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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彩娥起多心 念知英姿人(第1页)

张严氏是XZ人本名叫张彩娥,在她小时候父亲运一批贵重的香材到大同,路过朔州的时候遇到劫匪,东西被抢了不说还死了两个伙计。他的父亲是拖着半条命被拉回来的,从那之后父亲卧病不起,十六岁的大哥勉强撑着家业。

而从那年开始,严彩娥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八这天都要跟着哥哥姐姐上五台山去拜文殊菩萨。父亲重病时,他们便也是从山脚几步一叩首的上山。对于自己和大姐严彩凤来说,每年上山都是很痛苦的事,她们自小缠足走平路还好,山路实在难行。下山的时候可以挑夫抬着她们下来,上山的时候就要十分诚心的几步一扣。

彩娥记得那一年山中的雨时歇时停,在一片细雨清洗过雾气升腾的山路上自己扭了脚。大哥早看出了她们的痛处,便让彩凤陪着彩娥,他一个人上山去了。她们坐在山路边等着,彩娥脚疼的在叭叭的调眼泪。

她看到从上下走上一个年轻的男人,姐姐彩凤的目光就再没离开过那男人。

雷霆走过她们身边的时候站住了,他问你们怎么坐在这里?

姐姐彩凤一句话也说不出,脸红的像是在发烧。七八岁的彩娥说自己的脚扭了,说完就撩起长裙,把只已经像个粽子一样小脚伸了出去,却被姐姐慌乱的拉着彩娥的裙子重新把她的脚盖好。

雷霆笑了,说他粗通些医术,自己家里人常受伤的,便不顾姐姐的反对抓起了彩娥的小脚,他一手托着彩娥脚踝另外一手不知怎么动啊动的。彩娥就感到咔哒一下,脚似乎不那么疼了,但是此时脚都肿胀的像个小馒头无论如何也是无法走路的。

雷霆上山之后,姐姐的头就一直朝山上看再也没低下来过。那次上山大哥严白木去了很久,下山的时候竟然是和雷霆同行的。后来听说,雷霆给山上捐了发给香客上香用的香火,严白木就一路追着雷霆介绍自家的香材。

彩娥记得自家的香坊是那年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的,每年香坊都会拿出一部分做好的供香捐到山上,也正是因为如此香坊的名声也愈来愈大。

两年之后一支从汾州远道而来的驼队接走了彩凤,那以后每年四月二十八就只有彩娥跟着哥哥上山了。只不过他们再不用叩拜到山上,只是到山门附近彩娥才下了挑夫的轿子,行着礼兄妹拜到菩萨面前。

嫁给张春明的彩娥到天津之后,依然保留着拜神佛的习惯,农历四月初八本是称为浴佛节,或佛诞节的。风窝庙里所供奉的是药神孙思邈,配殿之中还有扁鹊、华佗、张仲景、等名医像。这些神像出子泥人张创始人张远之手,所塑又是百姓心中的医神药神,于是便香火鼎盛每年四月初八就成了拜药王爷的正日子。

以往张春明都是陪着她一起来,今年倒只有彩娥一个人了。她的身旁竹箱里放着亲手做的供香,淡淡檀香味从竹箱的缝隙渗出在车厢里弥漫着。

路上的风景她也早见惯了,张春明两晚没回来也让她有心心情烦乱,她感受的到相敬如宾表面之下张春明对自己的嫌弃。她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脚,心里五味杂陈。彩娥心目中理想的夫君是雷霆那样的,可惜张春明不是。

她有时候也不明白,从那次雷霆给自己治好好了脚伤后,她从来不介意在雷霆面前亮出那双如同菱角一样又弯又弓的脚来。雷霆喜欢她的脚,正如喜欢她姐姐彩凤的一样。会如同见到宝贝一样捧着自己那双美足,用手指轻轻的在上面划拨揉捏。每次雷霆那样做,彩娥都会从心里往外的痒,痒的想笑。可是等自己到了十二三岁,一切都不一样了。

姐姐似乎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心思就不在这个小妹妹身上了,也不大欢迎她去雷家了。彩娥感受到了姐姐的冷落,直到两年之后因父亲过世,共同的悲伤情绪下姐姐似乎对彩娥又好了起来。也就在那时候,张春明出现了,他们坐在一个桌上吃过饭,那是个儒雅的文静的天津商人。

他们见过一面之后,姐姐就给她定了亲,一年之后一辆骡车远道而来将带着她到了天津,赶车的正是老孙头。那时候彩娥幻想着张春明也会像雷霆一样,然而新婚第二天早上,她看到的是张春明瞪大眼睛看着自己惊恐的神情。

张春明从来不掩饰自己对那双脚的嫌弃,但也不掩饰对彩娥面容身材的喜爱,于是不论春夏秋冬,彩娥都要将脚裹好才上床,夏天就用棉纱被盖着小腿,冬天就套上两只大大的毛线袜子。哪怕是在他们的恩爱之时,彩娥便会看到自己那双在张春明腰背两侧扬起的缠着布的双脚而陷入迷惑,不合时宜出现束缚成了缠在他们心头的结。

