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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抄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纸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第四章 最悲惨的事她可以笑着说(5)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生*漫,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她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也有些胆子大些的跑去广东沿海那边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她还回来干什么,妈妈不在了,这里有人希望她回来的吗?连表姐都叫她别回来了,说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朝夕也知道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可是哪里才是她待的地方呢?聿市吗?

哦,不,她害怕回到那里。

对朝夕而言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是她远去的一个梦,她留恋过那个地方,但也恨那个地方,她发过誓今生今世都不跟那家人来往的。所以连波给她寄的钱她退了回去,连波的哥哥那个恶棍来看她,也被她狠狠噬了一口,她恨,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恨,否则妈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最悲惨的事她可以笑着说(6)

“你怎么哭了,别哭啊朝夕,我会想你的。”小恩要朝夕别哭,自己却满眶的泪,“如果我没考上大学我就去广东打工,聿市不是在广东附近吗?我可以去看你的,朝夕我答应你,一定去看你,你别哭好吗?”

离别很快就来到。在县城狭小的火车站,朝夕面对那么多给她送行的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除了舅舅一家人和小恩,她在一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了,老师也来了几个,有些同学她连话都没讲过几句,也都来送她。各种各样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书都被送到了朝夕的手上,朝夕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她。

“祝你一路顺风!”

“朝夕常回来看看啊。”

“朝夕你考上大学了要跟老师报喜哩。”

“多写信过来,免得家里人惦记。”

“好好用功,别贪玩,少看点闲书……”

“妹,我还能见到你吗?”

“……”

各种各样的离别话萦绕在朝夕耳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也不记得自己哭没有,只知道自己差不多是被亲友们推上火车的。护送她去聿市的是几个部队上的人,一路上都在跟她说话,给她东西吃,这让朝夕想起了八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去聿市时的情景,也是很多解放军叔叔阿姨逗她玩,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非常愉快,不曾想九年后重复从前的轨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她孤身一人去聿市,因为妈妈不在了。她没有选择,也没人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她有能力选择吗?就像表姐嫁给那个屠夫一样,她也没得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被逼着选择又没法选择的时候,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火车是凌晨时候到达终点站的。

朝夕被一个亲切的解放军阿姨摇醒,然后她迷迷糊糊地被带下火车,出了站,整座城市还在沉睡,月亮躲进了云层,星星稀稀疏疏地挂在遥远的天幕,料峭的寒风刮着地上的尘土枯叶飞旋地打着转。这些尘土枯叶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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