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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雷鸣身世(第1页)

砍死了那只狼,雷鸣已是坐在了地上,他口鼻中喷出的白色呵气消逝在空中。

这顿忙活可是把他累够呛,为了抢回这只兔子他足足在雪地里跑了五六十米。

然后他还要点火开枪,开枪的刹那他自然还要屏住气息,这都是比平时格外要耗氧费力的!

那雪浅的地方过膝厚的地方都快到大腿根了,虽然说他今年才十六岁体重并没有多些,但是这翻在雪地里的奔跑所产生的喘息都超过夏天时他跑三四百米的路了。

雷鸣是出来打猎的,可是他真的并不想打狼。

因为,他听那些常上山打猎的老人们说,狼这个东西格外的记仇,轻易不要招惹它,打了一只可能就会惹来一群!

俗话好,好虎架不住群狼,而一个猎人是根本就打不死一只虎的,所以一个人也就不要招惹狼。

要知道东北的虎那就叫东北虎,那虎绝不是一般的虎,一只虎可是有六七百斤呢!

所以那些打猎的老人传授给雷鸣的经验是,碰到狼要么人走人路狼行狼道,要么你就把它打死,坚决不能留后患。

而今天雷鸣就犯了这样错误,两只狼跑掉了一只。

但是,这个对他来讲实在是没办法的事。

他用的枪是土枪,射程也就是这三五十米的。

土枪并不是人家当兵的或者土匪用的那种快枪,它里面装的是铁砂子洋钉子这些东西,打完一枪还需要重新往里面填装。

这枪也只能打一只狼,有装填弹药的那功夫另外一只狼早就跑没影了,所以不可能全胜。

而要是真碰到群狼你也同样只有打一枪的机会,然后你就注定被狼行千里而吃肉了!

至于其他的武器,雷鸣还有,他还有一张弩,一把弹弓。

只是那弩却是在他的爬犁上放着呢,他当时看到狼在吃他的兔子一着急只带了土枪就跑过来了。

而弹弓能打狼吗?这个只能“呵呵”了。

“还好,一共只碰到两只狼!”雷鸣喃喃自语了一句。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念私垫时学会的一首儿歌“小人儿、老虎、枪,老虎吃小人儿,小人儿拿枪看到老虎我‘邦’的就来一枪!”

唉,什么时候能够有一把快枪就好了,他想道。

他跟二叔打猎时碰到过一回土匪,那土匪手中是有快枪的。

他知道那快枪都是打子弹的而且那快枪还分成两种,一种是打一枪就得退下弹壳再装一发子弹的,还有一种是一回能装五发子弹的,每次开枪之前只需要扒拉下枪栓退出弹壳就可以打下一枪了。

那可真是好枪啊!

有了那枪雷鸣不敢说自己就敢打老虎,但是收拾个熊瞎子啥的总应当是可以的!

雷鸣抬头向西方看了一眼,此时那个冷冰冰的太阳眼看就要落到山后面了,他知道自己得抓紧了。

东北的冬天,说太阳一落山天就黑那是夸张,但是也足以说明天黑之快。

他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那个山间小屋去,那里才能烧火才能避寒才能防住山里的大小野兽。

于是,雷鸣从雪地上坐了起来,先是去把自己的爬犁拉了过来。

爬梨不大但东西也没少装,他这回出来好几天了,已是打了两只野鸡,三只兔子了,而这回却是又多了一只兔子一只狼。

他很快把自己的猎物和那个铁夹子放到爬犁上用绳子捆好,然后拖着爬犁便向西方走去。

于是,山野还是那样的冰冷与空旷,雪野里是一个少年拖着爬犁踟蹰前行的身影,唯有他的身后留下了一趟脚印和那爬犁的划痕,而在那脚印的终点则是已经冻住了的红色的雪。

一个小时后雷鸣已是坐在了一间山间土屋里,土炉子已经被他点着了,炉膛里面的木柴烧得正旺,发出“呜呜”的响声。

他带来的三合面的馒头的外层已经被他烤糊了,于是他用手揭下那层糊嘎巴吃了起来,就着下饭的是他带来的卜留克的咸菜。

那馒头已经陪着他在山野里跑了一整天了,在火烤之前自然冻得跟个冰砣子似的。

所以别看他现在揭下了外层烤糊的部份吃掉了,而里面却还没有完全化开呢。

这就是东北,数九寒冬的东北,有时会一刮四五天大烟泡的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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