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洲待了半月有余,总算是决定要换地儿待了。
傅骁玉与文乐告别权家众人,县令有些踌躇地看着傅骁玉,说道:“祭酒大人,之前前来衙门报官那些百姓的卷宗,是不是还在您那儿,您看什么时候能。。。。。。”
“烧了。”
“什、什么?”
傅骁玉托着腮帮子,慢条斯理地说:“那日我心情不是很好,就找少将军前来院子里烤制一些鹿肉吃,你是知道的明火烤出来的滋味可是美味至极。”
县令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说:“这跟卷宗有什么关系?”
“您听我细细道来。”傅骁玉给县令也倒了一杯茶,说,“您是不知道,我年少看书太多,到现在啊眼神不太好,只能借着日光去看卷宗,所以卷宗都被小厮摆在院子里。我与少将军烤了鹿肉,又煮了鹿血,最后还拿女儿红把酒言欢。结果我俩没注意,那火星儿溅到了卷宗上,这一起就是一片,一夜功夫,就给烧没了。”
县令瞪大了眼,说:“烧、烧没了?不、不是,祭酒大人,这烧东西这么大动静,您与少将军竟是一点都没听到?”
傅骁玉似想起什么一样,勾着唇笑了笑,仿佛那吃饱喝足的狼。
“县令大人,我与少将军,吃的可是鹿肉、鹿血。”
县令的脸蹭地一下就红了,仿佛看到“壮阳”两个字噗的一下打到了自己俊美的面庞上。
神志不清地出了权府,县令把傅骁玉的话转告了捕头。
捕头还没听明白,问:“为什么没听到?”
“废话,人家有更要紧的事儿要办呗。”
“有什么要紧事儿卷宗烧起来了那么大动静都听不到?”
县令瞪他一眼,说道:“去去去,少打听这些有的没的,你回家自己抱着媳妇儿喝一碗鹿血就知道了。”
傅骁玉可不管这陆洲县令如何编排他与文乐,反正走了就当再也见不了面了,爱谁谁。
上了马车,文乐嫌马车里闷,坐在外头晃腿。
出城的路竟站了许多百姓,有些抱着小孩儿,有些是一个人来的。挤挤嚷嚷的,比起那日放百姓灯有过之而无不及。
文乐愣神,瞥见了其中一位。
那妇人牵着那女娃的手,女娃穿着干净,眼睛澄澈亮堂,腰带处绑着一个小荷包,上头绣着红桃子。
文乐似想起了些什么,笑了下,对着那女娃挥了挥手。
女娃还是有些害羞,往妇人背后躲了躲。
记录名字的卷宗已毁,所有参与买卖的人已经抓捕归案,老尼姑和智通也收押等着问斩。
这些孩子的新生活,才刚刚到来。
马车出了城,没去官道,而是去了狭长小路。
马骋在前头赶车,敲了敲车门。
不一会儿,从里头钻出两个衣着普通的人。
枣红色的大毛毛绑在路边,与两人相遇后,对着其中一人蹭蹭。
马骋没有停下,赶着马车往那金林方向走去。
而那两人,则骑着马,去往了南岸的方向。
南岸地处南朝最南边,临海而建,城市狭长。这也导致了不好镇守,战线拉得太长,倭寇盯准一个地儿死攻,不消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攻破南岸。
文长征未到南岸之时,倭寇十分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