爱的好狐狸,一贯的好人缘。
********
刘洋听说大帅把胡玖安顿在了自己卧房的隔壁,惊讶的嘴巴都要合不拢了:“大帅,这不太合适吧?”、
易修神色晦暗:“怎么不太合适?”
刘洋:“大帅才遭遇刺杀,万一胡玖要对大帅不利,放任她住在隔壁岂不是给了她可乘之机?”
易修:“她来历成迷,不管背后有什么阴谋,住在我隔壁岂不是正好如了她的意?”
刘洋大惊,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大帅以身作铒,那就更不行了!”他思虑再三:“不如还是让她住在警卫营宿舍隔壁?”
明禄奉易大帅之令,亲自去胡玖住过的屋子里收拾东西,背了一筐零嘴小玩意儿过来给大帅检阅,东西倒在宽大的办公桌上,易大帅甚至还从里面捡出来一只色彩斑斓的小波浪鼓,他摇了好几下,房间里回荡着波浪鼓急雨一般的敲打声,他嘲讽的笑:“这就合适了?”
刘洋傻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