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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短短的半个月,洛梦洁从病到死,只用了短短的半个月而已。她的墓在一片青山绿水间,我想这样也好,她下去了,就可以在遇到她次生最爱的人了!这是璃特意安排的,来生,他们就可以一辈子斯守,在也不用经历今生这样的情深缘浅了!我站在她的坟前,一袭白衣,静静的摆放下一枝枝娇艳的牡丹,那是洛梦洁最喜欢的花,据说,也是她和顾文的爱情之花。静静站在坟前,最后鞠一躬,一路好走!

又是一个暮春,牡丹竟放的季节。我缓步走了进去,那是一片野生的牡丹花海,开的热烈,活的壮观。容纳感我甚是喜欢!11岁的年纪,这张脸已经开始显露出了如同她母亲一般的美丽,遗传果然是这样的!无意识的揉揉自己已经长到齐腰的黝黑长发,这个时候,我无限的怀念前世的美发沙龙,多么希望能给自己烫一个大波浪的卷发,在染上几缕红色,一定会很美吧!我臆测着,不由笑出声来。

前面的花从里,忽然传来几声女子的尖叫声,似乎是在喊救命。好心情被破坏了,我寻着声音向前走去,花从里不堪的一幕让我怒火中烧。几个男人,压着一个小姑娘,看她的年纪,大约也就十二三岁而已,心瞬间被怒火占满。

“一群畜生!”我冷哼一声,伸手摸摸腰间的小包,有一把微小型的飞刀,那是璃送我的礼物。原本飞飞刀的手法,在加上如今璃的教导,今天就拿你们这群畜生练练手。

“哟呵~~又来一个绝色小美人,哈哈,兄弟们有福气了!”淫笑着,两个男人从那小姑娘身上爬了起来,裸露的脖子上,有几道红痕,衣衫虽然凌乱,但是看起来,这些畜生还没有得手,心终于放了回去,还好还来得及!

“把她放了,不要让我说第二遍!我很不想看见你们,所以,自己消失,否则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我淡淡的开口,看着他们如同看着一群蚂蚁一般,丝毫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臭丫头敢跟爷爷我叫板!看爷爷我抓住你不好好收拾你!”几个男人都被我激怒了,扑了过来,我看见地上的女孩子爬了起来,瑟缩的拉着自己的衣襟,摸索了一块石头在自己手里。战战兢兢又满含担忧感激的看着我,我冲着她微笑,安慰着她。

几个男人快速的靠近,可是他们的速度还不够。我手上的这个璃给的黑玉镯子,其实是璃的法力所化的,我虽不能使用,但是他却可以保护着我不受伤害。而且让我有了一种类似轻功的能力,璃说,那是给我逃命的时候用的。我意念轻动,身体配合着飘了起来,足尖在那娇艳的牡丹花上轻轻停留,站力了起来。那几个男人眼中的震惊和惊吓太明显,几个软脚虾。指间轻动,四支微型飞标轻巧的飞奔向了几个男人。然后干净利落的插进了几人的裤裆位置,瞬间,花海里的凄惨叫声不绝于耳,我冷冷的旁观着,嘴角依旧挂着甜美的微笑。

欺凌弱女,意图强奸,这在我看来,就是死罪,可是我又不想他们下去破坏了璃那里美好和谐的气氛,所以,废了他们吧!从此不举的也就不能在害人了!满意的微笑,转身,不理会几个叫的如杀猪般的男人。我伸手轻轻扶起地上的小女孩。她满眼崇拜的看着我,我微笑着。

“我叫桃夭,你叫什么?”我笑着问。

“我……我叫夜千寻,你好厉害啊!”她眼里闪着星星般的光芒,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我似乎拣了一个小美女回来!在仔细看看,果然是个美女!肌肤白皙吹弹可破,大大的眼睛里仿佛盛着星光,长长的睫毛如扇般密密的覆盖着水眸,菱红小嘴如樱桃般闪着水光很滋润。很美,我在次感叹无污染的环境里,果然是比较能出美女!

“那千寻,你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呢?”我问道。

“我娘生前最喜欢牡丹花的,可是我没有钱买给她,但是我知道这里有一大片牡丹,所以我想来摘些花,才会碰到那些坏蛋的!”眼里闪着忧郁,果然更美了!

“那你快去摘些花,然后我送你去祭拜然后在送你回家,好不好!”不自觉的,我就把这个娇弱的小姑娘划进了自己的保护圈。她这样子实在是太需要人保护了,不如那些狂风浪蝶还是会来的!

“桃夭你真是个好人!”又来了,千寻的必杀技就是这个了,眨巴着水水的眸子一脸崇拜的望着你,我相信只要是个人,都必定会败在她这一招之下,乖乖的任由她差遣的。

暮春山坳里的那片野牡丹花海里,身体年龄11,心理年龄24的桃夭,遇上了年方12的绝色小美女夜千寻,从此,夜千寻成为了进入桃夭保护圈里的第一人!山花烂漫,芳香馥郁,满世界的姹紫嫣红也点燃了桃夭的心在次火热,活着,并不是那么没有意思的事情,比如做个有钱有能力的人,尽自己的力量帮璃和地府那帮铁哥们减少工作量。新生活就由那天开始。

第四章 十面埋伏

来到这个世界也有那么长的时间了,这里的历史总还是要了解一下的。话说隋朝之后,按照我们原来的历史,应该是太原李渊最终胜利,建立了大唐,然后就有了贞观之治,和那个中国历史上繁华荣盛到了及至的大唐盛世。可是历史到了这里就全变了,隋朝完玩之后,李渊竟然没有胜利,胜利的人变成了宇文化及,然后,大唐盛世从这个世界的轨迹里消失,宇文家族的许国,却是繁华昌盛无比,虽不能说完全有大唐盛世的感觉,但是也相差无几。

而许国,目前是定都中州洛阳,我的家,就在那洛阳城内,最闻名于世的花街之旁。至于现在的皇帝宇文贤明,我对他没有兴趣,即使他是这身体的亲身父亲,可是那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那日送了小美女千寻回家才知道,原来她家住的离我家也不算太远。她住在城中有名的商人夜万成家中,她说那是她的舅舅。我把她送回了房间里,才发现,小美女真的是个千金小姐呢!她的房间布置的幽雅华美,还有两个丫鬟伺候着,不过这也不能阻挡小美女跟我不断前进的友谊步伐。

回到家里,竟下起了丝丝细雨来。我爬在窗口,看着春日细密的雨丝飘飘洒洒的落在花间树头。忽然想起来,这歌舞坊,没有了老板,可是还有很多人要张嘴吃饭的啊,细细的思考一下,提起笔往前院那个我从未踏足过的歌舞坊走去。

正值下午十分,我推门进去,里边的装潢却让我看的寒碜无比。哎,难怪她会支撑的那么辛苦,这个装修的水平到底是谁设计的,简直太破败了。在看看那舞台,看看那个桌子椅子,全都旧旧的没有一点光泽。我摇头慢慢走过,看来这个地方,一定要重新装修过。

在往楼上走去,这地方到也很是宽敞,竟然有三层那么多的地方,可是,最让人感觉浪费的就是,三层那么好的位置,竟然设计成了住的房间,还是住这里的演员,太滑稽了,这到底都是谁的注意!我愤怒了,这么好的地方竟然被糟蹋成了这个样子!提着细细的鹅毛笔,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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