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对面,程女士也一直听着他们的对话。
程丁,也就是她的女儿,也在旁边听着。
温嘉朗悄悄问程女士:“真的要让孩子参与开庭吗?”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算未成年人是关键证人或者原告,检察院一般也不建议会让她出庭,毕竟她要接受对方律师的质询。
程女士一脸严肃地点头:“她自己惹的祸就要付出代价,不然怎么能保证以后不再犯?”
这话虽然是说给温嘉朗听的,但程丁坐得离得很近,不可能听不到。
此刻她垂着头,一言不发。
程女士看着她,眼神里满是审视。
终于,审判长走了进来。
全体起立,这就开庭了。
楚孑之前只在电视里看过庭审戏,但现实生活中与那完全不一样。
没有律师的唇枪舌剑、没有慷慨陈词,有的只是一位位律师,念着各种证据和主张,然后开始质询,然后,看看大家有无异议……
法庭确实是很严肃的地方,每一步都走得合乎规定,但也不可避免的,即使楚孑是案件相关的人员,也觉得无聊了起来。
可孤屿在旁边,听得十分认真。
而且不时在记录着什么。
尽管他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但仍然在不停地用手机码字。
孤屿看他在看自己,就偷偷道:“积累一下素材,毕竟上法庭的机会可不多。”
楚孑忽然敬佩他。
哪有什么天赋异禀的作家,有的只是一个认真的人和日复一日的积累。
但他经常因为低头记录而错过了别人的发言,时不时来问楚孑,幸亏楚孑记忆力是出了名的好,这才把内容可以一一复述给孤屿听。
不过因为孤屿一直在用手机,再加上楚孑时不时跟他说话,很快引起了审判长的注意,不时看向他们。
孤屿有点不好意思,楚孑便拿出笔和本,跟他说:“你别记了,我帮你。”
“啊,好,麻烦你了。”
孤屿惊喜道。
不过也幸亏他要帮孤屿记录,楚孑才开始认真听和总结大家的发言。
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重点在于:一、小天使公司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消费者)的利益;二、文旅部和教育局是否监管失职,没有注意到这种侵害。
可以看到最重点的争锋在其一之中。
而要想证明这一点,又有两个双方争锋的焦点:A。小天使公司所提供的书库中的网络小说是否适宜未成年人观看;B。小天使公司是否有引导未成年人观看这些书籍并诱导消费的行为。
对于A,程女士这边主张的比较激进,她认为小天使公司的书库中就不应该有网络小说存在,应该只有教育局认可的适宜并推荐给中小学生阅读的书目。
但是小天使公司的人对此进行了反驳,他们认为,这些书籍并非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理由是这些书籍全部来自于阿晋、阿点等几个网络小说网站的编辑推荐,在他们的网站并没有限制未成年人观看的注意事项。
并且,他们也不仅仅是提供了网络小说,在书库中,绝大多数还是以名著为主。
程女士又拿出了之前的书库截图,里面有一个排行榜功能,可以见到在排行榜上,一些网络作家的排名甚至比一些知名作家还高,程女士就以此为由,认为这是书库在刻意操控排名,从而诱导小读者消费。
但小天使公司那边同样提交了证据,是这个排名的算法代码,经过他们的解释,可以看到这个排名是在实时变动的,而作家的排名也是根据点击量、点击留存时间等等几个数据加权计算的结果,也就是说,什么样的小说排在前面,完全是看小读者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故事,并非他们人为操纵。
结果,程女士那边又说,如果书库中没有这些书籍,排名不就不会靠前了吗,话题又回去了。
不过这次她的举例就显得正经了许多,她截取了曾经前二十的网络小说中的一些内容,包括小兔子乖乖和孤屿的书,都涉及一些包括亲吻、情爱或者凶杀、悬疑的内容,程女士主张这些内容不应该能让孩子看到。
小天使这边早有准备,拿出了一系列世界名著的内容,里面也有同样尺度的描写,甚至更过一些。
最终,企业的主张是认为网络小说和看电视是一样的——在家里,大家都经历过看到电视剧里一些亲吻桥段被父母捂眼睛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