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走来,他见识了苏昕棠的人格魅力,几乎走到哪都是受人瞩目的所在。
对方长得漂亮,穿着不俗,家庭条件应该不错,又同样都是下乡的知青,和他肯定有共同话题。他的提议,想必对方不会拒绝。
阮蜜儿从吴炳建进来起,就双颊泛着晕红。
闻言赶忙抢话:“对对,吴……同志说得对。咱们搭伙做饭,分工合作,想必会轻松许多。”
苏昕棠蹙眉,她就如此迫不及待?
“抱歉,我吃不惯别人做的饭菜。”
苏昕棠拒绝得干脆。
和阮蜜儿一锅吃饭?她怕自己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苏昕棠的拒绝,让众人脸色都变了变,好在大家都理性,表示了遗憾,随即和王敏等人达成了共识。也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最后并没有拒绝阮蜜儿的加入。
苏昕棠冷艳旁观,吴炳建频频瞄向阮蜜儿胸口的隐晦眼神,让她心头冷笑。
又一个被精虫冲昏头脑的男人。
要知道,上辈子的阮蜜儿就最擅长公关交际,许多难以搞定的项目,派她出马,就鲜少有失败的时候。
想来要不了多久,吴炳建也会成为被阮蜜儿公关的一员。
她悄悄出了门,兴致勃勃谈话的几人没有察觉。
唯独阮蜜儿,盯着她的背影,眼底闪烁着狠毒的目光。
张万里一口应下帮忙寄信,却没有收她带来的白糖。
“反正是顺路,你把邮票和信给我就行。去的时候我顺便给你邮寄了。这糖你拿回去,我可不想被有心人攻击说三到四。你要是真过意不去,等哪天有机会,请我们大家吃顿饭也就是了。”
张万里的担忧不是空穴来风。
这年头的人精可不少。早些年村里有好几个被打上“地主”标签的家庭,就是被人暗中检举揭发的。
苏昕棠只得应下:“成,等改天有空了一定请。”
休息了一晚,不等上工的钟声响起,苏昕棠早起,出工了。
第二天给她安排的是锄草。
刚下乡来的知青们怨声载道,还试图讨价还价,又被负责分配的社员一顿损,灰溜溜下了地。
比起下种,锄草累得多,最主要是腰,始终保持一个姿势,很容易拉伤肌肉腰肌劳损。还有手,不过劳作了半天,苏昕棠手上就留下了两个水泡。
等晚上回了房间,她默默把针用开水煮了,穿上头发丝,再穿过水泡把头发丝留在水泡里,排出里面的水。
这方法,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使用很广泛,也很有效,还不用担心感染。
随后几天,她都保持着和别人相同的频率,出工,收工。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就连雪白的肌肤,也被头顶的太阳晒黑了一个色度。
这几天里,阮蜜儿和几名下乡知青打成了一片。和王敏更是形影不离,吃饭睡觉都一起。
无形中,反而把苏昕棠和众人分隔开来。
对阮蜜儿刻意排挤的小动作,苏昕棠冷眼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