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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第1页)

天色已经透出薄暮的绯色了,袁大婶却像是一点也没有倦意,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那匹她顺手牵羊偷来的马,不只言语中满是不可置信,似乎连眼神也带着某种怪异的艳羡:“这倒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结合着那袁大婶的表情与神色,再听那语气,蓦嫣敢肯定,这句话应该不是恭维,而是实实在在对那匹马的赞赏。

“不过是一匹马罢了,有多难得?”她笑吟吟地迎上去,想要参与到这话题当中,却见萧胤望向她时微微蹙起眉,那神色,似乎是提醒她少说少错,她便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其实,这马是她当时在摄政王府的马厩里偷偷牵走的,图的只是马鞍缰绳辔头之类的齐全装备,至于是什么品种,有什么特色,她纯属一窍不通。

“小姑娘真是谦虚,大宛极品汗血的确是很难得的。”接过话头的是那袁大叔,虽然他不是一个太多话的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他妻子感兴趣的话题,他都会附和几句的。只不过,他此刻的表情看起来也是微带讶异之色:“从这匹马的鬃毛和蹄掌看来,应该还带着漠北野驹的血统,看它那桀骜的眼神,便知它定然当初是很不易驯服的。”

看样子,这夫妇两倒是对马颇有研究的专家。

蓦嫣不敢做声,只是在一旁陪笑,心里暗暗寻思着,就算她不主动说什么,那袁氏夫妇也定然会问一些让她云里雾里的问题,除非,萧胤来为她解围,否则,她迟早会暴露出马脚来的。

“小姑娘,你驯这马用了几个月?”果不其然,袁大婶一高兴起来,便开始追根究底地询问了。

“几个月?”蓦嫣故意把问题重复了一遍,求助地看着萧胤,希望他递递点子,给点提示,免得自己露出了马脚,可谁知,他只是看着她,眸光比平日更加深邃难懂,也不知是在思量什么。久久得不到提示答案,蓦嫣自己都觉得嗫嚅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便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地伸出一根手指,瞎说一气:“呵呵,一天不到。”

其实,也不算是瞎说,她根本就没有去驯服这马,到马厩里去偷马时,这马可安静极了,就连声响也没有发出一点,就乖乖跟着她走了。她偷到了这匹马之后,就立马骑了上去,在她的意识里,她根本分不出这四条腿的动物究竟是极品还是劣品。

“一天不到?”那厢,袁大叔扬起了眉,似乎是满眼赞赏:“看不出来,小姑娘倒真是个驯马的高手。”

蓦嫣干笑着点点头,却不知该要如何回应。

望着站在袁大叔旁边的萧胤,她突然觉得,说不定,驯服再难驯服的马,也定然比驯服眼前这个深藏不露的男人简单无数倍。事实上,她还不止一次动过一旦没食物就宰掉它打牙祭的念头。

也不知,这样不识货的念头于爱马之人而言,算不算罪大恶极?

“落儿,这小姑娘可比你厉害多了。”袁大叔继而笑着摇摇头,旁若无人地唤着袁大婶的闺名,那宠溺的神色显示出经年累月的感情积淀,使得蓦嫣羡慕不已:“想当年,那匹塞外进贡的良驹,你驯了大半年也没有驯服,最后还忿忿地让我下旨一刀宰掉,免得看见心烦。”

他似乎是在回忆着某一些陈年往事,可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某一些未经修饰的措辞却漏了馅儿,令蓦嫣听了之后不觉大惊。

“朗哥,你又拿这事取笑我。”袁大婶也不以为意,只是略略娇嗔着回望了他一眼,明明是夫妻之间的亲昵调笑,可他们却能在外人面前也做得极其自然,一点不见矫揉造作。

蓦嫣颇有些羡慕他们的真情流露,偷偷地再回望萧胤一样,却见他并不看向自己,似乎是有意逃避她的眼光。

“袁大叔真喜欢开玩笑,像袁大婶这样气质高雅的美人,哪里用得着驯马,那马只消看她一眼,就自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心里酸酸涩涩的,她却还是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同袁氏夫妇开着玩笑:“我看呀,那马是故意要和袁大嫂过不去,想引起美人的注意。”

大凡是女人,被人称赞美得颠倒众生,总是免不了得意的,那袁大婶也不能免俗。“好个伶牙俐齿地小姑娘,有趣,有趣!”她以衣袖掩住唇,笑得抿起唇,眯起眼,显出了一些自然而迷人的媚态:“这匹马有名字么?”

“呃,它叫——”这下,蓦嫣才真的有点语塞了。这马叫什么好呢?追风逐日?真是俗就一个字!憋了半天,她憋出了一个笑容,说出了一个连马也打着响鼻像是非常不满意的名字:“它叫甲壳虫。”

其实,这是多么有爱的一个名字呀,她是想借此表示一下自己对甲壳虫汽车的痴迷,顺便向大众汽车公司致敬而已。

于一匹马而言,这实在是一个很有创意很有褒扬性的名字,可惜,袁氏夫妇对这个名字的创意并不欣赏,甚至有点目瞪口呆的架势,而萧胤更是扬起了一抹“早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无奈笑意,并不给她打圆场。

到最后,还得蓦嫣自己厚着脸皮来收拾残局。

“呵呵,今天天气不错,我说个笑话而已。”她干笑着开口说着冷笑话,见众人又似乎恶寒地颤抖了一下,立马连钻到地里将自己活埋的心都有了。“该用晚膳了,再不用,就凉了。”她转身就往厨房去,打算以端菜摆碗筷来掩饰一切,并思索着怎么忘记这事,一辈子也不要再提起。

她果然是高估了古人的幽默感呀!

“看来,这个小姑娘对你很痴迷。”见蓦嫣跑进了厨房,袁大婶也上去帮忙,然而,走在最后的袁大叔突然笑着对萧胤说了一句他始料未及的话,似是有感而发:“想当初,落儿对我坦言情意之时,我也不曾在意。当一个人几乎拥有一切的时候,便容易被表象所蒙蔽,很难看清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在意那些自己认定势在必得的。只有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才分得清,什么是绝不能放手的。”

萧胤停下脚步,脸上的笑容已是极浅,却仍能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回应着:“您是想说什么?”他并没有像蓦嫣一样将眼前这个男子称为“袁大叔”,但,言辞中使用的敬称却是从未有过的。他分明是在表明,他已然知悉并确定眼前这人究竟是何来历,曾有何种身份。

“琼楼玉殿,莫若相契百年。”袁大叔扭过头,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似乎并不意外,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了一笑,便快步追着自己的妻子往厅堂而去,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话尾:“萧氏的后人素来聪慧,你应该知道我想说的是什么。”

萧胤不说话,眯起眼看着袁大叔的背影,仍旧是那副镇定若水的模样,斜斜扬起的眉端像是某一种可浴火重生的鸟类尾翼一般,带着淡然却也灼然的傲气。

早前,那所谓的相契百年,在他看来不过是小儿女的情长,于胸有大志的男人而言,无疑如同消磨意志的砒霜,根本不值一提。可是,这段日子里,他却越来越明了并且渴望那种感觉。

摊开左手,他看着自己掌心中那交错纠结的掌纹,心里突然就涌起了一阵难以言喻的疲倦,仿佛这些年来,他苦心孤诣追求的一切,现下看来显得那般没有价值,毫无眷恋可言。

相契百年呵相契百年,他何尝不向往?

只可惜,他哪来什么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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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之后,收拾好了一切,趁着袁大叔邀萧胤对弈之时,蓦嫣便悄悄地道厨房生火给萧胤烧沐浴要用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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