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若能随我一同去,我定全力保他。”种朴收到种师道的眼神后,硬着头皮说道。自小,他就明白父亲对这个堂兄弟是不同的。父亲虽不是慈父,但眼光一向是准的,他也承认这个弟弟脑子比自家来得快。
“你一定要把建中好好地带回来。”种谔最终点头,“你手下原本有四百骑兵,再从我的亲卫营中挑出六百,凑足千人之数即可。”
种朴一愣,谁不知道父亲的亲卫营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这怎么可以?那父亲身边就只余四百亲卫了……我还是另外选拔吧。”
种谔摇头,“看墨爷行事作派,此去必定凶险。皇上口谕,定要护得其周全,你不止要把建中完好地带回来,也一定要护着墨爷完好地回来。”
不止种朴愣了,其他参将也都愣过后垂头沉思起来。薛参将越想脸越白,额头渐渐涌出豆大的汗滴。
种谔冷瞥他一眼,暗哼一声,这回你可是把自己玩砸了。若不是总要留下一个京中的眼线,你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在种家军中站稳脚根吗?
第二日,种师道就兴致勃勃地跟着种朴操练敢死团去了。不料未到地头儿,便被李参将截住,死活地拉去他那步兵营,一顿好说歹说,种师道总算同意给他誊写一份得自墨菲的步兵攻略,并当场抄完才被放行。
李参将也是追随种谔多年的老部下,只大概看了一遍后,就兴冲冲地去找种谔了。原来,这竟是种谔特意交待的。
其实,种谔还是以小人心度墨菲之腹了,她从来就没打算藏私。只有已军强悍,她才能早日回家,这点儿小帐,她可是算得门清儿,只不过不能直接交给种谔罢了,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的。
临出发的最后一日,墨菲来到帅帐,指着地图上的庆州,让李参将步步紧逼,做出去庆州支缓的假相,实则最后要拐到渭州,把庆州闪出来,交给种谔率大军去攻。而魏参将则负责将渭州与庆州之间的联系掐断,他那三千骑兵要挡住渭州欲支援庆州的西夏兵,而李参将的步兵营随后会支援他的。毕竟北宋的骑兵跟西夏的骑兵相距还是挺大的,而步兵若运用好了,却是克制骑兵的法宝。当然,这两个营也要随时接应敢死团,让敢死团有时间做短暂的修整。
种谔不语,只是听着,但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倒是种朴有些心急,问敢死团的任务是什么。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军未到之前,咱们就要把西夏兵吓得不敢出城。”然后看着种谔,“先收复这两个州,硬仗在后面,所以请将军在时间上尽量配合我们敢死团。我虽不怕死,却更想尽可能地多带回些百战之士。”
种谔愣了一下,点点头,“战场上,种某不会儿戏的,毕竟你带走的也都是种家儿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时,我们就出发,也不要弄什么仪式了。虽说李参将魏参将主要是接应我,但还归将军调遣。若军情紧急,将军也可自主调配。”
之所以这样说,墨菲是不想让他以为自己夺他的权,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记得历史老师曾说过,种谔最著名的一场战役,在五路进攻西夏时,迟迟不发兵,在最后关头才以势不可挡之姿取得了胜利,但最终北宋还是败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种谔所率的兵马是保存得相对最好的。这个人,心狠着呢,如何保持实力获取最大的胜利才是他一向的准则。
种谔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这个人,年轻不大,心思却深,好在与儿子及侄儿相处不错,且那些攻略确实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话……
二天后,敢死团就过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庆州地界了,种朴派出探马,全团过了洛水就驻扎在水边。经过几天的磨合,种谔的亲卫团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经跟墨菲的近卫们相处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骑的驱虎团,因人数问题,暂时充当起墨菲的亲卫团。至于种朴原本手下的骑兵,自然早就与近卫团打成一片,跟亲兄弟似的。
埋锅造饭,还有去打野兔野鸡的,这是近卫们最爱干的事,还去河里捕鱼,在河边草甸里掏野鸭蛋,总之墨菲说了,尽量少吃存粮,以防过早地断粮。每人自带的干粮都泡肉汤,粟米也留着熬粥。
派出去的探马,回来说北边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骑兵,似乎才杀掠了个村庄,抢了不少东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种朴,“吞下?”
种朴的眼,顿时瓦亮,“墨爷,干了他们~!”
墨菲忍住囧笑,这种朴原来也挺好玩儿的。“成,带你那四百人先去练练手,回来吃饭正好。”
于是墨菲叫齐近卫们,跟着种朴离开营地。
一路向北,没跑出二十里地,便见另一股探马狂奔而回,“墨爷,小种将军,敌方在十里外正往这边而来!”
墨菲挑眉看向种朴,“我打头阵?”种朴一摇头,“我先来,建中随墨爷压后吧。”
“行。”墨菲干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里埋伏吧,拦腰截断,给我放过来一些,我的人也要饮饮血。”
种朴递过来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亲在临走前让我转赐于你。”
墨菲接过那柄纯木刀鞘古朴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么才给我?”
种朴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亲同袍遗物,我一直想要,父亲却不舍得给,所以就过了几天瘾,没想到这么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着挺不错,你快去吧,我不说你小心眼儿。”
种朴不再废话,打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轻轻抹过刀鞘上那个不甚明显的墨字,眸底渐深。
“主子,怎么了?”墨青敏感地看过去。
“没事儿,这刀真的不错。”墨菲缓缓抽出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