直到那日,他们目送王纯上车,王纯迈腿的一瞬间,严彩娥从张春明的眼中看到一些东西,她终于恍然自己那一刻没来由的不安,于是她想到了姐姐也忽然明白了姐姐。

彩娥轻轻的叹了口气,思绪又回到了当下。听到车厢外的对话,暗自苦笑。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春明骂女儿算不算收买人心呢?张芳说不想上学是因为张春明骂了她,还是当街着王纯的面的骂的。是的,女儿不称呼他王先生,而是直接说名字,王纯。多么时髦的一个名字啊,和她的人一样。

她不能让自己的思绪在继续下去,因为越想就越不安,甚至有些想发火,这不是她应该做得事。女人做事要得体,姐姐不也由着姐夫娶了两房姨太太吗?况且也许事情还没到那一步呢?

她还是有点憋气,说了话就掀开车帘,回头看了看就看到已经甩了十几米的瞎子和杨四丫。渐渐那两个身影越来越小,终于淹没在从四面八方前来拜佛的人流的队伍里。

车子向前又行了一里路,大混混袁文会沽名钓誉收买人心的凉棚已经近在眼前了,严彩娥便喊了声:“停车!”

车子是停下了,崔卫不解的问道:“内掌柜,咱车上有带着干粮,还带着一大壶水呢。”

“等一会吧,等杨三和四丫到了,捎上他们。。。。”

车子在路边停下,栓子跳下车找个大树背面去小解。余振生和崔卫也下了车,坐骡车久了一个姿势也是乏累,崔卫伸胳膊蹬腿的伸展着筋骨,余振生也抻着胳膊朝杨家兄妹过来的方向看着。在他目光所及的大道上,一队七八人的马队正迎面而来,他们似乎走的悠闲,却又比一旁的骡车马车又稍快些。刚好不起尘烟,也刚好让路边的看清马背上的人。

走在前面的并行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男人年纪三四十岁身材魁梧,剃的留二寸的短发黑漆泼墨般的生在头顶,一如头发漆黑般的眉眼,挺直的鼻子让这个人五官都立体起来,还没走到近处就给人英俊两字的感觉。和他一身黑色绸缎长袍马褂想衬,身旁一骑着白马的少女一身马装,英姿飒爽。

那少女任谁看一眼,都只道一定是那男人亲生的,漆黑的眉眼中带着繁星,英姿中透着隽眉。余振生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孩,骑在马上的女子,他甚至看到女子腰间还别这枪,而且一左一右别在腰间的两把枪。

“哎哟,真俊!”崔卫忍不住发出惊呼。“这谁家的啊?”他又喃喃的说了一句。

路上的行人纷纷停下,如同行注目礼一般看着这马队经过,有人顺口搭腔着:“这人你都不认识啊?”

“好木,咱就一平民小百姓,还能谁都认识?您要是知道就说说?”崔卫笑着看着那人。

那人正坐在凉棚里喝着免费的绿豆汤,他冲着马队过去的方向扬了扬脸:“不瞒您说,这人咱还真知道,看到前面骑马的那个大个了没,那是可是东北军陆军骑兵六旅武旅长,九一八以后就来咱天津了,你猜干嘛来了?”那人停下话神秘兮兮的又带着别人不知道自己全知道的傲娇的神情。

“干嘛来了?”篷子里喝汤歇脚的都来了精神,凑到那人身边问道。

“日本人占了东三省,在东北成立了伪满洲国,听说烧杀抢掠什么坏事都干了。这位姓武的爷儿们手上有钱到处招兵买马成立抗日救国军,这不是经人介绍认识了袁文会,咳咳咳,”他仿佛意识到自己做的凉亭就是袁文会搭给去拜神的路人的,便使劲的咳嗽了几声掩盖刚才不经意的溜嘴,接着又像说书人那样,声调又提高了几分。

“经人介绍,这位认识了袁爷,袁爷就帮他在南市招兵,结果一下就招了三百多人成立抗日救国军。咱们袁爷是副司令,这位就是武司令。”

篷子给众人盛绿豆汤的袁文会的手下,歪带着小帽儿斜眼撇了他一眼。

“谁问你这个了,我是问,那个女的是谁?”

“他女儿啊,叫武,武什么来着。”说话人好像和负责篷子的人认得,朝他问着。

凉亭里的人窃窃私语起来:这袁文会不是亲日的吗,怎么又跟抗起日来了,又有的窃笑,袁爷的性情你们还不了解,还不是看上这丫头了。

“武念知!”那袁文会手下看着着凉棚的人重重的把大汤勺扔到撑着绿豆汤的大桶里:“你们喝够了没有,喝够了赶紧走,给后来的留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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