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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剑光永明45(第1页)

黄河东岸,朔方郡。

天寒地冻,牛皮帐篷里,北魏国主拓跋珪,设宴犒劳众将。

魏主的几案上,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铜盆,盆中盛着满溢的热酒,热气蒸腾。

拓跋珪手持一根烧羊腿,那羊腿却是凉的,肉上还挂着冰凌。

他大口撕咬羊肉,恨不得不嚼便吞;三口两口,风卷残云,带着满面油花,魏主把脑袋浸在铜盆的热酒里。

酒肉两饱,把手在衮龙袍的前襟上面拂去酒污,又将佩剑解下,一把拍在几案边。

拓跋珪道:

“崔浩,国史修的如何?”

“回陛下,臣尽心秉笔,不敢惫懒。”

“朕来说,你来写!”拓跋珪带了八分醉,摇摇晃晃,道:

“登国二年,驻跸于朔方郡行宫……”

席间,到彦之对着孙处偷乐,道:“这帐篷果然是牛皮吹起来的,这能叫‘行宫’?”

“后秦姚兴,遣使朝贡,男女三万口,随使者入魏……”

孙处沉声道,“后秦皇帝也是瞎了心,派兵来助战,这回成‘朝贡’了?后人看《魏书》,不知道的,要么以为他拓跋珪是北海到瀚漠里所有游牧部落的大汗,要么以为他是中原正统的皇帝老子呢!”

“寡人的佩剑,你写进国史了吗!”

拓跋珪歪歪扭扭站起身,风摆垂杨一般,走近了跪着的崔浩的身边,用剑鞘狠狠抽打了史官高耸的屁股。

崔浩忍痛道:

“回陛下,臣马上就写!”

“写……你写个屁?朕不与你们说,你们知道什么?”

“老以前,很久的事情了,寡人的祖父讲给我的——

前赵国主刘曜,当年在管涔山中游猎。

夜间,有两个童子拜于刘曜的军帐之外,道:

‘山神致敬赵帝,献宝剑一口。’

撂下剑,童子转瞬不见。

刘曜挑灯看时,宝剑剑光,晃可人目;

佩剑久了,又发现四季不同,春青夏赤、秋黄冬皂,这宝剑的剑光颜色也随着时节来回变化——

刘曜故将此剑命名为永明剑。

大魏先祖,拓跋猗卢,昔日在晋阳与刘曜大战,杀的前赵溃不成军!

一路追杀刘曜到汾水,前赵皇帝以此永明剑为礼,向我先祖,卑微请和。

写清楚朕的剑名,永明剑。崔浩……你把草稿打好,接下来,要写寡人手提永明剑,把那后燕皇帝慕容垂的狗头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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