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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我想了想,说:“我先去锡城,找贾城主。等杀了他,再做其他打算。”

史宾沉思了会,说:“贾城主一向东奔西走,你可知他现在在哪座城池吗?你如何确定,他就在锡城?”

我一愣,这个问题确实没有考虑过。本来从毁城逃离,也是我瞬间做的决定。我什么都没有准备,更别说有什么打算。不过,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自我安慰说:“只要贾城主还活着,我自然能找着他。我先去锡城看看。”

史宾想了会,说:“听说,锡城与融城的关系非同一般;因为融城的公仪夫人,和锡城的贾城主,关系非同一般。贾城主常常在融城留宿。我看,融城离这近,你要不先去趟融城吧。”

听见这话,我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公仪夫人和贾城主?

史宾见我脸色不好,以为我担心融城人生地不熟。他交给我一块令牌,说:“这是尉城经商的通关令牌,无论你去融城,还是锡城等其他各城,出入城门,都能用得着。我如今,是用不着了,就送你了。我本来,也想和你一起走的。可是,我放心不下毁城。它是我现在唯一的家。”

我想,我又何尝不是,只有毁城这个家?

我忍不住问:“你干嘛想和我一起去杀贾城主?你和他也有仇吗?”

史宾问我:“你知道贾城主姓什么吗?”

我想起来了,是宾丘。

我一脸迷糊地看着史宾,想:这和贾城主姓什么,有什么关系?

史宾回忆说:“宾丘原是尉城的一个小族,以卖药为生,偏偏出了宾丘贾这个败类。他伙同我的叔父,毒死了我的父母。条件是,我叔父将尉城的一座附属城池——锡城,送给宾丘贾。”

听到这,我吃惊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锡城是座小城?”

记得那年,我父母隆重地接待了贾城主,还大摆筵席。当时,我还听管家私下抱怨,说:“锡城真的有那么大吗?怎么以前没有听说过?”原来只是一座小城!我父母,为何会误以为城池很大?

史宾点了点头,说:“比毁城还小。宾丘一家本以卖药为生、是救死扶伤的大夫。我母亲生我时,因为我体格大,所以难产。就是宾丘贾的父亲保得我们母子平安。所以,我父亲把我取名为宾,以表达对宾丘一家的感激之情。因为这事,宾丘一家名声大振,短短几年时间,就从一个小族,发展成望族。”

我看着史宾的悲痛的脸,心想,他不会后悔自己的体格这么大吧?可是,世上的事就是那么巧,没有后悔一说。难怪要叫自己史宾,就是“屎宾”嘛。

史宾继续说:“我的父母将宾丘一家视为救命恩人,对宾丘贾从未设防。所以,当他献上有毒的美酒时,我父母二话不说,就喝了下去。当场毒发身亡。”

我暗想,这不是和我父母的死法一样吗?可是,平素并无交情,我父母为什么没有对贾城主设防?

史宾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当年,我才十岁。我虽然年纪小,可是力大无比。我就去撞我叔父,结果,被他们的人团团围住,他和宾丘贾都跑了。我好不容易挣脱包围,追到城外十里,方知中计,待我回城,才知他们派人,将城门关上了,不许我进城。我大闹了几天,都攻不破城门,只得作罢。”

我问道:“所以你后来,你去了毁城?”

史宾点了点头,说:“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宾丘贾十分狡猾,且擅用毒药。你要对付他,千万小心。”

听着史宾关切的语调,我十分感动。

史宾站起身,吹了声口哨。一匹马,出现在破庙面前。我认得,它是史宾几年前驯服的野马。它通体发黑,性子极野,但是很有灵性。我们都叫它“黑电”,因为它跑起来像闪电一样快。

史宾上去,抱黑电的头,不知说了些什么。那黑电“噗”得打了个响鼻,大大的眼睛恋恋不舍地看着史宾。

史宾笑着拍了拍马背,对我说:“以后,黑电就是你的了。我走了。”

第一卷 迷乱 第十八章 再见融城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3…3…13 10:58:44 本章字数:2413

目送史宾离开,我的鼻子一酸,不知今后是否还有缘再见。去找宾丘贾报仇,只怕凶多吉少。不过,一想到自己终于长大成人,能给自己的家人报仇,我便顾不得担心这、那了。

我靠着黑电健壮的身体,摸了摸它的头,说:“你是不是以后也会很想念他?”

史宾对黑电的好,是整个毁城的人有目共睹的。史宾每天除了巡逻,就是与黑电相伴。他常常带着黑电去离毁城五十里的旷野上狂奔。那里有鲜嫩的绿草、甘甜的泉水。他还每天给黑电擦身,陪它说话。我怀疑,史宾对黑电的好,超过对毁城的任何一个人。

我摸着黑电健硕的脖子,口中说道:“黑电啊黑电,以后,你可不许嫌我对你没有史宾好而发脾气啊。”

黑电仰起头,打了个大大的响鼻。它用那大得吓人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悦姑娘,你真是老油条,早早地,就想给我打预防针,害怕我半路扔下你不管。不过,我也把丑话说在前头,我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真的扔下你不管。”

我嘿嘿一笑,觉得自己太搞笑了,好像自己能听懂马的想法似的。

史宾慢慢消失在视线后,我回破庙,换下夜行衣,穿上平时穿的衣服。我检查了一下自己:我的头发,一向如男孩般用帛布高高缠起、打结;衣服是粗布男装,也不显眼。最大的问题,应该是皮肤。我的皮肤过于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常被守城的公孙江嘲笑营养不良、皮肤苍白。

我狠了狠心,出门抓了把泥,用手一搓,往脸上、脖子上、手背上,都抹了抹。

一切准备妥当,我抓住缰绳,翻身上马。

融城与毁城,相距也就三百里路。有黑马这匹千里马在,应该今天中午就能到达融城。

我之前也骑过几回黑电。它的步伐稳健、踩地如腾云驾雾般脚步轻快。不过,我更羡慕,它驮着史宾时不顾一切、健步如飞的感觉。以前,我让黑电快跑时,总被史宾大声喝住,他说一个小姑娘这样骑马太危险了。

我俯下身,紧紧贴着黑电的背,说:“黑电,飞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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