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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合理的假设吧。由此出发,看一看我们的疑难究竟能解决多少。那个团体派来的一个人设法钻进庄园,守候着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登出来,那个团体的其他党徒就能知道:仇已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连贯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的是,他为什么单单要用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丢失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还没有拿获凶手呢?我认为肯定从天亮以后,方圆四十英里内,每一个警察都在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来人。”

“福尔摩斯先生,正是这样。”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事先准备好一套替换的衣服,他们是不会让他溜掉的。但现在他们不是已经把他放过了吗?”福尔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大概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到这沾满泥污的墙角来察看脚印,他都会说这个鞋底式样倒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这里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可能本来就只有一只。我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东西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晒得黝黑、外表精干、脸刮得精光的人探头看着我们。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扫视了大家一眼。

“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诸位应该听听最新的情况了。”

“逮着凶手了吗?”

“没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找到他的自行车了。这家伙把他的自行车扔下了。

请你们来看看,放在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看到三四个仆人和几个闲汉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拖出来的。这是一辆用得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上溅着不少泥浆,好象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扳子和油壶,可是究竟车主是谁,却没有什么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编号,对警方就很有帮助了,”警官说道,“不过咱们能得到这些东西,也就应该感激不尽了。即使我们弄不清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至少我们很可能弄清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不汽车子,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还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呢。”

“真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

五 剧中人

我们重新回到屋里时,怀特·梅森问道:“你们对书房要检查的地方,都检查完了吗?”

“暂时就算完了,”警官麦克唐纳回答道,福尔摩斯也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你们愿意听听庄园里一些人的证词吗?我们就利用这间餐室吧,艾姆斯,请你先来把你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们。”

管家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一种诚实可靠的印象。他还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到伯尔斯通时受雇的。他知道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个很有钱的绅士,是在美洲致富的。

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善于体贴人的主人——或许艾姆斯对这个不完全习惯,不过,一个人不能事事具备。他从来没见过道格拉斯先生有过什么惊恐的迹象,相反,道格拉斯先生是他所见过的最大胆的人。道格拉斯先生之所以叫人每晚把吊桥拉起,只是因为这是古老庄园的古老的习俗,道格拉斯先生喜欢把这种古老的习俗保持下去。道格拉斯先生很少到伦敦去,也难得离开村子,不过,在被害的头一天,曾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去买过东西。那天,艾姆斯发现道格拉斯先生有些坐卧不安,情绪激动,看来他是一反往常,变得性情急躁,容易发火。发案那天晚上,艾姆斯还没有就寝,正在房后面的餐具室里收拾银器,忽然听到铃声大作。他没有听到枪声,因为餐具室和厨房在庄园的最后面,中间还隔着几重关着的门和一条长廊,所以确实很难听到。艾伦太太也因为听到急促的铃声,赶忙跑出来,他们就一起跑到前厅。他们跑到楼下时,艾姆斯看到道格拉斯太太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不,她走得并不急,艾姆斯觉得,道格拉斯太太并不显得特别惊慌。她一到楼下,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他极力阻拦道格拉斯太太,央求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面上,你快回自己房里去吧!”巴克先生喊道,“可怜的杰克已经死了,你也无能为力了。看在上帝面上,快①回去吧!”

巴克先生劝说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太太就回到楼上去了。她既没有尖叫,也没有大喊大闹。女管家艾伦太太陪她上了楼,一起留在卧室里。艾姆斯和巴克先生回到书房,他们所看①杰克为约翰的爱称,死者的全名为约翰·道格拉斯。——译者注到的屋内一切情况,完全和警署来人所看到的一样。那时烛光已经熄灭了,可是油灯还点着呢。他们从窗里向外望,但那天晚上非常黑,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听不到。后来他们奔到大厅,艾姆斯在这里摇动卷扬机放下吊桥,巴克先生就匆匆地赶到警署去了。

这就是管家艾姆斯的简要证词。

女管家艾伦太太的说法,充其量也不过是进一步证实了与她共事的男管家的证词。

女管家的卧室到前厅比到艾姆斯收拾银器的餐具室要近一些,她正准备睡觉,忽听一阵铃声大作。她有点儿耳聋,所以没有听到枪声,不过,无论如何,书房是离得很远的。

她记得听到一种声响,她把它当作砰的一下关门声。这还是早得多的事,至少在铃响半小时以前。在艾姆斯跑到前厅时,她是同艾姆斯一起去的。她看到巴克先生从书房出来,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巴克先生看到道格拉斯夫人下楼,就截住了她,劝她转回楼上。

道格拉斯夫人答了话,但听不见她都说了些什么。

“扶她上去,陪着她,”巴克先生对艾伦太太说道。

所以艾伦太太把道格拉斯夫人扶到卧室,并竭力安慰她。道格拉斯夫人大受惊恐,浑身发抖,但也没有表示要再下楼去。她只是穿着睡衣,双手抱着头,坐在卧室壁炉旁边。艾伦太太几乎整晚都陪着她。至于其他仆人,都已入睡了,不曾受到惊恐,直到警察到来之前,他们才知道出了事。他们都住在庄园最后面的地方,所以多半也听不到什么声音。

至于女管家艾伦太太,她除了悲伤和吃惊以外,在盘问中一点也没有补充出什么新情况。

艾伦太太说完,塞西尔·巴克先生作为目击者,接着讲述了当时的情况。至于那晚发生的事情,除了他已经告诉警察的以外,补充的情况非常少。他个人确信,凶手是从窗户逃走的。他的意见是,窗台上的血迹就是这一论点的确凿证据。此外,因为吊桥已经拉起来,也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逃走。但他却不能解释刺客的情况是怎样的,假如自行车确实是刺客的,为什么他不骑走呢?刺客不可能淹死在护城河里,因为河水没有超过三英尺深的地方。

巴克先生认为,关于凶手,他有一种非常明确的看法。道格拉斯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对他以前的生活,有些部分他从来不曾对人讲过。他还非常年轻时,就从爱尔兰移居到美洲了。他的景况日渐富裕,巴克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他初次相识,他们便合伙在该州一个叫做贝尼托坎营的地方经营矿业。事业很成功,不料道格拉斯突然把它变卖,动身到英国来了。那时他正在鳏居。巴克随后也把产业变卖了,迁到伦敦来住。于是他们的友谊又重新恢复起来。道格拉斯给他的印象是:总有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在威胁着他。道格拉斯突然离开加利福尼亚,在英国这么平静的地方租下房子,巴克先生一直认为都与这种危险有关。巴克先生料想一定有个什么秘密团体,或是说一个决不饶人的组织,一直在追踪道格拉斯,不把他杀死誓不罢休。尽管道格拉斯从来没讲过那是一种什么团体,也没讲过怎样得罪了他们,但道格拉斯的只言片语使巴克产生了上述想法。他仅能推测这张卡片上的字一定和那个秘密团体有些关系。

“你在加利福尼亚和道格拉斯一起住了多长时间?”警官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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